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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凭腐败”大揭底

2005-02-28

检察风云 2005年4期
关键词:文凭腐败干部

张 珊 李 诗

文凭“大批发”

2004年6月上旬,海南省会海口市,海南省委党校主教学楼入口处的一张特别告示引人驻足:从5月10日开始,受海南省纪委委托,海南省审计厅对该校原常务副校长叶某进行5年任期财务审计,并随时接受群众来访。告示张贴之前的情况是:今年1月,该校常务副校长(正厅级)的叶某突然被免职。形势发展很快,4月,叶某因涉嫌收取贿赂、纵容该校乱办学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双规”,党校成人教育部负责人方某、学员管理处正处级干部符某等多名涉案人员同时被“双规”。

这一系列干部处理事件的背后,是一起令人震惊的文凭“批发”案。直至案发,承担严肃的党政干部培训工作的海南省委党校已违法违规发出数千张文凭。海南省纪检监察部门已成立专案组,就波及全省的省委党校乱办学倒卖文凭牟取私利问题展开全面调查,并派出专人奔赴各县市核对乱办学涉及的具体人数。目前已经查明的乱办学费用去向是:省委党校成人教育部负责人方某交出375万元、成人教育部管理人员符某交出42万元、两个本科学历班的班主任分别交出30万元和20万元的劳务收入、在合伙办学中分得利润的海南省澄迈县县委组织部的一位办公室主任交出30余万元。

这种“批发”文凭的现象不仅仅是海南独有的“专利”,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屡见不鲜。从各地的高校的继续教育或是成人教育学院日益红火就可窥豹一斑。甚至有的假文凭贩子也利用这一方法招徕生意。据南京日报报道,一伙贼胆包天的假文凭贩子竟公然盗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的名义,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办理假文凭。声称:“为了迎接职称改革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经和有关部门协商可办理补发(或按遗失办理)毕业证书。”一个证件的收费标准据说约为“千把块钱”。

“批发”文凭导致了假文凭假学历的泛滥成灾。小到工厂招工,大到省部级领导升迁,无论是政界商界甚至是教育界,都不可避免地出现假学历事件。

在某次查验干部文件的活动中,深圳,一个注重高学历的地方,从已查验的44213人中,共验出假学历(学位)证书107份,非学历(学位)证书719份。在安徽,已有1500多名持假文凭者受到揭露。而在西安,则出现了一个系统内一次就有百余假文凭露馅。一次报名参加民办教师班招生考试的345名教师中,居然有138人的大专毕业证书是伪造的,假文凭比例高达40%!

“文凭腐败”猛于虎

实际上,有关于假学历假文凭的案件早就不是新鲜的事情了。我们可以想像,那些持假文凭假学历的爬上领导岗位的腐败分子祸害的可是一方百姓。

近年来一批已经落马的领导干部,比如巨贪胡长清、“三盲院长”的姚晓红、“三陪”局长陈丽、“河北第一秘”李真等等,不少就暴露出了文凭腐败的问题:

胡长清案发后,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组的文章中揭露出,胡长清“通过自己在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院的关系,办了一套函授本科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北大校方通过校长信箱澄清了胡长清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假文凭的真相。该校列举出七个方面的证据,由北大纪委和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向中纪委办案人员提供。办案人员也确认胡长清所持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其通过焦某从社会上制作、贩卖假文凭的不法之徒手中购买的。胡是目前查出使用假文凭级别最高的官员。被群众称为“文盲”、“法盲”、“流氓”的“三盲院长”姚晓红,原是绛县供销社的一名工人,后来调到县法院开车,又“以工代干”当上了法院办公室主任,1995年7月当上了绛县法院副院长。他平步青云的秘诀之一就是买假文凭。就是这样的无知无法无天的姚晓红把绛县法院变成“阎王殿”,把法警队变成“行刑队”。“三陪局长”陈丽也是一个使用假文凭的“高手”。她只上过高中,被原单位开除的一年后,竟然有了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9月,陈丽用“三假”(假党员、假干部、假文凭)身份被调到湖北省荆州市掇刀开发区工作,被任命为掇刀开发区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后又被任命为宣传部副部长。此事被同单位干部朱继岚告发。陈丽遂怀恨在心,雇人刺伤朱继岚。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河北第一秘书”李真只是一个普通中专毕业生,28岁时当上了河北省领导的秘书,仅用7年的时间,一跃成为河北省国税局书记、局长。但他的官“来得容易去得快”,因其以假文凭招摇撞骗、为情人购买豪华住宅、拼造与中央领导合影、收受贿赂1000多万元,走完了他的官场历程。

腐败现象通过治标和治本两种手段正不断得到遏制。但是在同时,一些领域的腐败问题仍在滋生蔓延。比如文凭腐败,以前只是个别性的小问题,常常不被人重视,而现在却是官场腐败的一个新品种,新变种。这些腐败分子为官一任就为祸一方。所施的“政”何止猛于虎,“文凭腐败”又怎么能脱得了干系?

“真”与“假”的黑色幽默

腐败是可怕、可恶的,但是,文凭腐败在可怕可恶的同时,似乎还表现出一些“幽默”。这种“幽默”就在于它似真似假、又真又假的荒唐“面孔”。

“真的假文凭”。所谓“真的假文凭”,就是指真真正正的,实实在在的,彻头彻尾的假文凭。也就是指花钱从市场上买来的伪造的毕业证书或证明等。

据《光明日报》报道,去年全国人口普查时,填写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培养的人数多出60万人,这就意味着持有假文凭者的队伍是庞大的,而其中大多数是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据媒体报道,江苏靖江市一个交通管理站的四名公路管理人员看到制作假文凭的“广告”后,连夜开着单位的车找卖主。不到一夜工夫,四个人便都有了大学文凭。

中国许多城市的街头的“办证”黑传呼生存能力非常强。这些“城市牛皮癣”几度死灰复燃,在有的地方甚至变本加厉,已经不像原来那样躲躲闪闪了,而是被堂而皇之地喷到墙上。在大街小巷、电话亭、楼道、公交车站牌等地方,“牛皮癣”随处可见。据说很多假文凭制作应用了高科技手段,很难识别。甚至档案、体检表一系列材料一应俱全。

在上海,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外,还有盖着国家人事部印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要花钱都可买到手,且制作精良,还有防伪水印。最近江苏南通公安部门捣毁了一个受雇于造假公司上海“总公司”的制假工场,其机器设备精良,令人咋舌。

“假的真文凭”又叫“注水文凭”、“混出来的文凭”,则是真正的从学校里发出来的文凭。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大搞“权学交易”,以此获取高学历文凭。当莘莘学子寒窗苦读时,官员们一边享受着优越的社会地位和资源,一边轻松地拿下硕士、博士学位,鱼和熊掌,一个都没少。

一些有识之士指出:最高级的假文凭是那些披着合法外衣的假文凭,因为有合法外衣,它们实际上是“真文凭”。据观察,许多国内一流的高校、许多省级以上的党校都发放了这类假文凭,获得这类假文凭的相当一部分是各级领导干部。

这类假文凭之所以是“真文凭”,是因为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有与相应学历或学位对应的课程安排,其中也有一部分学员亲自参加了学习,通过了严格的考试。但是,也有相当多的学员或者请秘书代学,或者请“枪手”代考,甚至可以请导师代“改”论文。其实,只要“学费”交到一定程度,这一切学校自会安排。

过去,真的假文凭,很让一些人提心吊胆,生怕有一天“露馅”、出乖露丑;如今,假的真文凭,可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不怕有人上“母校”去查档案。正因为如此,这种“假的真文凭”更具有欺骗性。

“唯文凭论”滋生假文凭泛滥?

假文凭泛滥现象之所以出现,与当前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在选拔、重用人才上所持衡量标准存在偏差有关。普通的企业招聘人员需要文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领导干部也需要文凭。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级党政机关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学习热潮。许多领导干部注重知识更新和理论素质的提高,繁忙工作之余不忘给自己“充电”,提高知识水平,获得更高的文凭。这是一种好现象,值得肯定和鼓励。但是可能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唯文凭论”:有些党政部门、单位片面强调学历、文凭,领导一提及干部年轻化、知识化问题,总是开口、闭口说他们的班子里有多少硕士、博士,把学历和文凭当成衡量班子整体素质的主要标准。他们在选拔领导干部时甚至以学历层次划杠杠。有地方甚至列出了“学位--官级换算表”:学士相当于科员,硕士相当于科长,博士相当于处级,博士后相当于厅级。有的地方大量选拔博士进入领导层,形成博士兵团,某市在编的博士就有82人,他们均担任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某省副处级以上公务员中,已经有十分之一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于是,一些机关干部怕文凭低了被淘汰,便不惜代价想方设法弄一张高等学历文凭。不管是“假的真文凭”还是“真的假文凭”,只要搞到手,就是为自己升迁“开了路”。于是,许多眼高手低者便寻找捷径,纷纷将目光投向假文凭市场。

但是实际上,文凭不能说明一切,人才不等于学历。专家认为,从理论上来说,高学历者并不一定适合从政。因为他们毕竟书生气重、工作经验不足。但在官员任用、提拔过程中片面追求高学历的现象却让干部必须给自己搞一个文凭,而对于他们来讲,再花几年时间进一次学校的机会成本无疑太高了。如果不考虑道德因素,最快捷的选择肯定是通过一些不正常的渠道获得一个正常的文凭。

有专家表示,现在清理假文凭和“文凭公示”其实质都是“唯文凭论”。“如果文凭在干部升迁中能发挥那么大的作用,那产生‘假文凭的现象终究是难免的。”因此,用人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识人能力,完善选人机制,真正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核干部,摒弃“唯文凭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假文凭泛滥风”。

文凭打假该打谁

文凭腐败,已经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早在2002年6月11日,人民日报曾在显著位置发表长篇评论文章《严禁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在学历文凭上弄虚作假》,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反对“文凭腐败”,倡导“板凳要坐十年冷”。自此,一场全国性的黨员干部学历清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会议上,中央领导也对文凭腐败现象提出严厉的批评。

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委员、代表们提了不少高质量的议案。其中,文凭腐败已经成了两会期间的众矢之的。

但是,文凭腐败的主要责任在谁?文凭打假该打谁?从专家学者和舆论反映的情况看,板子似乎应该这样落下去:

一打用人单位,用人“指挥棒”举得太高。假学历的泛滥,有人才高消费、社会人才评价系统失真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在组织人事体制方面,某种“唯文凭论”起着不可低估的导向作用。

在近年来许多文件都强调要“大胆引进高学历人才”、“大胆提拔使用高学历人才”。这一用人“指挥棒”在这股文凭风中起到了较大的推波助澜作用。唯文凭是用,造成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挖空心思假“读研”,最后获取一张假的“真文凭”。

事实上,对文凭的过高要求,有时只会适得其反的。是那些热衷于搞文凭腐败的人,往往现在就是不称职的,他们一旦担任了更重要的领导职务,能不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吗?

二打高等院校,竟让金钱玷污神圣殿堂。一些高校(包括一些党校)受利益驱动,不断网罗在职领导干部攻读硕士博士等高学位,从而导致“权学交易”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一直以来,大学是创造文化传播文化的圣地。然而,受到利益的驱动,高校不再是世外桃源,明目张胆为那些未经用心学习和严格考试的大款及官员(也许还有各类明星)颁发了盖着本校大印的堂堂正正文凭。

“权学交易”是双重腐败,某些高校的确负有责任,也该是治理的时候了。

三打执法执纪部门,利剑尘封下手太轻。买卖伪造的假文凭案件近年来日益猖獗,执法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我国刑法对于制造使用假文凭的行为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于是出现了司法机关对于制造使用假学历假文凭的行为因法律无明文规定,而不能对买卖假文凭假学历者绳之以法的尴尬局面。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某地公安机关将买卖假文凭者当场抓获,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时,检察机关却找不到现行法律中适合对买卖假文凭行为提起公诉的罪名。

刑法中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有关的司法解释中对“变造”对象的阐释必须是真实的公文,对“买卖”的对象的释义也是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而不包括变造、买卖伪造假学历、假文凭行为。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针对伪造、贩卖高校学历、学位证明如何适用法律作出了司法解释。但事实表明,司法解释出台后,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一些人士对于有关执法部门的反应迟钝表示了不满。他们认为,司法解释没有及时、迅速地被执法者利用,致使目前这一犯罪现象没有得到明显的遏制。

其实,对于“注水文凭”、“真的假文凭”问题,我们的执法执纪部门同样存在着法纪规定出台滞后、调查处理不够积极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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