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农业税的另一层深意
2005-05-30郭冬至
郭冬至
今年新春的中央一号文件被很多媒体称为亮点的是:“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更是令人振奋地表示,“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全部免征农业税,取消农民各种负担,彻底改变2000多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
当前对这一政策的关注往往集中在减轻农民负担、帮助农民增收的层面,固然农业税设计的不公平、不合理是人所皆知的,取消它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笔者在一些农村地区的实地调研中,用更广阔的视野观照,深切感受,这一善政的内涵,远远超出大多数人目前的理解,可以说此中大有深意。
长期以来,为了实现工业化的总体布局,村民自治委员会事实上更多地承担了政府派驻机构的职责,在征收税费上表现得更加明显,各级政府不合理的摊派收费,“三提五统”,也轻松地搭了农业税的便车,这加重农民负担以外还滋长了腐败。这部分“自收自支”的资金也為乡镇机构的膨胀提供了重要条件,成为恶性循环,“几十顶大盖帽吃一顶破草帽”。在机构越来越膨胀、财政越来越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养人财政”、“吃饭财政”的情况沉疴久已。曾担任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在他的书里举例,在棋盘乡,1986年行政干部不到15人,财政税务干部仅3人,派出所仅2人,没有工商所、司法所。农民负担也轻,老百姓种田1亩负担10多块钱。而到了90年代末,全乡大大小小吃农民的干部、教师和棋盘乡在外工作的干部共有2000多人。在党国英先生的调查报告中也感慨:“农民的税费交纳没有换来公共服务,只是养了一个国家权力体系最末端的那一部分。这真是属于马克思讲的那种‘异化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村干部无形中扮演了有点类似“税的角色,只把能否收得上,收得齐税费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导,于是有了所谓“恶人治村”的说法。在央视《新闻调查》栏目的一期节目中,陕西某县的两名村干部在配合县里工作队征收税费中,一方面被工作队批评工作不力,另一方面因为无颜面对村中父老,竟然服毒自尽了。这在一些农村村组织中演化为劣币驱逐良币的现实,根据于建嵘先生的调查,造成一些地方的村组织甚至有黑势力化的倾向和征收税费也有很大的关系。
而减免农业税就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块,它的直接后果就是,村干部作为“税吏”的角色错位被逐渐消除,如果坚持下去,就铲除了“搭车”收费的平台,精简“吃财政饭”的队伍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一批原先不愿当“税吏”但有意服务乡里的“热心好人”正得以重返乡村政治舞台,也为深化农村改革、转换基层政府职能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成长创造了条件。
当然不乏有人为此担心“农村公共事业投入严重匮乏”问题如何解决,甚至一些基层干部叫苦连天不乏要挟的含义。而笔者却在山西永济等地看到减免农业税以后,农民建设自己社区的热情被激发起来,“原来由村干部来摘要花十几万才能修条路,现在大家自己组织起来修,花了4万元就搞定了。”这样非但没有减少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可以肯定的却是农民的付出会被更加高效地使用到公共建设上,原来农民被收上去100元,80元用于养干部,返回20元用于乡村建设。而免除了被动地被征收税赋以后,农村居民建设自己家园的热情将被激发。这也为中央对地方建立起透明的、制度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奠定了基础。
正如那句老话“风物长宜放眼量”,除了减钱粮税负这样传统意义上的善政,一场更加深远的变革正在中国农村悄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