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加强领导干部“三圈”监督
2005-04-29马涛陶明曙
党员文摘 2005年11期
马 涛 陶明曙
沭阳县采取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行为的监督。
上级监督:县纪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下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开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
单位监督:各单位必须向职工定期公布单位政务,领导干部与职工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对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点评”并限期改正。
执纪执法部门监督:由县委组织部定期与执纪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和通报全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监督电话,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员作用,凡领导干部“三圈”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单位:江苏省沭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