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作主,负心汉休想独吞百万家产
2005-04-29叶雪萍
叶雪萍
夫妻俩辛辛苦苦挣下百万家产,没想到丈夫富贵思淫,进而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解除婚约,企图要妻子净身出户。弱女子奋起反击,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了属于自己的那份家产。
走过艰难的日子
1989年的冬天,江西省定南县一对恋人正谈得火热。姑娘叫刘巧玲,男的叫廖呈明,结婚那天,廖呈明真诚地对妻子说:“巧玲,你不嫌我家穷,将来我一定要好好挣钱,让你过上幸福生活。”刘巧玲说:“贫穷并不可怕,只要你能真心对我好,我就知足了。再说,我俩都是高中生,只要肯努力,一定能改变目前的贫困面貌。”刘巧玲的一番话让廖呈明热泪盈眶,他庆幸自己遇上了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女子。
可惜,夫妻俩只是按当地风俗成亲,却没有领取结婚证。
婚后,夫妻俩恩恩爱爱,辛勤劳作。刘巧玲有经济头脑,栽下了180棵金水梨树和15亩杉树林。不过,这片山林暂时还无法给家里带来效益,所以,他们的日子依然过得清贫。为了生活,刘巧玲和丈夫只好外出打工。
夫妻俩怀着创富梦来到广东,可是,每月只有几百元的工资,怎么才能富起来呢?廖呈明想去学模具工艺技术,因为这类人才在沿海一带特别吃香,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普通打工者一年的收入。刘巧玲当然支持丈夫的想法,为了筹钱交学费,她二话没说,就将惟一的爱情信物——金戒指卖掉。
当时,刘巧玲每月工资400元,为了不使丈夫因经济困难而中断学业,她每月只留下几十元零花钱,剩下的如数寄给丈夫。廖呈明珍惜光阴,学得认真,不出一年就熟练掌握了整套模具工艺技术,随后便带着妻子来到厦门寻梦。不久,廖呈明在一家工厂找到了一份月薪4000元的技术工作,刘巧玲则在一家服装厂打工。
廖呈明吃苦耐劳,加上技术过硬,得到了老板的器重和赏识,工资从当初的4000元涨到了7000元。这时,刘巧玲也在众多打工妹中脱颖而出,被老板提升为部门主管,月薪3000多元。
那些日子,留给刘巧玲许多美好回忆。丈夫对她关心体贴,节假日常带她逛街购物,而且还会送她礼物,夫妻俩恩恩爱爱,相互体贴,靠着辛勤劳动,积累了近20万元。
别墅里有个“二奶”
至此,这对恩爱夫妻已算得上“高级打工仔”,可他俩不想长期打工,希望自己办厂当老板。现在,他俩可以付诸行动了。
1994年年底,他俩在惠州创办了一家小型模具厂。因为丈夫懂得模具技术,刘巧玲又善于精打细算,他们的厂子很快步入正轨,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一年工夫,他们就赚了一笔可观的利润,夫妻俩喜上眉梢。
可是,好日子没过几天,丈夫开始变了,变得让刘巧玲不可思议,家庭生活波澜迭起。
以往,无论是在老家定南,还是在外打工,每到中秋节,他俩都会在一起享受幸福和快乐。然而,1996年的中秋节,却给刘巧玲留下了心酸的回忆。
那天下午,刘巧玲早早回家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可是丈夫说厂里事情多,晚上要加班,不能回家过节了。刘巧玲心疼丈夫,带着菜肴和月饼来到厂里。可一进厂门她发现,所有的员工都在参加厂里举办的中秋晚会。她估计丈夫也在晚会现场,于是她决定先在他办公室等一会儿,待晚会结束后再跟丈夫一起赏月。可是,当她来到办公室楼下时,发现里面亮着灯,而且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刘巧玲没有多想,径自上楼打开丈夫办公室的门,然而,映入眼帘的一幕让她惊呆了:丈夫正和一个年轻女子抱在一起……
廖呈明只好跪在妻子面前,信誓旦旦,保证下不为例。刘巧玲念在多年夫妻的情分上,原谅了他。
然而,没多久,廖呈明又耐不住寂寞了,常常在外偷腥。一段时间以来,刘巧玲感觉下身不适,经常奇痒无比,而且小便刺痛。心虚的廖呈明清楚刘巧玲身上的病是怎么回事,他劝刘巧玲去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让刘巧玲大吃一惊,她患了淋病。刘巧玲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向来洁身自好,怎么会得性病?肯定是丈夫传染给自己的!廖呈明无法抵赖,只得坦白交代。刘巧玲气恨交加,大发雷霆。廖呈明又是忏悔又是写保证书。刘巧玲又一次原谅了他。
这样的事一而再,再而三,廖呈明更加放纵。刘巧妹虽然忍无可忍,可为了孩子,她下不了决心离婚。
过去美妙而平静的生活再也找不到了,夫妻间的互相关爱变成了相互指责和怨恨,吵架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不久,他俩便分居了。
为了自己和孩子将来的生活有所保障,生性好强的刘巧玲在东莞另办了一家小型模具加工厂。
分居后的廖呈明瞒着刘巧玲买了一幢价值91.9万元的别墅,别墅的女主人是一个姓沈的女人。在外有了“二奶”,廖呈明对妻子女儿更加冷淡。
廖呈明很清楚,要想跟“二奶”结合,就得摆脱刘巧玲。可是,他每次向刘巧玲提出离婚,都遭到拒绝,因为刘巧玲对廖呈明还心存幻想,希望他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回心转意。然而,廖呈明却铁了心要跟患难妻子分道扬镳。
百万家产有我一份
2003年4月7日,廖呈明以自己没有跟刘巧玲进行婚姻登记,双方性格不合,两人分居多年为由,诉讼到江西省定南县法院,要求解除他们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并主动要求抚养两个孩子,另外一个小孩由刘巧玲抚养。
不久,定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原告廖呈明与被告刘巧玲的事实婚姻;所生子女廖冲、廖聪由原告廖呈明抚养;长女廖烨由被告刘巧玲抚养,原告自2003年12月起每月30日向被告支付廖烨的抚养费200元至其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被告办厂时留下的财产(设备3台,价值5万元)、所种植的金水梨180株和杉树15亩、摩托车一部归被告所有,全部累计相加由原告向被告支付人民币16.8807万元。
刘巧玲无法接受这一判决。让她感到吃惊的是,廖呈明在诉讼期间已将大部分家产偷偷转移,并虚构了许多债务,同时将15亩杉树林廉价卖给了别人!原来廖呈明早就预谋好了要让她净身出户,这个曾经对自己山盟海誓的男人,不仅花心,而且狠心。倔强的刘巧玲此时已不再流泪,她当即决定:上诉!
在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同时,刘巧玲还以重婚罪将廖呈明告上了法院。但她又害怕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廖呈明徒刑,将会给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带来更大的心灵创伤,于是,她撤诉了。
审理过程中,法官对他俩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调查取证,最后认定廖呈明和刘巧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为1420907.4元。法院认为,上诉人刘巧玲关于原审判决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有误,要求更正并重新分配的上诉理由充分,应予采纳和支持。
2004年8月30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共同财产中,上诉人刘巧玲现正经营的模具加工厂内的财产、所种植的金水梨180棵、摩托车一辆归上诉人刘巧玲所有,其余财产归被上诉人廖呈明所有,由廖呈明补偿刘巧玲应得财产差额计人民币632453元。
而今,刘巧玲已如数拿到了自己应得的那份财产。但她的心情并不舒畅,因为这场变故对她的打击实在是大太了。想想自己这么多年来,辛辛苦苦跟廖呈明打拼出了一番事业,到头来还要承受被抛弃的厄运,一想起这些,她就悲从中来。同时,她表示,自己不想做怨妇,会尽快调整好心态,把自己开办的那家模具厂经营好,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女人。
编者按:刘巧玲的遭遇让人悲叹,可她能自强自立,值得赞叹。生活中,类似刘巧玲命运的有不少,有的人忍辱负重,有的人不知所措。因此,我们建议有此遭遇者,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十二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