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视野中的民族团结概念
2004-07-05徐杰舜
徐杰舜
民族团结作为一个专业的学术概念,各相关学科有什么界定呢?
在政治学理论中台北的学者一般只介绍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大陆比较传统的列有“民族与宗教”一章,但也只介绍了民族的定义、民族的形成和融合、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惟一与民族团结有关的是提出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的观点。在比较权威的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杨光斌主编的《政治学导论》中,只在“人权”一章中提到“民族权利”,主要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和平权。可见民族团结问题基本上没有进入政治学家们的视野。
在社会学理论中,国外的学者着重论述了民族关系, 最有价值的是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戴维·波普诺所著的《社会学(第十版)》,该书第十一章专门定义了民族、种族以及少数民族的概念,并讨论了少数民族群体与主流社会群体关系的接受型模式和排斥型模式,对研究民族团结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毫无疑义,民族学当然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了。那么,民族学对民族团结问题有什么说法呢?很遗憾,在众多的民族学著作中,只有梁钊韬等编著的《中国民族学概论》(1985)中有“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一节,定义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在反抗民族压迫与剥削的斗争和社会主义的革命与建设中建立起来的友好的平等互助关系”的提法林耀华主编的《民族学通论》、杨群的《民族学概论》、欧潮泉的《基础民族学》等均没有涉及民族团结问题。看来民族团结问题也没有进入民族学家的视野。
那么,谁在关注民族团结问题呢?是民族理论学家。民族理论是中国一门专门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学科。在民族理论中是如何观照民族团结问题的呢?相当一部分民族理论教材只是在论述民族平等问题时提出“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然后以较大的篇幅论述了民族平等的含义,以及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关系,以及为什么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似乎对民族团结都熟视无睹。如杨绍全、农石心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概论》第八章,虽然以“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为标题,但除了“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和前提;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无产阶级夺取革命胜利的基本保证;而且有无产阶级革命的彻底胜利,才能保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真正实现,这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这二者之间及其与无产阶级革命的辩证关系”的论断以外,通章都把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混缠在一起,其论述的着重点都在民族平等上。
但是,民族团结这个概念在民族理论中确实太重要了,这是大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1984年张有隽等著的《民族问题基本知识》中对民族团结的含义作了定义,其云:“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人民在反对民族压迫和剥削,促进民族共同繁荣的共同斗争中结成的平等互助的关系。”1989年徐玉圻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中,则给民族团结作了另一个定义,即“民族团结是各民族间和各民族内部,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友好合作的关系。”
我们从政治学找到社会学,从人类学找到民族学,最后才在民族理论学中找到了对民族团结概念的说法,说明民族团结作为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之一,从理论层面的意义上来说,其还只是一句口号。尽管中国共产党为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坚持民族团结,从1922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提出民族联合(团结)的主张算起已80年了,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1949年算起已53年有余,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的经验,但是从理论上对这些经验还缺乏科学意义上的概括、提炼和升华,这就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通过本章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团结问题的理论观照的梳理,明确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坚持无产阶级国际团结的主旋律。由于时代的局限,历史的拘囿,他们只是提出了民族团结的共同利益论,以及从对民族问题发展两个趋势的论述中深化了民族团结的内涵,仅为民族团结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一个基础,此其一。
其二,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民族团结口号的历史过程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口号是从“民族联合”到“民族团结”的,民族团结的口号从萌芽到发端、到确立、到内涵深化,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轨迹。
其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确良论民族团结理论的梳理,可以看出从毛泽东、周恩来到邓小平,再到江泽民,他们都从中国革命和中国民族的实际情况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民族团结问题与时俱进地作了阐述。
这样,通过对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到中国共产党及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团结一脉相承的理论梳理,我们基本上理清了从马克思主义到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的关于民族团结理论发展的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