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园区土地治理整顿初见成效
2005-04-29高国力
高国力
2004年8月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告一段落。国务院五部委的验收结果显示,由于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有力地遏制了一些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过热,使耕地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护,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尤其是以开发区清理整顿为重点的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截至2004年8月,全国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用地面积3.86万平方公里。其中,国务院批准设立开发区171个,省级政府批准设立开发区1094个,其余的5601个开发区都是市、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设立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撤销各类开发区4813个,占开发区总数的70.1%,保留开发区2053个;核减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2.49万平方公里,占原有规划面积的64.5%,保留规划面积1.37万平方公里;退出开发区土地2617平方公里,复耕1324平方公里,收回闲置土地116.5平方公里,清理偿还农民征地补偿费欠款87.4亿元,开发区乱征滥占土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参见附表)
另外,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各地加大了对包括开发区在内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先后对10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年上半年,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3943件,涉及土地面积24314.11公顷,其中耕地13582.84公顷。目前,已收回土地1444.06公顷,其中耕地950.39公顷。全国农用地转用指标压减了20.3%,其中耕地转用指标压减了23.4%。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针对目前以开发区为重点的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重点和任务,并强调解决我国包括开发区在内的土地管理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应常抓不懈,逐步探索和完善相关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切实有效地规范和解决开发区的土地管理问题,形成科学高效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和发展完善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清理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开发区的审核。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拟保留的开发区进行审核。要坚持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规范建设用地,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
2、及时、准确、从严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乱批、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行为。对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法,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严格执行“三个暂停”的决定,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土地供应政策和管理制度,调控土地供应结构,引导产业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对国务院明确允许的重点急需项目用地,要严格审核,防止“搭车”占地。同时提高效率,抓紧审批。
4、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大力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暂停审批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时机,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抓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等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
5、加强土地管理的制度建设。深化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監督检查管理,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认真抓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土地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