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租赁女孩,只为套取那百万的钱财
2005-04-29素凡
素 凡
年轻的富姐被老谋深算的法院执行庭长“租赁”两年,并联手炮制一桩假案,将百万元执行款骗到手后,她突然发现,这个口口声声称爱着自己的法官,不过把她视为工具,事成后则毫不留情地抛弃了她……
爱情天降,她鬼使神差答应炮制假案
蔡芬今年39岁,1993年与丈夫离婚后,独自一人来到广西经营酒精生意。蔡芬为人坦诚,在生意场上颇受信赖,酒精生意年交易量达几千万元。1995年,蔡芬又开了一家食府,每年也有七八十万的纯利润。
蔡芬30刚出头就成了身家千万的富姐,再加上她五官端庄,举止落落大方,引来了一大群追求者。可蔡芬要求对方的能力必须超过自己,否则绝对看不上。蔡芬开出的条件吓跑了不少人。几年来,她一直孤零零地在广西打拼。
2001年春的一天,蔡芬的食府里来了一个老熟人。他叫廖庆一,是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副庭长,蔡芬因几起借款纠纷官司曾去找过廖庆一,多次得到他直接或间接的帮助,所以,只要是廖庆一来蔡芬的食府吃饭,蔡芬都会把廖庆一视为贵客,吃饭从不要他买单。
与往次不同的是,那天廖庆一独自来吃饭,没带朋友。蔡芬把他引进包厢,热情地招呼服务员点菜,廖庆一十分疲惫地摆摆手,示意蔡芬坐下。蔡芬吃惊地发现,廖庆一的胳膊上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于是小心地问:“廖哥,怎么了?”
廖庆一忙把袖子捋下来,顺手把胳膊搭在蔡芬肩上,摇摇头伤感地说:“老婆打的……”这晚,廖庆一向蔡芬倾诉了婚姻的不幸。说到最后,这七尺男儿竟然一脸泪水,伏在蔡芬的肩头痛哭。
几天后,廖庆一又独自一人来了,这次他呆的时间更长,吃完饭还不肯走,跟着蔡芬来到她的家中。刚进门他就抱住蔡芬动情地说:“你知道吗?我爱上了你!”这突发的一幕并没有让蔡芬吃惊,从他赖着不走,蔡芬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事。面对这个她十分尊重也十分熟悉的人,蔡芬无从拒绝,半推半就地与他拥抱在一起。
接下来的日子,廖庆一对蔡芬似乎很钟情,只要有机会他都急于向朋友介绍他们的关系。蔡芬提醒廖庆一最好趁早结束关系,万一传到他老婆那里不太好。廖庆一不以为然地说:“我就是想让她知道,我要和你结婚,明天我就去给你买戒指项链。”
多年孤单一人的蔡芬面对这份炽热、从天而降的爱情,有些晕头转向了,她谢绝了廖庆一的戒指项链,却无法抵挡这种被爱的感觉。蔡芬把自己的房门钥匙给了廖庆一,在廖庆一的朋友面前,她也默认自己是他的情人身份。
不久廖庆一告诉蔡芬,他有一个叫余彬的朋友,开了一个度假山庄,因经营不善欠了好几百万元,法院将拍卖他的山庄还钱给债主,廖庆一负责拍卖执行。
廖庆一神秘地对蔡芬说:“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余彬的案子里有三个债权人是假的,其中有两个是我们法院里的法官,居然借了20万元给余彬,肯定是假案!”
蔡芬疑惑地问:“既然余彬没借他们20万元,为什么要承认啊?”
廖庆一忙解释道:“这你就不懂了,余彬的山庄,法院要拍卖,拍卖的钱首先要还给债主,剩下的才是自己的,他难道愿意看到大把大把的钱全部被债主拿走?所以就找几个假债主,得钱后大家分……你想不想也弄它几十万元?”
蔡芬迟疑着:“能行吗?”
廖庆一压着嗓门儿说:“有我在怎么不行,你相信我,你只需要和余彬签个借据就可以了。”
蔡芬点点头说:“我虽然不信任余彬,但我相信你!只要别让我太费心。”
陷入制假轮盘,鬼推磨想抽身已难
第二天,廖庆一让蔡芬把余彬约到她的食府签协议。在廖庆一的一手安排下,蔡芬与余彬签了两张借款协议,一张75万元,另一张38万元。
廖庆一回去后,再次仔细阅读余彬的案卷,发现余彬的债权人居然有27人。假如山庄拍卖后所得的钱,不够支付这么多债权人的债款,法院就要按比例清偿,蔡芬手里的那113万的债款很有可能只分得到几十万。
但如果双方借款时有抵押协议,就能够得到优先偿还。2001年4月8日,廖庆一又让蔡芬找余彬办理一个“抵押权证书”。山庄里的设施早就被余彬抵押空了,剩下的只有一个游泳池和一块空场地,余彬把这两块产业全部抵押给了她。
2001年7月,蔡芬到法院起诉余彬,要求他归还所欠自己的113万元,法院开庭审理蔡芬的诉案,原被告双方没有争议,法院很快就做出了判决,判令余彬归还钱款113万,并下达了支付令。蔡芬坐等分钱,没想到迟迟不见动静,廖庆一更焦急,因为他已被调到民一庭,不再负责执行这个案子。
2003年元月5日,当地中院认为审余彬一案的法院,作为初级法院无权受理百万标底的债务纠纷,便撤消那张支付令。蔡芬一下变得六神无主。
廖庆一搂着她笑道:“这些都在我预料之中的,只有这样才能假戏真做。你要不向中院起诉,别人肯定怀疑是假案,那样更容易被抓。我去找余彬,把四六分成改成五五分成。还差一步,你再坚持一下。”
蔡芬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了。2003年2月20日,蔡芬又向中院递交了起诉书。在廖庆一的周旋下,案子很快开庭,中院裁定蔡芬的公司将得到104.2万元的执行款。
百万巨款成枷锁,梦醒方知自己是租赁情人
当晚,蔡芬与廖庆一一块吃饭庆祝成功。正好遇到蔡芬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悄悄打电话告诉她,最好离廖庆一远点,因为他妻子发现他有情人,正和他闹得很厉害。蔡芬心里咯噔了一下,半晌无言。那个朋友继续说:“听说廖庆一有个情人很年轻很漂亮。”蔡芬忙然,原来廖庆一的情人不只自己一个,他还有别的女人!
蔡芬毕竟是在生意场上跌爬滚打这么多年,很快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自嘲地冷笑了一下,自己多像一个租赁情人啊,租给廖庆一两年,联手炮制假案,租金就是那笔即将到手的20万元,有着千万身家的蔡芬,怎么会对那区区20万元感兴趣呢?蔡芬决定离开廖庆一,开始新的生活。
不久,一个为人老实的公务员渐渐吸引了蔡芬的目光,他叫田一。处于情感和官司双重困境的蔡芬动心了,与他谈起了恋爱。
2003年3月14日,廖庆一让财务将法院裁定的104.2万元的执行款划到了蔡芬的公司,并急着与蔡芬相会。这时,廖庆一发现蔡芬身边多了一个时刻守候着的男人,廖庆一沉不住气了,把蔡芬拉到一旁,气急败坏地说:“你要是和那个男人好,我就把我们的事告诉他。”
蔡芬不为所动,转身离开了。
2003年4月14日,廖庆一把104.2万元从蔡芬公司的账上全部转存进自己的户头。
一天,廖庆一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我知道你和蔡芬余彬做假案的事,你如果不分给我几十万元的话,小心我举报你!”廖庆一紧张地掐断了电话。过了几天,那人竟然直接来到廖庆一的办公室,指着他的鼻子说:“再不分钱,你等着坐牢!”廖庆一说:“案件事实清楚,你凭什么说我做假案?”
同一天,蔡芬也接到同样的恐吓电话,被吓坏了,整天魂不守舍。心细的田一觉察出蔡芬的异样,却问不出原因,田一心里着急,但想不出办法,只好整天陪着她。
第二天,廖庆一找到蔡芬说:“你带上这些钱到国外去躲一躲,几年后再回来保证没事了。”
蔡芬冷笑一声,说:“我不会躲到国外过流浪生活的。”
廖庆一又说:“还有一个办法,你把责任全部揽下,就说余彬要你伙同他一起制造假案,最多判你3年,我再帮你活动活动,很快就会放出来。”
说完,廖庆一把一本存折递给蔡芬,户名是蔡芬。原来,他把那笔赃款又转到了蔡芬的户头,但存折里只剩下不到80万元了。除了余彬拿走的4万以外,其余的都是廖庆一拿去联系调动和投资生意花掉了。
其实,廖庆一利用自己造假案和另外有情人,这两件事蔡芬都能接受,可这回廖庆一让她把责任全部揽下来,还让她逃到国外去,蔡芬觉得一阵寒气从脊背蹿上来。
多可怕啊!这就是租赁情人的下场吧?蔡芬接过存折一言不发地走了。
假案败露声名狼藉,无颜面对真爱的天空
假案最终被人告发了。
2003年7月3日,一群警察来到蔡芬家,严肃地说:“你伙同情人廖庆一炮制假案,现在你被捕了。”在田一惊愕的目光中,蔡芬羞愧地登上了警车。
在看守所里,蔡芬接到也在当天被关进看守所的廖庆一的字条:“相信我,我一定娶你!大胆承担你该承担的一切。!”
蔡芬知道,这是廖庆一要自己揽罪的暗示,她愤然把字条撕碎了。
两天后,蔡芬被放了出来。走出看守所,她看见自己的小车停在门外,原来是心细的田一告诉看管人员,说蔡芬怀孕了,并为她办理了保释手续。蔡芬知道自己怀田一的孩子已经两个月了,却不知道因怀孕可以保释出狱。回来的路上,蔡芬默默地流着泪,田一也一言不发。
回到家里,蔡芬对田一说:“我有过这么一段不光彩的经历,以后还得坐牢。你走吧。这孩子我会生下来的。”
田一没有离开她,他看着蔡芬,什么话也没有说……
对于蔡芬,接踵而来的是没完没了的问话:先是公安局,接着是检察院,最后是法院,每次问话都非常详尽,蔡芬不得不一次次尴尬地叙述着不堪回首的往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终于熬到临盆的时候,孩子就要出生了。蔡芬因长期精神忧郁和压力过大,孩子出生时她大出血,情况十分危急,经医生全力抢救,她和孩子终于脱离了危险。可孩子的出生并没让蔡芬轻松很多,她总是呆呆地抱着孩子出神,田一知道蔡芬的苦,他对蔡芬说:“我们结婚吧,总不能不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吧?”
有了真爱的鼓舞,蔡芬决定振作起来,她把廖庆一交给自己的那本存折凑够104.2万元后,交给了办案检察官。她积极配合办案人员,把制假的过程一五一十地全部交代出来。2005年5月25日,在经过整整两年的调查取证后,这个案子终于开庭审理了。
庭上,蔡芬交代了自己的作假过程,只是令蔡芬料意想不到的是,被捕时已如实交代的廖庆一却当庭翻供,说蔡芬和余彬想谋钱联手造假,他不过是接受他们咨询的问题。
看着廖庆一的无耻表演,蔡芬的心疼痛难忍。
田一开导蔡芬:“你当初最大的错误就是没看清这个人的品质。别灰心,你比他强,因为你有勇气面对自己的错误,他没有,他会输得更惨!”
5月25日的开庭持续了整整一天,庭上争议十分激烈。廖庆一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蔡芬和余彬都承认自己的过错,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田一整天陪伴着蔡芬和孩子,寸步不离。悔恨交集的蔡芬目前还没有信心接受田一去办理结婚证书的要求。但在他的鼓励下,她已经有足够的勇气去接受判决,也有信心面对明天的生活……(注:应主人公要求,文中蔡芬、田一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