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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陈法庆的环保壮举

2005-04-29刘鉴强

党员文摘 2005年11期
关键词:石矿余杭区粉尘

刘鉴强 杜 唯

38岁的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农民陈法庆,身为听力残疾人,却以一种积极的方式,急切地想建立和谐的社会。

他拿出大半家产在《人民日报》等媒体做环保公益广告,想提高中国人的环保意识。

他不断举报非法行为,差点被人打瞎右眼。住宅两次被烧,一张恐吓信贴在大街上:“陈法庆……我帮已经决定,只要看见3323车(陈法庆的车号),就拿(你)一手一脚。”

他建立了自己的环保网站,提出了立法建议。

是什么使一个中国农民,不断做出这些令人注目的行为?

举报

从1992年到现在,陈法庆管了“闲事”数百起:环境污染之外,还有违法行政、虚假评估、工程质量低劣等。1998年被人报复,他的右眼被打成轻伤,做过两次手术。2003年5月和2004年6月,在他不断举报当地石矿污染后,住宅两次被人纵火。

记者:为什么举报他们呢?

陈法庆:我们镇上有石矿11家,附近18000多人生活在粉尘和噪声中。如果你骑着自行车走500米,头上脸上全是白粉。在石矿上,隔着3米就看不到人,有100多名工人得了硒肺。生活在漫天的粉尘中,实在无法忍受,我就隔三岔五给镇、区政府和环保部门打电话投诉,一共投诉了十几次。

记者:你不怕那些企业报复你吗?

陈法庆:举报别人,一开始我是怕的。1992年,我搞了3条船做运输,发现有人卖假发票,我觉得不对,就想向政府反映。第一次很害怕,偷偷摸摸写了封举报信,连名字都不敢署。

记者:后来胆子怎么大起来的?

陈法庆:1998年,我因为举报非法行为被人打伤眼睛后,上访了半年多。在当地法院的公正判决下,打人者坐了半年牢。这件事,使我的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我一个农民,没有什么靠山,打人者终于还是受到法律制裁。从那时起,再写举报信,我开始署上“陈法庆”,再也不偷偷摸摸了。我感受到一种支持,就是政府对我的保护。

打官司得到高层首肯

2002年6月,因为石矿粉尘噪声,陈法庆将余杭区环保局告上法庭。

记者: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陈法庆:我当初是想告企业的,但这个镇上有11家企业,如果只告1家,另外10家呢?如果告11家,那也太麻烦了。干脆告环保局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记者:你的官司赢了吗?

陈法庆:虽然输了,但这个官司,新华社和省、市新闻媒体都报道了,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批示:“这是一件好事,望认真研究,将此事变成促进严格执法,环保局与群众共同执法的动力。”此后,余杭区环保局和仁和镇政府联合成立了粉尘整治领导小组,加强污染防治,减少了80%的粉尘和噪声,近2万人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提立法建议

2004年5月18日,陈法庆撰写对环保公益诉讼立法的建议,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他的立法建议,得到专家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提交了一份《尽快建立健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

记者:你怎么会想到写立法建议?

(摘自《南方周末》 原标题为《一个农民的环保激情与梦想》 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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