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公司治理绩效
2005-04-29徐万忠
徐万忠
公司治理绩效评价的重要意义
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又称公司治理评价,它是根据公司治理的理念、原则和制度,结合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文化价值观念,设计与制定一系列指标,对公司治理结构与效益进行考核与评价。公司治理绩效评价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增强公司价值的一种重要手段。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公司治理运动”相适应,公司治理绩效评价的问题,成为公司治理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国际国内许多研究机构,开始提出公司治理评价问题,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力图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价值的增长,提供一个客观的可量化的评价体系,从而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增强上市公司价值,提高投资回报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因而,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可以降低公司治理成本
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约束手段。上市公司为了通过治理绩效评价,提高自己的经营绩效以及在资本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因而,上市公司必然加强内部的监督与管理,降低公司治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为上市公司提供一个自我诊断的尺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外部独立的评价结果,提高自己的声誉;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可以利用评价指标进行自我检查,进行自我反省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上市公司治理评价记录,作为反映公司治理绩效的信号,有助于上市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投资合作以及公司融资都会产生重要影响。比如,俄罗斯投资银行公司作为一个中等投资银行,为了改善其公司治理状况,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实现其全球化发展战略,特别聘请标准普尔(SP)为公司做了公司治理绩效评价,虽然最后绩效评级只得了4.2分,但为该公司完善其公司治理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也向社会提供了该公司的治理绩效评价记录,从而有利于该公司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绩效。
2.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可以增强股东价值
公司治理效绩评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从而增强股东价值。上市公司要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地从外部吸引股权和债权融资。投资者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保护,也就是说,他们的投资一要安全,二要增值。只有这样,他们才愿意以合适的价格提供资本。否则,投资者就不愿意提供资本或要提高资本价格,这样就会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降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价值。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作为一种“信息显示”机制,表明公司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有效保护。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往往把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机构投资者,作为长线投资,公司治理水平与绩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其投资回报,因而他们更关注公司治理绩效。据麦肯锡对全球200家机构投资者的调查结果显示,有3/4的投资者认为他们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公司治理水平与绩效和公司财务表现同样重要。拉美国家的投资者甚至认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超过了公司财务指标。大量事实表明,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投资者愿意为有“良好治理绩效”的公司支付溢价。所以,麦肯锡伦敦公司董事Paul Coombes指出:不能实行公司治理改革的公司在吸引资本时会发现面临竞争劣势,高水平的公司治理对企业在全球化的资本市场上吸引和留住投资者是最基本的。
3.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可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为监管机构提供了重要的监管依据。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并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有利于监管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特别是对那些治理绩效评价较低的公司,更应该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在美国安然公司(Enron)假账丑闻曝光之前,美国有一家著名的投资者保护协会,就对安然公司的治理绩效进行了评价,评定为最差级“E”级。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对加强公司的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中国上市公司
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原则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以《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为基础,借鉴国际公司治理绩效评价的成功经验。具体说来,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客观真实是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生命线。因此,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客观性原则。在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利用上市公司的客观材料与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保证指标体系的客观公正。
二是中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是保证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的原则,它要求评价机构保持独立性,站在中性的立场,不偏不倚,不受任何公司或人士的影响和左右。
三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原则。构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增强公司价值。因此,必须坚持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原则,使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检查中国公司治理准则的执行情况;有利于投资者正确决策;有利于保护利害相关者的利益;有利于促使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的质量;有利于上市公司声誉制约机制的形成,并促进证券市场质量的提高。
构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
绩效评价体系应注意的问题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关系中国上市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上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努力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从而促进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的提高和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在构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考虑中国特殊的公司治理环境。应当清醒地看到,中国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问题,它与国有企业的改制与上市、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有关。因此,不能照搬照抄国外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的模式,即使是国际上普遍公认的公司治理原则和评价标准也只能作为参考,一定要从中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实际出发。
二是对公司治理个性的评价标准要统一。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就单个企业而言,它是在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与宏观因素基本相同的背景下,对每一个公司的治理绩效进行评价。因而,评价的标准应该是客观的、统一的。只有这样,才能用统一的尺度,检验一个公司的治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效。
三是应该具有与公司管理相匹配的评价。尽管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是有区别的,但是,公司治理作为一种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它与公司管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制度关联性。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司组织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的一种具体的制度手段,统一于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制度结构中。一个公司如果缺乏与公司治理相匹配的公司管理模式,也是难以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的。因此,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一定要有与公司管理相匹配的指标要求,从而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治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