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律师执业环境越来越差”
2005-04-29龚明义
龚明义
深圳四律师因贿赂法官被吊销执业证,其中的两位道出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身为法官出身的冯友告诉记者,深圳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差,委婉地索要贿赂已经过时,目前律师给法官的好处是直接给卡或钱。在深圳的律师办案过程中,律师给法官好处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不给法官送钱就意味着这个律师最终会被边缘化。(2005年4月13日《深圳法制报》)
冯友所言是否具有普遍性,我不敢肯定。但通过四个行贿律师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关方面的反映,我可以断言,他所说的至少具有局部真实性。该市律师协会不仅没有旗帜鲜明地抨击向法官行贿的问题,会长徐建反而积极洗白说,查处贿赂法官的事他们没有参与,并坦率承认有“深圳律师给法官送钱已是公开秘密”的现象。如此说来,在深圳当律师,向法官行贿是一种常态,法官索贿,律师也该恭恭敬敬地送上,否则就“不正常”,“最终会被边缘化”。这就意味着一个律师可能揽不到业务,或者揽到业务也打不赢官司,打赢了官司法院也不执行。发展下去,律师个人吃饭和养家都成了问题。
面对深圳律师执业面临的越来越多的艰难,我可以表示有限的理解,但不能表示任何同情。因为,一个地方律师的执业环境恶化到如此地步,有索贿法官的原因,更有行贿律师的责任。如果绝大多数律师都遵守法律,不违背职业准则,法官的索贿胃口怎么会越来越大?须知“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可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最基本的要求啊。他们为什么不依法地进行必要或适当的抵制呢?
我不同情“深圳律师执业环境越来越差”,并不是我缺少人文情怀,而是基于一个十分明了但又是大家经常忽视的道理,就是近些年来我们各个行业总是强调自己工作中的外界环境困难,却不要求自己坚守基本职业原则,更不用说尽力努力改变环境了。当教师的说社会大环境如何如何,所以就将自己担任的教书育人:工作变成死记硬背、坑人误国的高收费教育;当医生的说如果不收红包,不给病人开高价药,就无法在本行业生存下去,于是便将病人视为任意宰割的羔羊,实施伤天害理的乱收费治疗;纪委干部说大环境越来越差,就将应该严格执行的纪律规章变成能伸能缩的橡皮筋,直至官员违法犯罪如疯长的野草一样仍不觉醒……
值得警惕的是,对于所谓由“环境原因”引起的违章乱纪直至违法犯罪,一般盲目的“社会同情心”正渗入到执纪司法的“绝对理性”当中。个别地方在处理违法犯罪官员时,由于考虑大“环境越来越差”之类因素,本来应该判刑入监接受劳动改造的,可处理结果不仅比违犯纪律还轻,而且有的官照当,有的甚至官做的更大了。律师、官员、教师、医生,都是老百姓眼中的社会风范的代表。无论从知识结构还是从社会地位讲,他们都负有维护社会正义、改善社会风气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应该有一种天然的自觉意识,因此,无论什么环境下,都不应该同情他们的违法缺德行为
(作者单位:湖北《襄樊日报》社)
责任编辑:张功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