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6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摘要)
2006-04-25研究中心课题组
研究中心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王松奇副组长:刘煜辉欧明刚
编者按:由王松奇教授主持制作的“2005~2006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在业内外的期待下于3月20日正式发布。这一包含一大批专家心血的研究成果是《银行家》向业界推出的力作之一。所有熟悉《银行家》的人士都知道,从一诞生的那刻起,《银行家》就立志“与中国的银行业、银行家共同成长”,作为其产品之一,“评价”当然也没有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评价”所展现给读者的图景是,与所有关注中国银行业命运的人士一道共同回顾其已经走过的足迹,探寻其成长的不同路径,锁定其发展的最优模式。正如近年来银行业的竞争内涵和格局在变,“评价”的视角和方法有了更新和改进。其中“核心竞争力”部分是本次“评价”体系中的新板块,对正在艰难谋变中的城商行的不吝着墨也是本次“评价”的又一大看点。 “评价”所用的一些计量方法代表了计量科学的最新进展,这无疑使“评价”的结果更为精准,整个评价体系也更为精致。本刊将“评价”摘要及有关专家和部分银行业高管的评述登出,以同大家共同分享中国银行业竞争力研究的这一最新成果,也期待来自各方面的不同声音。
理解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中国银行业竞争力研究的现实紧迫性
当下金融环境剧变之格局。2005~2006年是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银行业开放过渡期的即将结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这些机遇和挑战源于中国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其一是监管环境在变。自1988年巴塞尔协议推出以来,以风险资本为核心的经营和监管理念在国际金融业得以确立。2004年国家监管部门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把资本充足率确立为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核心指标,并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要求到2006年底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对届时资本金不足者,监管当局可采取纠正措施;对资本严重不足的银行,监管当局还可要求商业银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并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随着资本监管的强化,中国商业银行传统的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的经营发展模式陷入了“两难”困境。一方面,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银行信贷等以资金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与支持,银行信贷资产和其他风险资产仍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并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推进器;另一方面,单纯地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所带来的规模快速扩张,将占用较大的资本,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急剧下降。
在新的监管环境下,中国商业银行要实现业务的持续发展,必须探讨经营发展模式和盈利增长模式的转变,提高资产盈利能力,从而增强自身的积累能力和对外部资本的吸引力,建立稳定有效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实现资本监管下的业务持续发展。资本补充不是目的,而是持续经营的必要条件,核心是化“被动的资本约束机制”为“主动的资本激励机制”,通过业务与盈利模式转变,打造银行核心竞争力,提升银行的资本回报水平和投资价值。
其二是市场的竞争环境在变。竞争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银行进行业务转型和收入结构优化的动力。这些年来,中国银行业的数量和规模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如此数量众多的银行依靠着同质业务模式和相对单一的收入结构越来越感到生计维艰。
同时随着2005~2006年中国加入WTO的后过渡期的即将结束,中国银行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外资银行业务的逐渐开放,将使银行业的竞争更趋激烈。外资银行的挑战,使中资银行面临的不仅是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在产品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有更明确的市场定位、更好的产品、更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来应对挑战。
近年来,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因素自行进行差别定价,强化银行的风险管理和负债管理。可以说,中国银行业依靠利差获取利益的盈利模式正在受到挑战。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银行业存贷款利差的缩小已成必然之势,因此中间业务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方向的增值业务,中国资本市场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如发行短期融资券等在给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带来挑战的同时,对其发展中间业务也带来了机会。我们也注意到监管机构允许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从而银行藉此可以开展中间业务,并逐步拓展其他业务。而资产证券化业务、保险业务以及财富管理业务有望给银行的盈利带来希望。
其三是客户的需求环境在变。银行的业务和收入结构多元化的趋势,除了要取决于银行能否提供多样化和多层次的产品以外,归根到底,还要取决于银行的客户是否有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成长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管理水平而不是规模将成为中国企业生存最为重要的因素,企业将普遍开始重视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职能。现金管理、资产托管服务以及投资银行业务将成为未来中国银行业公司业务发展中的热点。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银行个人业务市场规模会逐渐扩大,同时个人客户对银行服务的需求也会开始向多元化和多层次化方向发展,个人银行业务在银行中的重要性也会逐步提升。
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提升缓慢凸显竞争力研究的紧迫性。面对当下金融环境剧变之格局,面对外资金融机构越来越强的扩张和攻势,中国商业银行显然缺乏足够的紧迫感。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不仅表现在:不良资产长期居高不下、资本严重不足、金融案件频繁发生、经济效益低下,等等,更为严重的是,在传统管理体制的束缚下,中国商业银行无论是在业务产品创新、信息化等技术因素方面,还是在经营理念、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等管理因素方面,都明显丧失了竞争力。
从银行治理上看,“官本位”现象仍然严重。银行仍沿袭着典型的“行政化”治理结构,各级管理人员的“官员”色彩十分浓厚。有的银行即使在紧锣密鼓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也仍在突击明确员工的“行政级别”。
从银行经营理念看,在授信方面仍奉行“唯所有制论”、“唯规模论”等,粗放经营模式严重制约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新的竞争形势下银行业务战略转型。
从银行组织流程看,基层行缺乏活力。中资银行职员大多在基层行,但由于基层行职工收入低,考核机制不尽合理,且各总行纷纷上收权限,经营战略上采取“四集中”(向大客户集中,向优质客卢集中,向大城市集中,向总行集中)的策略,业务、利率等定价权皆在总部,审批层次多、时间长、效率低,使基层行逐渐失去活力。
从银行业监管环境看,银行业引资存在事实上的准入不平等。目前相关监管法规允许单个股东入股中资银行的比例,外资最高不超过20%;而对国内民营资本,法规虽无明确规定,但实际审批皆以10%为限。这种不平等实际上限制了民营资本向中资银行注入活力。此外,中外资银行税负不平等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客观上削弱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面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严峻竞争形势,如何加快中国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在保护期内建立符合国际惯例、适合中国国情、能够有效运作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增强中国商业银行的战略规划能力、业务创新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从而全面提升中国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是中国整个银行业面临的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故此,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客观评价和分析当下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态势,分析具体竞争力之强弱,引导中国银行业抓住机遇,保证平稳过渡,并争取在国际金融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对于我们制定竞争策略、维护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也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具有全局性意义。这也是我们此次推出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报告的出发点和归宿。
国内外与银行竞争力相关的研究概况
目前国内外与银行竞争力相关的研究大体有五块:一是世界经济论坛(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国家竞争力中的金融体系指标及其测评;二是有关专业报刊,如英国《银行家》杂志、《欧洲银行家》杂志以及《亚洲货币》等对世界大银行的指标排名和比较;三是国际评级机构对银行进行的信用等级评定;四是国外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分析师广泛采用的CAMELS评级模型;五是国内学者提出的银行业国际竞争力指标体系和分析。
WEF和IMD是对一国金融体系的国家竞争力的宏观测评,即一国金融业对整体经济的作用和影响程度,而银行业竞争力是构成金融业竞争力的内容之一。WEF和IMD关于金融竞争力的分析方法可以对一国的金融竞争力及影响有全面直观地了解,但是对银行竞争力的分析仅停留在几个重要指标上,不足以反映一国银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英国《银行家》杂志每年对世界1000家大银行按其一级资本进行排名,它既可以考察单个银行,也可以考察一国银行的整体实力。其排名主要考核的指标有:银行的一级资本、资产规模、银行经营稳健状况、收益率以及其他综合指标。这一排名已被视为对银行业最具权威的实力评估。这一指标体系对银行当前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竞争实力做出了较为全面、客观的评判,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被各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广泛加以研究和应用。但这一排名也存在明显缺点,它仅仅是一定时间段内一些数据指标的比较,对于影响银行竞争力的其他要素分析不够,如制度因素、市场结构等,所以不足以衡量和评价一国某一银行及该国银行的总体实力和竞争能力。
国际著名信用评价机构如穆迪、标准普尔等公司每年对国际大公司和商业银行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作为金融机构核心部门的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商业银行信用评级就是在全面分析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的基础上,对其信用质量做出综合评估,并用一种简单的字母数字组合符号表示风险大小。比较着重的是风险方面的分析,关注的是信用主体的信用。2004年,国内的中诚信评级公司也开始对国内若干家大型商业银行进行信用评级,方法论基本上遵循了国际评级机构的分析框架。
CAMELS评级系统,即骆驼评价系统,也称为“统一金融机构评级系统”,目前已被国外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分析师广泛采用。该系统主要是监测和评估金融机构经营的六个方面:资本充足率(C)、资产质量(A)、管理能力(M)、收入及赢利性(E)、流动性(L)、对市场风险的敏感程度(S)。
2001年以来,中国监管当局参照美国的CAMELS风险评价体系,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开始设计中国商业银行风险评级系统。2006年1月,银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并设置了一系列指标对每个层次的状况进行衡量。
近年来,国内银行竞争力渐起。多数研究者集中于国内各家银行的财务绩效比较,也有学者采用数据包络方法(DEA)对国内外银行进行过效率评价。而真正能上升至银行竞争力层面的,并不多见。焦瑾璞先生2001年的研究是一个代表,他提出了一个关于中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研究的经济分析框架。他指出,影响中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因素:现实竞争力、潜在竞争力、竞争环境、竞争态势。
此外,魏春旗和朱枫两先生在2005年出版的一本专著中就商业银行竞争力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理论研究框架,他们分别从技术、流程、组织、制度、人才、文化、战略等七个方面对商业银行竞争力做了系统的理论诠释。
中国银行竞争力研究框架
我们提出了中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模型:
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竞争力资产(存在)×竞争力过程
这里所谓资产说的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概念,是银行竞争力现实的表现,也可以说是我们通常所讲的银行绩效的比较,即一定时间段内的一些银行数据的比较。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财务评价。
可以说,财务评价本身构成了目前所有有关银行比较研究的主体,无论是宏观金融体系的测评、英国《银行家》的世界银行大排名、信用评级还是国内银行绩效和效率研究。勿庸置疑,财务指标是一种最为通用的商用交流语言,任何人都能很直观地了解银行的现实状况。但是,应该看到,财务评价主要是通过对银行一定时间段内的主要经营数据进行静态的分析、比较,对一些管理指标进行测度和评价,以求真实揭示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采取的是统计计量的方法,而对于商业银行市场竞争中的一些活的要素,如竞争战略、营销组织、企业治理等等涉及较少。并且往往一些漂亮指标的背后并不一定就真正对应着银行的竞争实力的提升,诸如政府的财务救援、地方治理的优化等等,都有可能在短期内包装出一个“好银行”。故此,财务指标或许既不能说明如何实现以后的竞争业绩,也无法反映是基于什么措施和手段而取得目前的竞争地位,本质上是一种短期行为和分析方法。
基于此,我们认为,银行的竞争力研究不仅要考察现实结果,更有意义的是要考察背后的过程。换句话说,我们不仅要回答银行竞争力的现实存在是什么样的,更需要分析这一存在的实现是怎样的。只有在分析过程中才能真正提炼出银行竞争力之精髓,我们把后者称之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现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上,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改革的特殊性,我们将中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归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发展战略—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有赖于银行的高层决策者对银行自身特点以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的及时清醒的判断,确定银行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确立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增长模式,制定银行总体战略、市场战略、竞争战略、兼并重组战略和学习战略。
信息科技—商业银行竞争力要形成先进的客户需求分析能力、领先的产品研发和服务方案设计能力、有力的信息科技支持能力和快速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信息化技术平台是保障,是形成和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离开信息科技,银行核心竞争力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具体来讲,深化信息科技在客户服务、业务创新等方面的应用,能增进技术与业务的相互融合,提升核心产品、品牌产品的技术壁垒。
组织和流程再造—银行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转型,必然要求组织再造和流程重组,这也是全球银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有赖于其合理高效的组织架构,能够协调、整合各项金融产品,通过广泛、多样的营销渠道和交叉销售,为顾客提供快捷、满意的综合化金融服务。有赖于市场导向、面向客户的、高效率、多样化的业务的高效、有序营运,建立灵敏的市场反应机制、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先进的风险和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治理—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有赖于清晰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以对银行的经营者产生有效的约束,为银行实施科学管理提供一套必要的动力与激励机制,使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得以根本改观。当前中国银行业的重点是要解决公司治理由基本架构、基本制度等方面的“形似”到实际传导和运作等方面的“神似”的问题。要围绕经营转型,完善公司治理传导机制,把分权、制衡、问责、透明等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理念、核心原则、基本要求,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化做银行基本制度和具体可行、详细明确、覆盖各个层级环节的制度规范,化做一整套明确完整的传导、执行、监督、控制、反馈机制,使公司治理从银行“上层”有效传导到“基层”,更好地推动经营转型。
人力资源—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有赖于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年龄合理、充满活力,能够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员工队伍,需要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完善的培训制度,使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运用经济增加值、平衡记分卡等先进的绩效管理工具,改进传统单纯以财务指标为主的绩效考核方式,建立以RAROC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
产品和服务—“打开大门,客户就会进来”的时代已不复存在,2l世纪的金融市场已经变成了买方市场,市场需求多样化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银行越来越强调客户的重要性,必须开始以满足其需要作为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这种客户导向战略的实施,必须以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为核心。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发展战略、信息科技、组织和流程再造、人力资源、公司治理、产品和服务等六个方面组成的综合体系。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产生、维持和拓展,是一个系统的组织过程,它涉及战略管理、信息科技、组织和流程再造、人才培养和激励、公司治理优化和产品及服务创新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不是某一种因素简单作用的结果。发展战略是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方向指针;信息科技是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基本前提;组织和流程再造是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依托;人才资源激励是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内在动力;公司治理优化是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支撑;产品和服务创新是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需要强调的是,这六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共同发展的。只有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使中国商业银行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
关于我们的研究—历程、数据及方法论
与中国银行业一道成长的《银行家》是一个以专业人士为主创人员的刊物,较早成立了银行竞争力研究中心。在著名金融经济学家王松奇教授的领导下,组成了一支以目前国内拔尖青年金融专家为骨干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团队。从2003年就开始进行银行业竞争力的数字化研究和处理工作,目前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国内外银行业数据仓库。特别是2004年进行2005年完成的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研究获得了业内外广泛关注。
继2005年推出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排名之后,2005年下半年,《银行家》研究中心即开始银行竞争力的新一轮研究。本次研究的时间跨度实际上反映了2004到2005年的发展变化。研究中心广泛收集及跟踪各银行的最新情况,采访了各种不同类型的银行,发放了问卷调查,对银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了网上调查和问卷调查,特别对数十家商业银行进行了实地调研。
本项研究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本项研究采集了2005年度中国银行业的最新数据,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底。其中还有部分商业银行将2005年底的主要数据发给了研究中心。此次数据的采集得到了国家多个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对此表示由衷感谢。
(2)各种官方专业统计年鉴是此次研究的主要数据来源之一,包括历年的《中国金融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这些数据都属于国家标准统计数据。
(3)各商业银行公开披露的历年财务报告、中报和季报。
(4)我们就中国银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情况进行了网上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5677份。
(5)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是一个特殊的金融群落,目前城商行的信息披露极不规范,故此我们就115家城市商业银行发放了问卷调查,希望获取各家城商行的更多深层次信息,遗憾的是,除少数银行配合外,大部分银行并不太积极,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下中国城商行所面临的生存窘境。故此,从2005年9月开始,研究中心先后选取了东北、西南、中部以及东部的浙江、江苏、山东等十余家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商行进行了调研和访谈,并利用相关部委提供的中国城商行2002~2005年9月的财务数据,试图从多视角来掀开中国城商行的神秘面纱。
(6)一年多来,研究中心先后对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相关专题的访问。
本次研究的银行财务评价方法论:权重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指标处理采用模糊聚类分析。为了打消有关各方的疑虑,进一步推动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研究的发展,故此,在方法论上,我们将尽量采取高度的公开和透明方式,在研究报告(完整版)的最后将附有详细的技术附录。尽管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我们不会将底层的初始指标面世,但当事人根据自家银行的财务数据,按照我们的方法论,就能基本估计到自家银行的财务评价的结果。
全国性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方法论:权重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分项指标采用专家问卷打分和灰色白化函数法对定性指标进行量化。专家评分组共20位专家,主要由学界、业界和监管部门的资深银行问题专家组成。根据我们提供的采集材料以及专家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对每个单项打分。对于定性指标的评价,最重要的原则是要尽量减少主观成份对最后评价结果的影响。故此本次研究应用灰色系统理论和方法,对定性指标进行精细量化处理。
全国性商业银行篇(财务评价分析)
资本状况。从整体上看,2004年~2005年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使得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有了质的提高,主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或超过了8%的监管要求,工行、建行、交行达到了10%的稳健水平,但距国际活跃银行12%的资本充足率还有很大的差距。资本严重不足仍然是中国银行业的突出问题,按照2004年银监会颁布的新的资本监管口径计算,从资本中剔除专项拨备、其他准备及当年利润等传统项目,并且对尚未提足的贷款损失准备也从资本中扣减,同时不考虑国内外风险资产发生变动的情况,要使整体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最低要求,则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缺口依然巨大。因此,要达到监管要求的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还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补充资本金缺口。
就股份制银行而言,缺少政府政策的支撑以及资本补充渠道相对有限,如果资本约束与业务发展尚不能有机结合,面临的资本瓶颈愈来愈大,8%的监管标准的硬约束逼迫着股份制银行2005年开始大力度的业务转型。从资本充足率情况看,较早进行战略转型的招行开始凸现其优势,尽管规模扩张仍保持相对较高增速,但资本充足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的水平。交行2005年完成IPO在港上市,资本充足率高达11.52%,国际融资市场的便利,为交行今后数年业务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中信于2005年年底获得集团注资,资本充足率上升至8.18%,达到监管标准,中信集团强大的谈判能力为银行未来上市、资本金补充提供强大支撑,我们对中信未来数年业务发展持乐观态度。
比较浦发、民生、兴业、华夏这几家绩效不错的银行,浦发2006年有A股增发计划;民生计划发行46亿混合债同时可能赴港上市,寻求补充资本金的长效机制;华夏的核心资本充足率稍高,2006年还有空间发行次级债,此外德意志银行参股完成还能获得资本金支持;作为非上市银行的兴业银行,资本压力显然要大得多,目前可用的资本金补充渠道基本都已用足,在未来数年中,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愈发激烈,扩张资产规模,尽可能地扩大市场份额,仍然还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目标。因此,尽快在境内外上市,建立起可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渠道,是一个相当迫切的任务。
在三家资本远未达标的股份制银行中,光大的前景较为明朗,清产核资完成后,2006年若能顺利完成汇金注资和引入渣打银行,各项指标会有质的改观;广发行重组究竟花落谁家,究竟算中资行还是外资行,目前还是未定之数;比较起来,我们对于深发展的情况更为担忧一些,2004年新桥入主深发展后,历时近两年的整合,依然没能为深发展找到成功的资本金补充的解决方案。
资产质量。近些年,中国政府曾对国有银行系统实施了三次重要的救助,以降低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和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1998年,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资2700亿元充实资本金。1999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并接受了四大国行剥离的1.4万亿元不良资产。四大行以这些不良资产换取了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此举提高了国有银行的资产质量,但没有提高其抗风险能力。2004年和2005年政府先后又对中行、建行和工行实施了第二次财务救助,从中国外汇储备中先后拿出600亿美元注入三家银行,总共剥离7300多亿元可疑类贷款和核销4500亿元损失类贷款。上述政府对国有银行的救助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国有银行的资产质量,解决了国有银行的历史包袱和沉重负担,但国有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还有赖于其自身经营机制的转变和公司治理的提升。
从股份制银行情况看,交行、招行、民生、兴业、浦发一直保持着较低的不良率水平(低于3%),其中浦发行针对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开始调整信贷结构,不良率较2004年还有较为明显的下降;中信2005年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很大,不良率由2004年的8%大幅下降至2005年年末的3.87%;广发和光大的严重不良资产的历史问题处理,有待2006年重组工作的进展;深发展的不良贷款问题依然没有获得质的进展,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目前仍陷入僵局。
准备金覆盖率反映了银行对抗坏账风险的能力。股改后的国有银行拔备覆盖率提高较快。从整体上看,股改相对靠后的工行显然对不良资产处置得更为彻底,拨备覆盖率达到100%,为未来数年的业绩稳步提升减轻了压力,创造了条件,而股改相对靠前的建行和中行未来几年拨备补充的压力要大许多,从这个角度分析,我们对工行今后几年发展持乐观态度。股份制银行中,招行、浦发、民生一直保持拨备覆盖在100%以上,是未来业绩平稳增长的重要保障。兴业2005年拨备计提上升很快,年末达到了120%。而其他银行拨备的压力显然很大。
一般来说,过高的贷款集中度是银行资产安全的巨大隐忧。为此,监管当局制定了两个指标,最大的单一客户贷款额不能超过银行净资产的10%,前十大客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整体上,全国性银行都执行得较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农行十大客户比例超标,这主要源于农行尚未进行股改,资本金严重匮乏。股份制银行中光大、广发、深发展超标,与这些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相对应,此外,兴业行十大客户比例略高于监管标准。
从贷款的行业投向结构上看,各大银行表现出较明显的顺周期特征,房地产、制造业、通讯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增长较快,对资金的需求相对旺盛,各大银行的贷款也大都集中在了这些行业上。但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建行的贷款行业结构相对合理;股份制银行中,招行的贷款行业结构最佳,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贷款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受宏观景气度影响较大的制造业贷款在16%左右,仅相当于其他银行的一半;而较低风险的交通、能源、通信行业贷款占比较大;招行在近年来增长过快的房地产建筑业上的信贷配置相对谨慎,仅为7.3%,较好地控制了潜在风险。此外,目前违约率相对较低的零售贷款,各大银行近几年发展较快。但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年到5年。我国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这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开始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时期。这两个因素迭加在一起,住房按揭不良贷款的增加,今后几年很可能集中爆发,特别是在一些房价出现泡沫征兆的地区,如上海、北京等。
未来银行的利率风险要重点关注。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随着目前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将逐步由信用风险转向利率风险,利率风险管理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日益关注的重点。我们认为,风险管理能力及风险定价能力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将为有效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形成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并在客观上为商业银行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创造了有利的市场条件。因此,今后商业银行不会过度收缩债券投资的比重,但却会加大对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力度。由于目前商业银行持有债券资产规模较大,债券持仓期限结构不合理,加之中国市场利率衍生品缺失,一旦由于债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所持有的债券很可能出现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果到时商业银行被迫卖出债券则会给银行造成相当巨大的损失。因此,债券投资的变动情况及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水平将是今后评价银行风险的一项重要指标。
2000年以来,中国银行业流动性过剩的危机日益凸现,据央行统计,2005年底存贷差达到创纪录的近9.2万亿元,达到2000年的3.7倍。随着商业银行“存差”不断扩大,特别是去年3月超额准备金利率下调后,商业银行大量的流动性涌向债市,造成债券市场需求增加,债券价格走高,使债券的收益率持续降低,图5显示自2005年年初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收益率曲线呈现总体平稳下移趋势,其中中长期债券收益率下降更为明显,导致收益率曲线呈现“驼峰”特征。
在市场利率长期走低、中长期债券收益率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长期债券收益率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利差总体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以上皆表明银行之利率风险陡然增大。
商业银行在前些年低利率时期购买了大量长期固息债券。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债券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均在2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为长期债券。据统计,四大国有银行目前债券持仓近4万亿元,其中中长期固息债券约占3.2万亿元左右。简单假定四大行所持有的中长期固息券平均期限为10年,久期为7年,如果央行升息25bp,其所持债券理论上会下跌1.5%,此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大约损失480亿元之巨。随着近两年利率的走高,商业银行陷入持有债券机会成本很高、而低价抛售债券则遭受损失的两难境地。虽然带有做空性质的开放式回购已经推出,但商业银行把握这些避险工具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市价持续两年低于账面价值”要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按照规定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话,将会对银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从股份制银行的债券投资情况来看,根据2004年年报披露,交行、中信、光大、招行、民生债券投资配置比例较高,多在18%以上,其中民生行2004年底长期债券持仓资产占比超过14%。中信、浦发、兴业多持有短期债,中长期债持仓较轻。从2005年前三个季度各家银行债券投资操作来看,民生表现出较强的风险意识,一直在减仓中长期债券,至2005年9月底,中长期债券持仓资产占比下降了2个多百分点。招行2005年中长期债券投资增长较快,下半年还有增仓行为,虽然2006年加息预期较小,但今后加息因素依然存在,加之债券收益率走势使中长期债券风险加大,其债券投资变动及其风险值得关注。
盈利能力。从足额计提拨备后的资产利润率分析,随着呆坏账大量剥离,财务费用大幅下降后,中行、建行盈利水平2005年度大幅增长,2005年度预期资产利润率分别高达1.56%和1.39%。股份制银行中,招行的盈利水平相对突出,预期资产利润率高达0.96%,另外民生、中信、兴业、浦发较高,接近0.8%,而光大、广发、深发展因受大量不良资产拖累,严重影响了其盈利指标。
从收入结构上分析,由于各家银行年报中披露的中间业务统计口径不一,缺乏比较基准。故此,我们统一选取中间业务的主要项目—净手续费和佣金收入,采用它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作为衡量指标。
可以看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净手续费收入占比普遍要高于股份制银行,主要是四大行网点庞大,集中了大量的代理业务。但这些业务基本属于较低层次的中间业务。
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交行、招行、光大和广发的净手续费收入占比在5%以上,要显著高于其他银行,其中招行2005年中间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至9月底,净手续费收入占比已超过7%,仔细分析,招行的中间业务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一家网点有限的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银行卡、网上银行、理财等高端业务的快速增长。
资产流动性。2000年以来,中国银行业流动性过剩问题日益凸现。因此,从指标上看,各家银行基本上都能满足监管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农行流动性相对吃紧,流动性比率26.32%,刚刚超出监管指标25%的要求。各股份制银行流动性差异不大。
此外,各商业银行期限错配情况(短期资金长期使用)相当严重,四大行中农行、中行的中长期贷款比例大幅超过监管指标(120%)。股份制银行中,光大、深发展、浦发、招行相对严重,华夏和兴业期限匹配控制较好。
城市商业银行篇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总体财务评价
资产规模扩张速度明显趋缓,资本补充速度显著加快,大幅超过资产规模扩张速度。2003年,监管当局开始推行严格的资本监管。2005年,银监会祭出一道“生死令”,要求在2006年底前,绝大多数城商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否则将面临退市的危机。然而严峻而且糟糕的现实是,2004年年底,全国113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总体资本充足率仅为1.36%,相反不良贷款率却高达11.7%。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弥补资本金缺口大致有五种办法:上市发行股票、发行具有资本性质的债券、通过银行利润补充、发展表外业务、调整资产结构。这五种方法中,前两种方式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操作复杂,对于绝大多数城商行而言可以说是奢望;而目前城商行的利润率普遍不高,通过利润补充杯水车薪。发展表外业务,对于业务单一、以存贷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城商行而言,也非一日之功。所以,目前调整资产结构,控制风险资产的规模,同时大规模引资(民资、外资)补充资本金是保证资本充足率尽快达标的一个最容易操作的办法。2003年全国城商行资产平均增速高达25.37%,超出资本增速7个百分点,表现出典型的粗放型经营模式;2005年,资本增速首次大幅超过资产增速,高达24.88%,是同年资产增速的两倍。这应该是非常正常的迹象,意味着城商行经营模式开始转型。
资产质量显著改善,近30家城商行(不良率超过30%)初步摆脱了高危状态。面对监管当局宣布的06大限,地方政府意识到要继续掌控这块金融资源的前提是维护其生存,对于自己常年侵害城商行所形成的历史旧账必须“出血”买单。数据显示,2004年,各地方政府为化解城商行风险投入的资金总额高达233.64亿元,其中弥补财务亏损19.86亿元,剥离不良资产50.07亿元,置换不良资产163.71亿元。全国有近30多家高风险状态的城商行通过政府的土地置换、贷款置换等方式进行了资产置换,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大幅度下降,初步摆脱了困难局面,甚至少数问题银行一跃成为了“指标意义”的好银行。
从全国看,不良信贷比率从2002年的17.70%大幅下降至2005年的10%以下,全国117家城商行中,有11家跻身资产质量优良之列(不良率低于2%),2002年这一级别仅3家。此外,高危银行数量大幅下降,2002年超过一半以上的城商行(66家)不良率超过15%,而2005年这一数字下降了近一半。
资本补充大幅提升,资本充足率差距悬殊,长期面临资本不足的困境。截止到2005年9月底,全国城商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2.70%,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为1.80%,相较2004年底的1.36%的水平已经有了很大进步,经过各方努力,提高了近一倍。全国城商行新增资本金近110亿元,但资本补充呈现明显的马太效应,有近20家城商行补充过亿,中心城市的大型城商行占据了绝大多数份额,比如上海21个亿,大连13个亿,杭州9个亿等等,而绝大多数地处二线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城商行仍很难获得新增资本。
此外,按照银监会2004年新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全国117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能够达到8%标准的仅有23家,67家城商行资本金严重低于这一最低标准(不足4%)。而在这67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还有42家的资本充足率为负数,根本没有抗风险能力,面临巨大风险,已处于“技术”上的破产状态。
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只能依靠留存盈利和增资扩股来补充资本金。但在城市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普遍不强,增资扩股无法频繁进行的情况下,可以预见,城市商业银行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摆脱“资本不足”的困境。
近年来,城商行盈利能力显著提升,亏损面大幅减少。近年来,城商行的盈利状况有了很大改观。全国城商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2002年的0.33%稳步上升至2005年的0.65%,在全国117家城商行中,有23家预计2005年资产利润率超过1%,达到国际好银行的水平,而2002年才1家。近50%的城商行能超过0.6%(监管标准),而2002年只有13家能达到这一水平。亏损面大幅减少,预计2005年只有5家城商行可能面临亏损,而2002年近20%的城商行亏损。
整体局面固然可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城商行整体经营环境的改善是提升银行绩效的重要因素。自2003监管当局实行严格资本监管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日益凸现,银行间市场利率低企,对于将同业市场作为重要资金来源的城商行,无疑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利差。此外,部分城商行剥离处置不良资产,银行财务费用大幅降低也是原因之一。
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未能按照五级分类的要求提足拨备。截止2005年9月,全国平均拨备覆盖率仅为21.85%,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而产生的缺口高达519亿。全国117家城商行中,拨备能完全覆盖不良信贷的(超过100%)仅有8家,按照国际银行业拨备覆盖率70%的标准考察,也只有16家。近70%的城商行(87家)拨备严重不足(不足40%),其中,44家基本上可以说没有计提(不足15%)。
从另一个视角分析,当下城商行的盈利水准也存在诸多水份。如果城市商业银行提足拨备,大多数银行将因此变为亏损,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无论是盈利能力,还是安全状况均出现大幅下滑。
城市商业银行财务评价之态势分析
虽然盈利能力有一定的规模效应,但盈利能力高低与资产规模没有显著相关关系。我们全国117家城商行按资产规模划分为三类:资产规模在200亿以上的共23家,划为大型城商行;其中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资产超过2000亿元接近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标准,也可将其归为超大城商行;资产规模在100亿元~200亿元之间的共计26家,划为中型城商行;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下的共计66家,划为小型城商行。
总体上看,城商行盈利能力呈现一定程度的规模效应,大型城商行好于中型城商行,中型又强于小型。然而一家银行的规模大小并非银行盈利的最主要因素。这一点我们从散点图可以看出,城商行的资产利润率与资产规模并没有显著的关联关系。根据美国的情况,盈利性最好的是那些资产在10亿~100亿美元的银行以及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银行。中国情况与之惊人的相似。在2005年度中国盈利最好的36家城商行中(资产利润率大于0.8%),既有杭州、南京、天津、大连、东莞等大型银行(资产规模在50亿美元以上),更多的是台州、金华、南充、焦作以及马鞍山等的小型银行(资产规模在5亿~8亿美元)。从一个侧面说明,社区银行仍然是、也完全可以是一种盈利性很高且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商业模型,规模扩张上市、“捆绑”重组并非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惟一模式。
就资产质量而言,大中型银行相当,但较明显地优于小型银行,反映出广大中西部二线城市的地方治理环境(金融生态)更为恶劣,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伤害程度更为严重。就资本而言,大型城商行显著优于中小银行,说明大银行资本补充能力要强得多,目前大银行多数处于东部中心城市,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城市本身的辐射能力,是外资进入的主要关注点,在目前已经完成引入国外战略投资人的9家城商行中,除南充商行外,8家都是中心城市的大银行。(此外上海、南京商行还获准发行了次级债。)就流动性而言,大中小银行间并无多大差别,银行间市场交投最活跃的城商行中,既有南京商行、昆明商行这样的大银行,也有厦门商行这样的小银行。
城商行经营状况呈现明显地域特征。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对外开放程度、历史文化传统、社会习俗、地理环境乃至地方治理都存在很大差别,地区差异一向就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突出现象。分散于中国广袤大地的115家城市商业银行自然就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
从资产质量分析,地处长三角地区的城商行普遍优良,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司法公正、亲商主义的人文传统支撑起良好的社会诚信文化,这是作为社区银行的城商行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土壤。相较而言,浙江的城商行资产质量又整体好于江苏和上海,截止到2005年9月底,浙江省内8家城商行平均不良率不足3%,江苏省内11家城商行不良率为4.61%,上海商行为4.55%,中国城商行所辖地区政府的强弱始终是一个影响资产质量的关键因素。令人稍感意外的是,一直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珠三角地区,其发达的经济基础与诚信文化的缺失极不相称。截止到2005年9月底,地处珠三角的仅有五家城商行中,珠海商行不良率居然高达53%,广州商行高达40%,湛江商行17%,东莞、深圳商行也接近10%。此外,早在2002年,汕头商行就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宣告破产,开了中国城商行破产的先河;2003年,佛山商行也因亏损累累最后被兴业银行收编,加之当下广发银行的财务危机,珠三角地区城商行的严重危机充分暴露了一个金融生态环境欠佳的地区由地方政府拥有和控制金融机构的危险性。
此外,内陆几大区域的城商行的不良率显著高于沿海地区,尤以中部六省的城商行问题严重,平均不良率高达17.25%,仅次于珠三角。东北三省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的积极努力,不良率由30%大幅下降至13%,许多高危状态的城商行危机有所缓解。
就资本情况分析,长三角地区城商行平均资本充足率高达8.41%,已经达到监管当局8%的要求,当然若不计入上海商行的话,平均资本充足率为6.33%,离监管层要求还有些许距离。长三角地区的经济活力和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外资参股中国城商行最重要的选项,自1999年以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等中心城市的大型城商行先后引入了外资,上海、南京获准发行了次级债,浙江省内的城商行的民营化运动也是资本金的重要补充机制。
相较而言,中国其他地区的城商行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资本金普遍匮乏,特别是珠三角、东北、中部地区的城商行多数都处于技术破产的状态。不过2005年以来,部分地区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引资和资产置换的城商行抢救运动,资本金补充速度奇快,东北地区城商行的资本增速竟高达70%,中部诸省也以4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即便如此,历史包袱依然沉重。
就盈利能力和流动性而言,中国各地区城商行并没有表现出那么明显的差异。
城商行、地方政府与地区金融生态
由于历史的渊源,地方政府一股独大的控股地位和其它股东的地方性,降低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运行效率,为地方政府干预城市商业银行的运行带来极大的便利,并为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埋下了隐患。具体表现在城市商业银行依附于地方政府,变成地方政府的准财政部门。相当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均为当地政府任命或政府官员兼任,这使得银行的运行机制仍为行政式,而非市场化。这种行政控制,可能会使城市商业银行逐步演化为地方政府背离当地实际和比较优势,进行盲目投资的工具。尤其是由于金融机构的负外部性,以及由此引出的金融机构发生经营风险后国家有可能施以援手、承担其成本的预期,更加剧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和道德风险。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抽查表明,城市商业银行的一大块金融资源被用于为地方财政融资。
从深层次讲,复杂的城商行问题背后依然是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博弈等一系列政经体制的沉重话题。
中国改革开放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个针对地方的放权让利的过程。经过20余年的发展,地方享有的由宪法确定的地方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得到较大的肯定和事实上的逐步加强。同时,财政包干政策使得财富较多集中在地方。1994年分税体制后则带来财政的某种“联邦化”趋势,地方开始从一个毫无法律人格地位、也不被承认享有独立利益的“车间”,开始向一个由中央“控股”的、拥有合法独立地位和利益、并可以此与中央及其他地区进行合理利益博弈的“子公司”演变。加之全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和政府对于经济领域改革的主导作用,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围绕GDP政绩考核的相互竞争日趋激烈。如果这一“子公司化”的地位和合理的独立利益不能得到宪政体制和制度变迁的支持,尤其不能得到来自中央的认可,那么,这种利益的博弈就必然会溢出体制之外,形成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格局,促使地方动用一切当地资源进行灰色的甚至是非法的博弈。
由于上级政府在政治上仍然对下级政府享有绝对的权威,分税制下政府间税权和支出水平仍然由中央政府决定,而不决定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使得中央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随意改变分配的规则,而上、下级政府的财政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上级政府很容易发生机会主义行为,把问题尽量往下级政府压,把资金尽量往本级政府抽调。以上种种现象造成的直接结果是,在各级财政之间比较,越往上级资金越充裕,越往下级财政越艰难。
此外,在现行体制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地方政府实际上面对的是一个来自中央政府的多任务委托合同,其中既包括经济增长、税收增加、农民增收等经济目标,又包括诸如环境保护、社会安定、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社会目标。从纯技术性角度看,作为委托人,中央对数字和指标的统计结果进行评价要比实地调研成本小得多,对现时辖区经济总量的统计要比考察其潜在的生产能力容易得多。因此,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委托人(中央政府)经常会把GDP、税收增长率、就业率等作为评价和奖惩地方官员的主要依据。在这种政绩考核的压力下,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力利用信息传递链条过长这一优势对中央政府隐蔽信息。
如果单纯站在代理人(下级政府)的角度来看,在同级人大监督“缺位”的情况下,经过成本—收益计算的最佳“对策”,是拿出主要精力用于上级政府可观察和易于观察的“政绩显示”,例如高于其他地区和本地区历史记录的GDP增长率、大型工业项目、高标准的市政建设、以及那些能够打动人心的事项如“×件实事”、“×件大事”、“×件好事”等等。加入任期因素后,地方政府行为就更耐人寻味。由于信息传递链条过长(上级政府很难做到对下级政府的“现场监督”)和监督约束不力,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具有强烈的机会主义冲动和强烈的届别机会主义倾向。
地方政府要干的事那么多,而税收增长缓慢,财政入不敷出就成必然之势,地方政府自然会设法寻找财政收入的替代品。在中央政府明令禁止“三乱”的情况下,集资、摊派和乱罚款在辖区内不得人心,而且可能影响对自己政绩考核,因此,举债就成为地方政府筹资的上上之选。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行市政债券是地方政府进行资本融资的主要方式。然而,这种在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在中国现行法律中却是行不通的。在存在着越来越大的客观需要但正规制度又不允许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转而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控制,推行花样翻新的金融“创新”,试图用金融手段来替代本应由财政手段发挥的功能。其中城建打捆贷款便是当下最为通行的方式之一,即成立各种从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和经营管理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由地方政府出面,以财政担保,向城市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等分支机构借款。据调查,2003年某省会城市借举办全国性赛事之机,欲彻底改善城市面貌,由打捆贷款形成的债务相当于该市本级财政年收入的15倍左右。
这些方式的诱人之处不仅在于还本付息压力不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而且还有现阶段中国金融体系固有软预算约束做支撑。一届政府任期5年,而城建打捆融资贷款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在没有法定的政府负债额度(比如债务依存度、公债负债率、公债偿债率和地方居民应债率)约束的情况下,这种偿还责任对举债者(地方政府)来说是标准的“软约束”,它不但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无限膨胀,还是引致当下众多城商行不堪重负、危机四伏的重要诱因。
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是自外而内的方式,地区金融生态是关键,地方政府更是关键。即便是城商行引资重组形成了股权多元化的公司治理,如果不能有效摆脱地方政府这座大山,依然是寸步难行。如果说城商行的财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人、股权多元化等等是“物理变化”,那么改革地方政府治理、改善地区金融生态就是“化学变化”。只有如此,城商行所重构的公司治理才能真正变“形似”为“神似”,才成真正成为这个“化学变化”中的关键性反应步骤。当然这个“化学变化”涉及到政府职能转换、政绩考核方式改革以及政府投融资机制改革等等,不但需要较长的反应时间,还需要精准的反应条件和合适的催化剂,否则当下一切的努力又可能会泥牛入海。
“金融生态”是央行周小川行长近年来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且具有创造力的仿生学概念,它借用生态学的理论,为我们理解金融体系的运行及其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彼此影响的动态关系,提供了新的科学视角。它以比较完整且科学的分析结构告诉世人:金融体系绝非独立地创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系统,它的运行更广泛地还涉及其赖以活动之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等基本环境要素,还涉及这种环境的构成及其变化,以及它们导致的主体行为异化对整个金融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2005年度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地方政府、经济、司法等构成金融生态最主要的影响要素,对地区金融资产质量好坏发挥着重要影响。城市商业银行为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好的适例。
简单将地区的不良率和估计损失率来代表一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我们发现外部金融生态环境之优劣是决定城商行经营绩效地区性差异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其中金融生态中最主要的两个因素政府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商行绩效产生重要影响。
实证证据显示,城商行的经营状况与地区私人部门经济发展显著正相关。可以说,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直接夯实地区信用文化基石的积极效果。这些地区担保机构多,信用文化较发达;居民人均收入高;地方政府对私有产权的保护意识明显较高,等等。银行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信用文化这种具有很强“外部性”的公共产品,节省大量的信息产品成本,降低信用风险。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城商行的经营绩效普遍不错。
我们也发现,城商行的经营状况与地方政府一般性财政收支的缺口高度负向关联,意味着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是否充裕往往从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它们对城商行施予影响的性质和强度。民营经济发达地区,中小民营企业不但数量众多,而且盈利能力强;国有企业转制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小;产业布局较合理,市场容量较大;故此地方政府税源充沛;此外这些地区土地等要素资源资本化程度高,地方政府的土地批租收入高,地区财政收入状况好,这些地区的政府往往对城商行施予的是积极的影响,比如浙江省的一些地方政府是按市场规则,千方百计采用资产置换等方式来改善本地城商行的资产质量,以保证它们能持续地向本地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金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反过来又培育了地方税基,如此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各要素形成良性互动。
相反,在税收增长缓慢,财政收入不足以满足政府财政支出需要的地区,政绩考核的压力迫使地方政府就会设法寻找财政收入的替代品。特别是在国内金融市场不完善,以及在合法的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银行在中国基层的撤并和调整、贷款权限的上收等使得地方金融出现空洞化,曾被地方政府视为包袱的城市商业银行自然就成为了地方政府获取金融支持的重要渠道之一。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控制城商行等地区仅有的几个融资渠道是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的一种次优选择。
面临06大限,2005年城商行重组运动
当前,在中国银行业界各个层面上都涌动着改制之风。除了此起彼伏的引进外资和引进民间资金入股外,跨区经营、联合重组也成为热门话题。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约束越来越具体的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正以各种方式谋求变革。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充满了悬念。在上下左右夹击之下的城市商业银行,求变已经是不得已的选择和必然趋势。
城商行重组路上,地方政府是关键。在城商行利益格局中,地方政府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城商行的重组改革必然涉及到地方政府利益的重新调整。地方政府一般是当地城商行的最大股东,城商行的贷款决策大多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发展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监管当局发出资本充足率8%的限定和消灭差银行的坚决态度加之有汕头商行的教训在前,使地方政府认识到继续掌控这块金融资源的前提是维护其生存。与其抱残守缺维持控制一个具有内在治理缺陷的城商行而承担其可能的风险,还不如引入外部投资人,只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地上,就能够为地方经济提供服务。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帮助城商行顺利引资,而对其进行了资产置换、注资等。
据银监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04年末,各级地方政府及股东为处置城商行历史遗留包袱、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累计弥补城商行财务亏损51.42亿元,累计剥离不良资产71.73亿元,累计置换不良资产235.12亿元,投入的资产总额达358.27亿元。其中,2004年弥补财务亏损19.86亿元,剥离不良资产50.07亿元,置换不良资产163.71亿元,投入资产总额为233.64亿元。即2004年一年投入处置历史形成风险的财力,占10年间总处置量的65.21%。例如,2004年,辽宁省内各市政府共动用地方财力逾70亿元,帮助城商行重组改造。沈阳、大连、鞍山、锦州、辽阳、阜新等6家城商行成功剥离不良资产87.96亿元,占全国同期总量的1/3以上;抚顺、丹东市商业银行已拟定了总体处置方案并正在组织实施。
此外,辽宁、河南、山东、安徽等多个地区,地方政府主导的城商行区域联合再造工程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承担损失者得其利,既然地方政府要承担城商行的损失,插手未来城商行的利益分配是否自然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我们不得而知。
其实,地方政府为城商行引资和联合所做的这些努力,某种程度上只不过是对过去“掠夺”的一种返利而已。如果城商行能够源源不断提供金融资源的支持、地方政府又可以不承担后果的话,估计没有哪个地方政府愿意主动放弃对于城商行的控制。在地方政府的资产置换、注资等一系列姿态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绝不会轻易地将城商行拱手相让、放弃对本地金融资源支配权的真实意图。监管当局和众多地方政府的分歧由此而生,要廓清地方政府与城商行间纷繁的关系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浙江城商行的民营化运动—中国城商行的社区银行模式。在外资银行纷纷进军浙江之前,民营银行或准民营银行在浙江业已兴起。台州市商业银行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的路桥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路桥银座城市信用社,2002年3月组建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新成立的台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亿元,共有46家营业机构,其创业资本、股东结构、高管构架以及治理结构基本都为民营化性质,政府股权就只占5%,这在全国城商行中是首屈一指的一例。从2003年开始,包括杭州、温州、宁波在内的浙江8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已经基本完成了民营资本进入的过程,并且“民营股”均超过“政府股”,相应吸纳的民间资本达到30亿元之巨。
伴随这一进程,浙江省的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普遍良好。2005年,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高达0.858%,平均资本利润率高达15.84%,资产质量普遍优良,平均不良贷款率仅为2.91%,拨备覆盖率超过70%,平均资本充足率7.62%,省内8家城商行中5家已经超过了监管当局8%的要求。
浙江城商行民营化之良好发展态势,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绝不是、也不可能是孤立现象,它的出现是有内在必然性的,这个必然性是由浙江的经济模式所提供的。
浙江的民营经济在产业部门相当发达,区域内的经济活力主要源自数目庞大的中小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却难以从国有金融机构得到融资,这主要出于两个层面的原因:其一,国有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存在所有制歧视,放大了对风险的担忧;其二,国有金融机构是大企业,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难以解决。
在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初期,民营企业的创业资本、流动资金等融资需求主要通过地下金融和灰色金融满足,这样的模式本身蕴涵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浙江省银监局明确表态非常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地方金融业,对于民营资本入股不设上限。当地监管部门更深层次的目标是通过民营化运动“招安”民营资本尤其是民间借贷资金)。
主要由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个人出资的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应庞大的融资需求而生。从所有制性质而言,民营金融机构不大可能给国企贷款,只能通过服务于民营企业维持自身生存;从规模而言,中小型金融机构对中小型企业有着天生的亲和力,有着近似美国社区银行的草根性,能够低成本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城商行民营化运动在经济体这样内生的需求中应运而生。
像台州市商业银行就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典型范例,实际就是根植于中国民间的钱庄传统与现代商业银行惯例融合的过程。这家土生土长的民营银行按照自己的朴素理解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银行制度,并完成对自身的准确定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主要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不碰大企业,不碰汽车与房地产按揭。这样的路径对于广大地处二线城市的城商行具有极好的可复制性,有极大的现实价值。
我们看到,在浙江,随着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并进行改造,这样的模式已经渐次成为主流,在温州、嘉兴、绍兴、湖州,这样的过程正在发生。同样,我们比较看好一些民间资本庞大和民间融资率极高的地区,比如山西,依靠大规模的煤炭开采,目前至少有2500亿元民间资本有待激活,而另一方面却是省内很多中小民营企业因为贷款问题而一筹莫展,据统计,2004年山西的民间融资率就高达65.5%。据称一家完全以民营资本控股的城商行—晋商银行已经呼之欲出了。
正确认识民营银行的关联贷款问题。关联贷款对于民营银行来说,总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德隆事件成为监管当局对于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态度的转折点,整个业内对民营银行的评价开始转向负面。2004年,中国银监会针对日益突出的关联贷款问题,出台了《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更有学者认为,民营股东关联交易运作手法之隐蔽往往超出了监管层可以监控的范围。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正确认识民营银行所产生的关联贷款等问题呢?首先,无论是间接控制也好,共同控制也罢,关联交易并非民营股东身份所独有,更非银行这类公司所独有,所有的公司,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地方,就有可能会出现关联之类内部人行为。若说关联,某种程度上说,国有银行的问题本质上就是关联贷款的问题——国有银行贷给国有企业,风险无法约束,呆坏账不断累积,最后由全体纳税人埋单。据我们调查,民营化进行最彻底的浙江的城商行在这一点上反而做得很好,他们对关联企业的贷款基本上数量很少。银行治理就是要通过设计一种机制形成一种制衡,来消除这一现象。
其二,要全面正确地理解银行治理,监管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一个完整的治理体系包括内治理和外治理,所谓内治理是指股权结构、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一系列激励约束的内部组织架构安排;而外治理通常是讲严刑峻法、监管以及外部接管的约束等等。再完备的监管也可能有缺陷,也不可能覆盖到每个角落,我们往往还会看到由于监管过度而伤及公司的内生激励。从国际相关研究看,一个有效率的监管体系必然是,以建立和促进机构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风险为主,以加强政府、行业监管为辅的内外制度配套。关联问题其实是完全可以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外部的监管解决。一句话,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
其三,入股城商行后,民营股东是否真正能发挥改善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方治理环境相关联,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我们看到当年德隆进入的往往都是一些地方政府治理不佳、金融生态较差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城商行最初多被当成是地方政府的准财政,已经被侵害到资不抵债、频临破产境地,地方财政困难已无力救援,于是这些城商行自然就成了某些民营资本进行灰色交易的猎取目标,通过收买地方政府某些代理人而与之达成合谋,作为大股东的地方政府也就失去了制衡的能力。在金融软预算约束和政府信用担保的情况下,银行实际控制人民营股东掏空行为就在所难免了。实际上,越是身处强政府经济体的民营资本,越是可能被政府所“俘获”,当下官商关系显得越来越紧密,所有的民营资本都知道只要靠搞定政府,一对一的利益博弈,就能低成本获取资源。但由此导致的主体行为的短期化倾向对银行来说,显然是致命的。
而在更多的城商行中表现的是问题的另一面,政府股东更乐于把民营资本的进入视作一笔扶危解困的“善款”,而非前来接管的舵手。不愿轻易地将城商行拱手相让、放弃对地方金融资源支配权,即便是在股权结构已然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如此可见,要保证民营资本不变异,关键在于银行如何离开政府之手,真正地“民营化”—也就是如何同步建立起有利于民营银行成长的地方治理的制度环境,这才是解决关联贷款、高比例分红等一系列内部人问题的根本之道,不过这的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外资进入。迄今为止,已有上海、北京、西安、济南、杭州、南京、宁波和南充等八家城商行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截止至2005年年底,外资对城商行的投资已接近46亿元。从已有案例的引资经历和磨合状况来看,引入外资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果把这种外资入股比做一场联姻,不仅选好对象是重要的,更需要花费精力和心思去经营的是联姻以后的安排,其中孕育着争斗、博弈的权衡。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的城商行来说,受到外国投资者的青睐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澳洲联邦能够容忍不进行国际审计就溢价进入的协议,甚至接受杭州商行提出的在长三角地区的排他性条款,杭州商行的强势实际上很大程度得益于对于浙江极为优良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自信。据我们调查,所有进入杭州的金融机构,第一年内都可以实现盈利,此事被称为“杭州现象”。政府行为规范、民营经济发达、信用文化好的地区,自然需要获得制度性溢价。
对于第二类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其投资者往往是看到中国银行业垄断情形下的巨大溢价,希望通过投资取得经济上的回报,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套现。与第一类银行的投资者相比,第二类银行的投资者往往在价格、认购条件等方面显得更加锱铢必较,同时一定会在谈判时就将退出条件谈好。对外资而言,以上一切都很好理解,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影响力相当强,政府干预经济较多,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地区金融部门很难具有独立性。外资进入后,如果没有掌控一定的管理权,其面临风险之大可想而知,即便进入后,与当地政府和内资其他股东激烈冲突亦是不可避免的。其间以2005年在西安商行发生的变局最为典型,外资与内资的冲突公开化,导致在引资合作中立下汗马功劳的行长被调离原来行长岗位,董事会换届工作迟迟未能开展,这些都给西安商行未来的发展罩上了一层迷雾。
而对于大多数身处二线城市的第三类城商行来说,引入世界著名的外资金融机构是个美好但却遥远的梦想。虽然名不见经传的南充商业银行成功引入了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和德国储蓄银行国际发展基金(SIDT),但它显然并不具有典型的推广意义。通过试水投资南充商行,DEG冀望提升在中国监管当局眼中的地位的策划显然是非常成功的。就目前情况来看,对于二线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从引进民营资本着手、练好内功可能是一条更有效的路径。
如何正确看待外资进入问题。中国银行业问题事实上是中国政治、经济转型过程中诸多体制性矛盾的累积,内部自发进行的渐进式改革,往往会遇到巨大阻力而进展缓慢。在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经济发展模式中,本土民营资本很容易被资源所胁迫,难以有效摆脱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具有天生的“软弱性”。而外资机构进入至少可以降低地方政府的话语权,避免内部人控制;同时资产质量会逐步提升,另外外资股东通常会要求自己参股的银行成立诸如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机构,这些机构很多都是独立的第三方,加上引进独立董事等,这些制度设置倒逼着银行不得不再上一个台阶。基于此,“以开放促改革”的银行业改革路径得以确立。
有人认为,以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外资比民间资本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吸引力更大一些,因为民间资本以前从事的不是银行业,对银行的业务不是很清楚,这就使得它们在投资时非常谨慎,开出的条件比较苛刻,即使合作成功,民营企业与银行在经营中也会互相不适应。
这种看法显然有些牵强。民国时期我们的招商、交通不都是民营银行吗,不都是从实业资本家转变为银行家的吗,谁也不可能生来就会经营银行。何况现代公司治理中,出资人和经理人早就分离了,真正的银行家得到职业经理人市场上去找。
近日,银监会颁布了最新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办法》作出了硬性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必须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这显示监管部门对于境外战略投资者正面影响的肯定。相反,对于地方政府对银行正常运营的干扰,银监会也下决心从制度上予以杜绝,《办法》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向银行投资入股,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办法》对参与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制定以下标准: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国际评级机构最近两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我们认为,在银行引进外国投资机构的问题上,有些观念有必要作更深层次的思考。首先,所谓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主要不是讲投资人的外在特征,更多的是讲其投资的目的,由此可见,外资参股国内银行选择是作为财务投资人,还是战略投资人的角色,无疑是一种经济人自利的行为抉择。也就是说,满足以上体征的既可以是战略投资人,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也完全能够成为财务投资人。监管当局鼓励的是战略投资人,从以上设定的条件可以看出,监管当局理想的投资者当然是“银行来投银行”,能给国内银行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
实际上这两类投资者未必都能达到监管当局预期的效果。就战略投资者来说,按照目前的《办法》条件的设定,有资格投资国内银行的只剩下国际上的一些大银行。而国际上比较大的银行,中国都是其重要市场,也就是说它必然有其中国市场的布局战略,这种战略是否跟中国构建社区银行体系的目标相一致,是否与监管当局化解金融风险的设想相吻合,是否跟城商行自身的发展战略相契合,我们都不得而知。故此,我们不能静止地思考问题,否则容易陷于“刻舟求剑”的困局。遗憾的是,一些本该由市场来决定的选项被政策给事前排除在外了。
其二,是金融安全问题。尽管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的报告,不得不谈。“单个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比例限定,在近日出台的《办法》中以成文的方式得以正式确认。但此前银监会官员有关“一家战略投资者入股同质银行不能超过两家”的说法并没有在规定中得以体现。换句话说,外资可参股多家国内城商行,政策上并未有明确限制。比如,IFC已经从1999年开始先后入股了上海、南京、西安和北京四地的城市商业银行,IFC还同时持有好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中包括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目前又在与第五家城商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谈判。澳洲联邦银行在2004年以1700万美元收购了济南市商业银行11%的股份,并取得一定程度的管理权。2005年又入股杭州城市商业银行,等于在现阶段中国最具活力的两个经济区环渤海和长三角布下两枚重要“棋子”。
此外,还有一点不得不引起重视的是,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外方致力寻求的,是对银行的控制权。这种势头在中国的产业领域早已显现。外资金融机构对于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青睐有加,本身看重的一个要素就是它们对银行的控制力。这些外资银行一旦进入中小银行,往往比较容易在董事会或某些领域取得控制力(城商行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外资依托国内特大垄断企业的财务资本和市场网络发展业务,同时利用合资对象不熟悉业务的特点掌控经营权,而在企业以后的增资扩股过程中,外方完全可以凭借资金优势来取得相对或绝对控股地位甚至完全收购。故此,人们担心外资是否正在采取这样一种陈仓暗渡的策略:在多个城商行持股,一旦政策放开即可增持至控股,这样他们稍加整合,就能以低廉的成本得到一个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商业银行,并且这个全国性的商业银行网点还分布在中国最富裕的中心城市地区。实际上也就达到汇丰银行花巨资入股交通银行接近20%的股权,从而获得依靠交行遍布内地上百个网点为汇丰客户在华提供服务的类似效果。
就一家银行而言,究竟是企业控制权重要还是健康发展的银行更重要?也许我们可以获得非常明确的答案,不过,倘若我们将视野放大至国家利益层面,这显然是一个难以轻松作答的问题。
其三,政策监管不能替代市场选择,将重组权还给市场。
城商行重组本应该当事人自主选择,引入外资也好,民营资本也罢,还是联合重组,监管当局的职责在于监管,在于制定好规则,保证博弈的主体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中进行活动,并不介入整个交易过程,角色界限应该是非常明确清晰。
遗憾的是,我们银行改革和其他领域一样,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僭越裁判员的职能,将过多的价值判断直接加入到博弈中,甚至动用大量行政资源以保证政策的推行(诸如上市必须引外资的规定,甚至组织外资考察团到一些地方推荐城商行等等),用行政手段来制约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有时政策取向立意很好,却未必能够执行,甚至可能在执行的过程中遭到歪曲而走偏方向。比如不排除某些城商行为了寻求上市或获取监管当局的额外关照,可能会放弃自己一些正常的利益诉求,以求尽快与外资达成协议,这就为日后内、外资之间的冲突埋下伏笔,反过来岂不扭曲了当初引入战略投资人改善公司治理的初衷。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城商行已经初显端倪了。
跨区经营与联合重组。2004年以来,113家城商行的出路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城商行在银行体系内部面临三方面的挑战:国有银行改革背景的挑战;股份制银行一路领先的挑战;外资银行不断引入的挑战。在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合理竞争之下,除了经营不错的少数城商行之外,相当一批城商行将面临边缘化的威胁。
除了不良贷款较多、历史包袱较重以外,很多城商行都把自身的困难归因于规模太小,不足以与大银行竞争,需要通过联合与重组来“做大”;同时,他们也把不能跨区经营视为下一步发展的阻力,希望通过实现跨区经营来与大银行同台竞争。在那些小型城商行看来,联合重组差不多是做大规模、实现跨区经营的惟一途径。因此,从2004年以来,跨区经营、联合重组一时间成为了众多城商行的呼声。
城商行的这一呼声显然得到了监管当局的认同。自2005年9月以来,监管当局在多种场合明确表态,将积极支持各地城商行按照自愿和市场原则推进联合重组,充分考虑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意愿。
以当下城商行之现状而言,银行监管当局目前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坐在一座座活火山上面,不知道哪个哪一天会喷发。如果绑成20个中等规模的银行是不是会好些呢?这样一来,直接风险是降低了,而且比较容易监管;此外捆绑后够大的目标容易辨识,容易引进战略投资者,容易进行资本约束的管理,容易使银行建立较好的机制。
对于以化解金融风险为己任的银监会来说,“积极支持”城商行捆绑模式本无可厚非。但从宏观职能部门的央行的视角而言,这就不是简单的银行组建或联合与否的问题,这可能是事关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间接金融结构的战略问题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指出,中国目前缺少的不是大银行,而是真正能够为社区服务的小银行。她奉劝城商行不要想着做大做强,而是扎扎实实地练好内功,真正为社区、为地方服务。
可以预料的是,按照这种模式走下去,未来几年内,城商行的数量将急剧减少,从徽商银行成立之前的115家减少到只剩下像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商行这样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的为数不多的几家。其余的那些小型城商行都将成为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的一部分。我们看到,随着城商行这两年迅猛发展,可提供的单笔贷款数额越来越大,抢客户越来越凶,可以想象的是,随着城商行联合重组和跨区域经营,本地中小企业得到服务的机会或许会更加渺茫。就像是一个悖论:城商行越是发展,反而与当初所设定的社区银行的方向渐行渐远。
必须指出的是,联合重组和跨区经营既是城商行发展的机遇,但更多的可能是风险。从各种迹象来看,城商行跨区经营的冲动强烈,尽管理论上跨区域经营,并不是城市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惟一途径和最终目标,但是国内的多数城商行已然把跨区经营看作是最好的发展途径。其背后反映的还是其经营理念的落后。事实上,以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而言,中国绝大多数银行都还不能将资本约束与业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更不用说处于相对弱势的城商行,贸然放开城商行跨区经营,必然带来的是“跑马圈地”的粗放型的规模扩张,甚至可能是爆发性的!尽管监管当局将会规定门槛,但是必须看到,一些经营数据的“优化”可能只是表面现象,而跨区经营的诱惑甚至能引发一些不合标准的城商行的造假冲动,以达到跨区经营的目的,特别是在当下地方政府政绩冲动的支持下(在地方政府的城商行的抢救运动之下,一些高危银行一下子变成了数字上的好银行)。所以,必须警惕城商行的“超常规”发展倾向,这样的代价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屡见不鲜。
跨区经营、联合重组背后依然是地方政府的身影。中国城商行的历史渊源决定了当下的跨区经营、联合重组运动必然是由政府主导下的强行推动,行政力量和经济总量大的城市自然在上一级政府面前会有更大发言权,这是中国GDP政绩考核体制使然。
目前,除了徽商银行外,辽宁省政府已经基本确立了以沈阳市商业银行为首、七城市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互相参控股的东北银行筹建模型。同时,江苏省政府也正牵头省内除南京市商业银行外的10所城市商业银行联合组建江苏银行。据称河南省政府主导以郑州商行为主体整合辖内城商行的中原银行计划、湖南省的长株潭三地城商行合并计划均已呈报监管当局待批。
由于各家城商行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差别很大,一些发展势头良好的城商行可能本身并不希望被合并,只是迫于上一级政府的行政的压力,而真正牵头重组的银行往往自身危机重重、资质极差,现行体制下市场选择必然会屈服于行政安排。比如东北银行最终可能还是会由沈阳商行来主导,而将规模和资质强得多、但行政资源处于相对弱势的大连商行撇在一边;河南省内绩效颇佳的焦作商行最终是否会并入到未来的中原银行的版图,我们也不得而知。
在城商行合并热潮中,最热心的肯定是省级政府。1995年《商业银行法》生效之后,特别是1998年整顿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之后,各国有银行都成为一级法人的商业银行,它们的分支机构不再和地方政府有隶属关系,并且贷款权限也在逐步上收,因此地方政府很难再通过行政性手段从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获得贷款,用以支持地方市政建设或者当地国有企业。由于没有自己直接控制的银行,省级政府财政即使出现困难,也很难通过向银行借款来渡过难关。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能够控制一家商业银行,对于省级政府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通过合并,各城市所属的城商行变成省属的股份制银行,对分散的城商行的控制权也由各市政府上收到省政府;省属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也成为了省委组织部任命的厅级干部,而原来城商行的董事长和行长是市委组织部任命的处级干部。而对应的另外一面,市政府则丧失金融权,也丧失税源。农信社改革中,人们已经看到了这样一幕:本来的“一省一策”变为“全国一策”,几乎所有的省区都成立一个统一的省级农信联社,而省联社的理事长或者主任往往是由省政府的副秘书长来担任,从而省联社被省政府控制在手中。
不仅仅省级政府与市级政府之间,省辖区内各市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更是一个难题,比如,由于城商行每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都不小,联合经营后的税收如果归总行所在地所有,会不会对地方的支持力度有所下降?地方项目在城市商业银行联合经营后,是否要经过总行审批?这样是否导致贷款项目更难获批?如此众多的利益纠葛必然会影响到未来捆绑银行治理的各个层面,诸如董事会席位如何分配、管理层如何安排、信贷份额如何配置等等。总之,城商行的联合重组之路注定困难重重。
其实大银行也好,小银行也罢,地方政府主导建立的银行本质上并无多大差别。只不过具体执掌的权力之手不同而已。中国银行业风险的核心不在规模大小,而在于体制层面。
城商行的战略定位与发展模式选择
从整体上看,近几年城商行定位没有明显改观,客户规模越做越大,单一客户规模单笔最大从2002年的2.5个亿升到了5亿,十大客户贷款规模从2002年的10个亿升到18个亿,衡量贷款集中度的两个监管指标也高居不下
从区域看,真正具有社区银行雏形的只有浙江的台州、温州、湖州、嘉兴等一批二线城市的城商行。单笔客户贷款最大就在1个亿左右,中小企业信贷占比接近80%。而绝大多数城商行看不出明确的市场定位,信贷向大客户集中相当严重。珠三角、东北这些资本金极其匮乏的城商行,单笔最大贷款居然达到8个亿,十大客户贷款达20多个亿,当然其中不乏地方政府市政项目贷款、政府指定企业贷款。
从图我们清楚地看出,城商行的资产质量与贷款集中度存在明显关联,一般不良率居高的地区,贷款越是向大企业、政府项目集中(东北地区由于地方政府近两年抢救城商行运动,埋单力度很大,不良率下降很快,但2002年该地区城商行不良率曾高达30%)。以上表明,中国城商行的积弊不仅仅反映在资本充足率不高、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差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主导的经营模式所导致的市场定位上的模糊与彷徨。
其实,城市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有银行基本上形成了网络广泛、与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关系良好的竞争优势;股份制商业银行则形成了科技领先、产品创新能力强的后发竞争优势;而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具有信息、服务本地化的比较优势,大多数城商行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与大银行拼机构、拼大客户、拼网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5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衔枚疾进,大举向小企业贷款进军,仅工行小企业贷款2005年就突破1800亿元。从某种程度上讲,市场定位的摇摆不定,正使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此外,监管当局对于城商行的政策取向模糊不清,缺乏长期战略性的考量。尽管当局一直在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居民中发挥的作用,但实际操作中具有实效性的措施不多,并且开始慢慢淡化城商行的地方特点,对城商行的监管只在简单的复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标准和方法,缺乏差异性和弹性。监管的效果自然不尽如人意。
中国大部分城商行分布在广袤的二线城市,这就注定了当前乃至较长一段时间跨区域经营、联合重组不应该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流。城市商业银行的联合,重组改制依然是大银行固然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银行体系不尽完善。进一步发展中小金融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完善银行体系的关键。中国目前不缺全国性银行,也不缺大机构性的分支机构银行,缺的是为非公服务的小银行。中国经济特别是处于融资劣势的非公经济,迫切需要专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公经济为社区服务的单一制银行,特别是地市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填补这个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