“小康”与“大同”
2006-05-14陈占兵
知识窗 2006年3期
陈占兵
小康是我国古代儒家所提倡的较“大同”世家低级的一种社会。《礼记•礼运》中认为:“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是谓小康”。这种社会虽政教修明,但需礼来约束,不及大同世界,故称小康。一般指禹、汤、文、武、成王、周公之治。
大同是儒家宣扬的理想社会。《礼记•礼运》中认为,在没有私有财产和私有观念的原始公有制社会,天下为公,君位不为一家所用,老幼病残,皆有所养,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便是“大同”社会。这种思想对后来进步思想家、社会改革家,如洪秀全、康有为和孙中山等,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康有为用资产阶级进化论和空想社会主义的观点,对“大同”重新解释,认为在大同世界里,财产公有,物质生活发展,政治上人权平等,人人相亲相爱,科学、文化、教育、道德都高度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