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之谜(外一篇)
2004-04-29萨尔曼·拉什迪
黄灿然 译
四十年前,独立的印度民族和我在相差不到八周之内诞生了。我先出世。这引发一个家庭笑话:英国人离开之时,刚好是我抵达现场之际。这个笑话反过来变成一部小说《午夜的孩子》的胚芽,在小说中,不只是一个孩子,而是一千零一个孩子在那个获得自由的午夜时辰也即1947年8月15日第一个时辰诞生,他们喜剧性和悲剧性地与一个民族的诞生联系在一起。
(顺便一提,我计算一下,发现1947年8月印度出生率大约为每秒两个婴儿,据此,则每小时诞生一千零一个婴儿这一虚构数字,反而是有点儿偏低。)
连锁反应还没完。这部小说的标题,对很多印度人来说,变成了一个熟悉的口头禅,用来定义那一代人,他们太年轻,既不记得帝国,也不记得解放斗争;而当拉吉夫·甘地成为总理的时候,我发现报纸用“午夜的孩子来了”这样的标题来欢迎他的政府。
因此,四十岁来到的时候,我便想检视一下像我一样要踏入第五个十年的印度民族;尤其是透过这个国家的双胞胎公民、“四七年”阶级、我这一代人的眼光,来检视它。我乘飞机去那块次大陆,寻找我虚构过的想象中的人物在现实中的活生生的同胞。午夜的真实孩子:跟他们会晤,无异于完成一个圆。
我很想在他们的帮助下,设法解开一个谜团:印度存在吗?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个奇怪、多余的问题。毕竟,那个巨大的地方明显地摆在那里,一颗未经琢磨的钻石,两千英里长,也差不多两千英里宽,辽阔如整个欧洲,但你永远无法用“墨卡托投影”来猜度它。它的人口约占全人类的六分之一,拥有地球上最大的电影工业,在世界各地繁殖各种节日,以“世界最大民主国家”著称。印度存在吗?如果它不存在,是什么把巴基斯坦与孟加拉国隔开?
只有当你开始想到印度民族这个政治实体,也即其四十周岁已经到来的这东西,刚才那个问题才开始变得有意义。毕竟,在数千年的印度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叫作“统一的印度”这样的产物。谁都没有能力统治这整个地方,莫卧儿人不能,英国人也不能。接着,在那个午夜,那个从未曾存在过的东西,突然“自由”了。但它到底是什么?它以前、现在有什么共同基础(如果有任何共同基础的话)?
有些国家是由一种共同语言统一起来的;而印度有十五种主要语言,另有无数种次要语言。它的人民也不是由种族、宗教或文化统一起来的。最近,你甚至可以听到一些声音,认为维护统一并不符合大家的利益。J.K.加尔布雷思(译注:美国经济学家,曾任驻印度大使)把印度称为“可运作的无政府状态”,这说法至今仍然适用,但是这个国家承受的压力从来没有如此之大。印度存在吗?如果它不存在,则只需用一个词来解释:教族主义。宗教仇恨的政治学。
在北方邦,有一个中型城镇阿约提亚,镇上有一座颇普通的清真寺,叫作巴布里清真寺。不过,据《罗摩衍那》说,阿约提亚是罗摩的故乡,而据当地的传说,他出生的地点——罗摩出生地——正是今天巴布里清真寺的所在地。自印度独立以来,该地点就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领土,但是在这四十年间的大多数日子,这个问题一直以一种非常印度的方法被抑制住,就是搁置着,把清真寺的大门锁起来,禁止印度教徒或穆斯林进入。
不过,这件事终于在去年闹至法院,审判似乎有利于印度教徒。巴布里清真寺变成极端的印度教原教旨主义组织“世界印度教协会”的目标。自此,整个北印度的印度教徒与穆斯林就不断发生冲突,每次爆发教族暴力事件,巴布里清真寺都被认为是一个主要原因。
当我抵达德里的时候,筑有城墙的旧城区正处于严厉的宵禁,原因是刚刚爆发一次教族暴力事件。在金德尼乔克那些小巷里,我遇见一位印度教徒裁缝哈班斯·拉尔,他生于1947年,你很难找到如此温和有礼的男子。暴力令他害怕。“暴力发生时,”他说,“我关了店子逃走。”但是,尽管他如此温和,哈班斯·拉尔却是那个旧称人民联合党、现称印度人民党的印度教民族主义政党的坚定支持者。“甘地夫人死后,我在选举中投票支持拉吉夫·甘地,”他说,“这是一个大错误。我不会再犯了。”我问他,应该如何处理巴布里清真寺的问题,它是否应该再被锁起来,就像过去很多年间那样搁置着?它是否应该成为一个印度教徒和穆斯林都可以去崇拜的地方?“那是印教徒的圣地,”他说,“应该归印度教徒。”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妥协的余地。
两三天后,旧城区仍充满紧张。宵禁每天只解除一两个小时,让人们可以出去买食物。其余时间,都是戒备森严。那时正是开斋节,也即穆斯林庆祝斋戒月结束的大日子,但是该市主要的伊玛目们说,不应庆祝开斋节。在密拉特,河里漂浮着穆斯林的碎瘭。该市以印度教徒为主的“地方武装警察”狂性大发。再次,巴布里清真寺是争论点。
我遇见阿卜杜勒·甘尼,他是德里的一位穆斯林,在一家卖纱丽的商店工作。他像哈班斯·拉尔、印度和我一样,也是诞生于1947年。使我吃惊的是,他与哈班斯·拉尔太相像了。他们都是体形瘦小的温和男子,声音低微有礼,脸露迷人的微笑。他们都是每月赚约一千卢比(一百美元),都梦想拥有自己的店铺,但知道他们永无这样的机会。可是,一涉及到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分裂,阿卜杜勒·甘尼就像哈班斯·拉尔一样不屈不挠。当我问他对巴布里清真寺有何看法时,他说:“凡是属于穆斯林的,就应该归还穆斯林。就这么简单。”
哈班斯·拉尔和阿卜杜勒·甘尼的温和,使得他们的宗教分歧显得特别突出。巴布里清真寺并非不同信仰之间的唯一问题。在古吉拉特邦的艾哈迈达巴德,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暴力冲突再次降临围着城墙的旧城区马内克乔克,并且老早就已获得它本身的内部逻辑:众多家庭在武斗中家破人亡,形成无休止的冤冤相报。政治势力也在暗中运作。在艾哈迈达巴德医院,医生们发现他们治疗的很多刀伤,都刺得很专业。有人派遣受过训练的杀手进入城内。
在印度各地——密拉特、德里、艾哈迈达巴德、孟买——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紧张对峙正在升级。在孟买,一位(生于1947年的)记者告诉我,很多教族事件发生在穆斯林开始繁荣、经济规模扩大的地方。她说,在诸如阿约提亚这样的热点背后,是印度教徒对穆斯林繁荣的愤怒。
世界印度教协会有一份清单,列出一百多处巴布里清真寺式的有争议地点。其中两处特别重要。在马图拉,一个穆斯林圣地座落在据说是印度教神黑天的出生地;在贝拿勒斯,一个据称用于供奉湿婆的圣地,也处于穆斯林的掌控中……
在孟买,我找到一个“午夜的孩子”,他是一个穆斯林,名叫穆卡丹,在港区做文员。他简直是一位超级公民,善良得几乎不像真的。穆卡丹绝对赞同印度的统一。他醉心于小家庭。他认为所有印度人都有责任教育自己,而他本人亦修读很多夜课。他被选为他那个船坞的模范工人。他骄傲地宣称,在他们那个村落,不同信仰的人住在一起,非常融洽。“就该这样,”他说。“毕竟,这些宗教都只是说说而已。在它们背后,都是一样的,不管信仰什么。”
但是,当教族暴力于1985年冲击孟买港区的时候,穆丹卡的超级公民身份并没有派上用场。他的船坞遭袭击那天,他碰巧不在,捡回一条命。他说,他几个星期都不敢回去工作,唯恐暴民随时再来。
很多印度少数族群的成员像穆卡丹一样,最初都醉心于那个用古老、世俗的眼光定义的印度,而在印度,找不到比锡克族更爱国的印度人。你可以说,在1984年之前,锡克族就是印度民族主义者。接着,发生了冲击金庙的事件,又发生了甘地夫人被刺杀的事件;然后,一切变了。
在冲击金庙事件中丧生的宗教领袖桑特·贾奈·辛格·宾德兰瓦勒所领导的一群激进锡克教徒,只能说代表了所有锡克族人中的很少一部分。他们致力于建立一个独立的锡克族国家哈利斯坦,但这场运动同样只在印度的锡克族人中找到少数几个支持者——直到1984年11月英迪拉·甘地(译按:即上文提到的甘地夫人)被刺杀,人们都知道刺杀者是锡克族人。
在德里,愤怒的印度教暴民——在他们之中,到处可见甘地夫人的国大党的工作人员——认为所有锡克族人都要为刺杀者的行为负责。于是,一种崭新的教族暴力形式——印度教徒与锡克教徒的暴动——产生了,在接下去的十天中,锡克族人遭受了一系列给他们带来心理创伤的袭击,他们至今仍未从这创伤中恢复过来,也许永远无法恢复。
在德里郊区特里洛克浦里三十二段,可能有多达三百五十名锡克族人被活活烧死。我步行经过那些满是烧焦、损毁的房屋的街道,在其中若干街道上,仍然可以看到一些死人的骨头。我从未见过如此可怖的地方,尤其是在附近街道上,儿童照常玩耍,邻居照常生活。然而,这些邻居之中,有些正是在三十二段犯罪的人,而三十二段只是那年十一月份锡克族人被屠杀的众多地点之一。很多锡克族的“午夜的孩子”根本活不到四十岁。
我听了很多有关这些屠杀的故事,我想用其中一个故事来说明全部。哈里·辛格像德里很多锡克族人一样,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当暴民来找他时,他儿子逃进附近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当他的胡须实际上连皮整块被暴民从脸上撕下来时,暴民逼他妻子目睹这一切。(撕胡须是十一月很多屠杀事件的一个仪式。)她总算抓着那块胡须,心想这至少是他的一部分,应把它保存起来,于是她跑进屋里把它藏起来。几个暴民跟着她进屋,找到那胡须,把它拿走。接着,他们在哈里·辛格身上浇汽油,放火烧他。他们还追赶他那个十多岁的儿子,找到他,把他打昏,然后也是放火烧他。虽然他把头发剪掉,但他们知道他是锡克族人,因为当他们找到他父亲的胡须时,他们也找到他剪掉的头发。他母亲保存了这代表着她儿子的神圣头发。
另一位出租车司机帕尔·辛格(生于1947年11月)告诉我,他没有时间去搞哈利斯坦运动,但是,1984年之后,他改变了主意。“那个日子会来,”他说,“也许在十年内。”锡克族人纷纷出售他们在德里的物业,然后在旁遮普省买地,以便他们一旦被迫逃回锡克族人的腹地时,不必把资产留在德里。“我也在这样做,”帕尔·辛格说。
在1984年那场大屠杀之后近三年,没有一个人被控在那些可怕的日子里谋杀一名锡克族人。拉吉夫·甘地的政党国大党愈来愈依仗印度教徒的选票,因此不愿疏离印度教徒。
印度教族主义的新元素,是出现一种印度教集体意识,它超越种姓制度,相信印度教徒正受到印度其他少数族裔的威胁。有证据表明,拉吉夫的国大党试图骑这只老虎。在孟买,这只老虎实际上已在掌权。执政党“湿婆军”的标志是一只老虎,它是有史以来在印度一个地方获得政权的最明显的印度教原教旨主义组织。该党领导人巴尔·萨克雷是一位前漫画家,他公开表示,他相信民主在印度已行不通。他毫不掩饰他对穆斯林怀有公开敌意。在1985年的皮文迪暴动中,也即湿婆军赢得孟买市政选举之前数个月,湿婆军的活跃分子就深深卷入反穆斯林的暴力。如今,在湿婆军寻求把影响力扩大至马哈拉斯特拉邦(孟买是该邦首府)农村地区之际,便陆续传来一些村落发生教族暴力事件的报道,而以前这种事情是闻所未闻的。
我也是来自孟买,并且也是来自穆斯林家庭。“我的”印度一直都是建基于多样性、多元主义、混杂的理念,这些理念与教族主义者们的意识形态是截然相反的。在我心目中,印度的形象是人群,而人群的本质是庞杂,三教九流,各种各样。但是,教族主义者们的印度绝不是这回事。
我在一位(生于1947年的)孟加拉知识分子罗比·查特吉的陪伴下,度过一个漫长的夜晚,对他来说,社会的各种缺陷,是深刻、持久、歌剧式的痛苦的一个根源。“印度存在吗?”我问他。
“这是什么意思?”他叫道。“你到底在想什么鬼东西?”我告诉他,我说的是民族这个理念。在民族主义革命四十年后,它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他说:“去他妈的一切民族主义。我是印度人,因此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别人也是这样。还需要更多的定义吗?”
我问:“如果你不想用民族主义这个说法,那么,使这个国家连在一起的黏液是什么?”
“我们不需要黏液,”他说。“印度不会四分五裂,不会有巴尔干化之类的东西。我坚决反对这种说法。我们在这里,还将继续在这里,就这么回事。危险的正是民族主义这东西。”
依罗比看,在印度,民族主义这个理念已变得愈来愈沙文主义,愈来愈狭窄。它已被印度教民族主义传染了。我震惊于一种引人注目的悖论,也即:在一个由国大党的民族主义运动建立起来的国家,人民的安康如今也许竟要系于放弃一切民族主义辞令。
对印度来说很不幸的是,印度教原教旨主义与民族的理念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减弱的迹象。印度愈来愈被定义为印度教的印度,锡克族和穆斯林原教旨主义则相应地变得愈来愈前所未有地激烈和迷狂。“如今,”一位年轻的印度教妇女对我说,“大家的宗教都表露无遗。”一位锡克族朋友对她这番话作出纠正:“表露在腰边的刀鞘上。”
我记得,当《午夜的孩子》在1981年出版时,印度人对它的最普遍批评是,它对未来太悲观了。一个令人悲哀的事实是,如今再也没有人觉得这部小说的结尾悲观了,因为自1981年以来发生在印度的事情,要比我曾经想象的黑暗得多。在小说的最后几页,曾暗示更务实的新一代将崛起,取代午夜的孩子,现在看来,这实际上更像是一种可笑、浪漫的乐观主义。
然而,印度总是以其适应力、以其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能幸存下来的活力,使其批评者窘困。我像罗比·查特吉一样,并不相信印度的巴尔干化。我猜,旧时那种“可运作的无政府状态”,大概还会再运作另四十年,无疑,之后又会再运作另四十年。但别问我为什么。
不存在“英联邦文学”
当我被邀请在剑桥举行的“1983年英语研究讨论会”上发言时,英国文化协会那位女士对我说了一句保证的话。“没问题,”我被告知,“在我们这次讨论会的议题中,英语研究将会把英联邦文学包括进去。”这句话的言外之意,使你不能不作出这样的结论,也即其他所有场合,这两者是要被严格区分的,就像两个爱争吵的儿童,或不可交配的熊猫,又或者像可裂变的不稳定物质,一连接起来就可能造成爆炸。
数周后,我跟一位文学教师交谈——我必须说,他是一位英国文学专家,一位很友善和很有见解的人。“作为一位英联邦作家,”他表示,“你可能会发现,在像你这样占据一个边缘位置时,有一种自由,某种优势,不是吗?”
接着,一本英国杂志在同一期内刊登对什瓦·奈保尔(译注:维·苏·奈保尔的弟弟)、布奇·埃梅切塔和我的访问。在我的访问中,我承认我开始觉得“英联邦文学”这个奇怪的术语帮不了忙,甚至有点儿令人生厌;使我感到很有趣的是,在他们的访问中,什瓦·奈保尔和布奇·埃梅切塔也以各自的方式,表示了差不多的看法。因此,三个访问以一个总标题刊出:“英联邦作家……但别这样称呼他们!”
这个时候,英联邦这个词已开始使我不舒服起来了。
我想,这不是最怪的野兽吗——一个文学流派,而被归入这流派的成员却激烈地否认自己属于它。更糟糕的是,这些否认根本就没人理会!似乎,这头怪兽已获得自己的生命。因此,当我应邀出席在瑞典(偏偏选了这样一个地方)举行的一次有关这头动物的会议时,我就想,我最好还是去吧,好好端详端详它。
会议组织得很好,请来了众多博学而精深的人士,可以对菲律宾英语写作的新实验精神作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还有,我得以会晤来自世界各地(或者准确地说,来自英联邦)的作家。这个环境是如此诱人,几乎使我相信正在讨论的题目确实存在,而不只是虚构,不只是一种独特的虚构类别,因为,毕竟它是绝无仅有地由批评家和学者们创造的,接着又被他们全心全意地深信着……然而,尽管这一切诱惑使我想屈从,但我的怀疑还是挥之不去。
我发现,代表们之中,很多人都愿意坦率地承认“英联邦文学”是一个坏术语。譬如说,南非和巴基斯坦并不是英联邦成员,但它们的作家显然属于英联邦文学。另一方面,就我所知,英国尚未被逐出英联邦,却被排除在英联邦文学宣言之外。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把英国文学这伟大神圣的东西本身包括进去,与一帮自命不凡的家伙挤在这把造得很粗劣的伞下,实在不成体统。
在这次英联邦文学会议上,我与澳洲诗人伦道夫·斯托、西印度群岛的威尔逊·哈里斯、肯尼亚的恩古吉·瓦蒂翁格、印度的阿妮塔·德赛和加拿大小说家阿里撒·范赫尔克交谈并听了他们的发言。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我们的差别要比我们的相似更加明显得多,根本不可能说清楚到底“英联邦文学”(毕竟,是这个概念使我们得以聚集在一起)是什么意思。范赫尔克雄辩地谈到绘制加拿大空洞无比的想象性地图所存在的问题;威尔逊·哈里斯激动地飞入玄学抒情主义和高度抽象的空中;阿妮塔·德赛则轻声细语,她的小说是感性的小说,而我奇怪她与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恩古吉到底有什么共同之处,后者是一位明显的政治作家,他用斯瓦希里语诵读自己的作品,并由他的翻译者诵读瑞典语版,以此表示他对英语的抗拒,使得我们其他人都呆若木鸡。没错,在一般性的文学会议上,这种巨大的差异性是绝对正常的——但这是一次特别讨论某个文学流派的会议,而我一直都搞不清楚到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流派。
我能够作出的最接近的定义,听起来有一种给人明显屈尊俯就的感觉:我想,“英联邦文学”似乎是这样一种作品,它是用英语写的,作者们本身不是英国白人、爱尔兰人或美国公民。我不知道美国黑人是不是这怪异的英联邦的公民。很可能不是。也很难说若英联邦国家的公民用英语以外的语言(例如印地语)写作,或像恩古吉那样切断与英语的联系,是否会获准进入这个俱乐部,抑或被要求走开。
这时候,“英联邦文学”听起来确实很不像话。它不只是一个贫民区,而且是一个专属的贫民区。而创造这样一个贫民区的后果,是把那个广泛得多的术语“English Literature”(英国文学、英语文学)的意思——我一直把这个术语简单地理解成用英语写的文学——改变成某种狭窄得多的东西,某种地形学的、民族主义的、甚至可能是种族隔离的东西。
当我审视这一混乱局面时,我发现这个类别是一头吐火女怪,并且如此形容是非常准确的。这当然是指一种不真实、想象中的怪兽;但你会回想到古典的吐火女怪是一种颇特别的怪物。它有狮头、羊身和蛇尾。即是说,它只有可能存在于梦中,由各种在真实世界中无法连在一起的元素构成。
让这样一个幽灵跑进文学的灌木丛,在我看来其危险性似乎是多方面的。一如我已说过的,首先是创造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后果;其次是,它反过来造成其某些居民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心态。还有,创造一个虚假的类别可能会造成并且确实造成对被归入该类别的某些艺术家的过分狭窄、有时候是误导性的阅读;再者,这头野兽的存在(或假定性的存在)分散了人们对实际上值得去细看、实际上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注意力。我想,也许值得再花几分钟去进一步省思这些危险。
我想从一个明显的起点着手。英语现在是一种世界语言。它获得这个地位,有一部分是源于英国人对全球四分之一地区的有形的殖民化;英国殖民者把它作为礼物,与教会学校、公路和板球规则一道,留给了各个殖民地国家,而它仍然对几乎所有这些国家的事务起到含混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它今天的卓越地位并非完全是(甚至主要不是)英国影响的结果。它还是美国在全球事务中居于首要地位的结果。英语这个第二推动力可被称为某种语言上的新殖民主义,也可以说只是世界上很多政府和教育家们简单的务实主义,这端赖你从哪个角度看问题。
至于我自己,我倒是觉得,不必总是拿起这支反殖民(抑或是后殖民?)棍棒来打击英语。在我看来,正在发生的事情似乎是,那些一度被英语殖民化的民族,如今正在迅速地改造它、驯化它,对他们使用它的方式变得愈来愈从容——加上在英语的巨大弹性和规模的帮助下,他们正在英语的边界内为自己开辟出大片大片的领土。
仅举印度为例,因为这恰好是我最熟悉的。自1947年以来,有关英语在英国离开后的印度是否适合的辩论,一直都十分激烈;今天,我发现,它已变成一场只对老一代有意义的辩论。独立后的印度的孩子们似乎并不觉得英语是一种无可救药地遭其起源污染的语言。他们把它当成印度的一种语言来使用,就像他们必须拿起的一件工具。
(当然,我把这个问题简化了,但这个观点基本上是真实的。)
印度对英语的态度,存在着一种有趣的南北分歧。在北方,在所谓“印地语区”(首府德里就在这里),你可能会把印地语设想为一种未来的全国性语言;但是在印度南方,对印地语的反感远比对英语的反感强烈,事实上印度南方目前正为中央政府企图把这种全国性语言强加在它身上而痛苦不堪。在印度南方待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相信英语是印度的一种重要语言,不仅因为它的科技词汇和它可以成为国际交际工具,而且因为它使两个印度人可以用一种彼此都不讨厌的语言沟通。
顺便一提,在西孟加拉邦,邦政府正在领导一场反对英语的运动,下列涂鸦见于一堵墙上,尖刻地挖苦该邦那位信奉马克思主义的首席部长乔蒂·巴苏。涂鸦是用英语写的:“我儿子不学英语,你儿子不学英语,但是乔蒂·巴苏会把他儿子送去外国学英语。”
我想指出的一点是,我希望我所说的话能够表明,印度社会和印度文学与英语之间有一种复杂的、正在发展中的关系。这种后殖民方言现正作为“英联邦文学”的其中一个联合因素被提出来;但它显然不存在,至少可以说,它比加拿大、澳洲甚至南非的文学中的各种问题都要边缘得多。每逢你检视“英联邦文学”的各种笼统的理论,它们便在你手中碎裂。
英语文学有其印度分枝。我指的是用英语写的文学。这种文学也是印度文学。这里并没有不可兼容性。如果历史创造了各种复杂性,那我们最好还是不要简化它们。
因此:英语是印度的一种文学语言,如今,由于有泰戈尔、德萨尼、乔德胡里、穆尔克·拉杰·阿南德、拉贾·拉奥、阿妮塔·德赛等一批作家,它已拥有一个谱系。现在可以肯定地说,英国、爱尔兰和美国的英语文学,确实比例如印度文学老;因此可以说“英联邦文学”无非是对世界各地年轻的英语文学的一种难听的称呼。如果这话没错,或者说,如果仅此而已,那么,它只不过是相对不重要的取名不当罢了。但是,并非仅此而已。因为这个术语的使用,不只是要描述,甚至错误描述,而且是要划分。它允许学术机构、出版商、批评家以至读者把一大块英语文学扔进一个箱子里,然后或多或少地把它忽略。在最好的情况下,所谓的“英联邦文学”是被置于“名副其实”的英语文学之下,或者,回到我那位大学讲师朋友的看法,它把大写的英语文学置于中心,而把世界其他地区置于边缘。在对英语其他东西的研究中都老早就抛弃了这种观点之后,它依然在文学研究中阴魂不散,这是多么令人沮丧。
生活在“英联邦文学”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内是什么样子的呢?嗯,每个少数民族聚居区都有其规则,这里也不例外。
其中一个规则,支撑这座大厦的其中一个理念是,文学是民族性的一种表现。英联邦文学在帕特里克·怀特身上找到的有趣东西,是他的澳洲性;在多丽丝·莱辛身上找到的,是她的非洲性;在维·苏·奈保尔身上找到的,是他的西印度性,尽管我怀疑谁敢当着他的面这样说。受称赞的书,几乎都是因为它们使用了该作者自己的民族传统中的某些母题和象征,或因为它们的形式呼应了某种传统形式,无疑是前英语时期的传统形式,以及因为作家所受的影响被认为完全属于他从中“冒出来”的文化之内核。混合不同传统的书,或有意寻求与传统决裂的书,则经常受到高度怀疑。仅举一个例子。印度诗人阿伦·卡拉特卡尔同样熟练地以英语和马拉地语写作,数年前,他用英语写了一本获奖的组诗,叫作《杰鲁里》,记述他访问一个印度教神庙城镇。(讽刺的是,我应该指出,这本诗集获得“英联邦诗歌奖”)。那些诗很出色,很当代,很风趣,虽然题材与宗教有关,但作者是一位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诗集引起印度英联邦文学研究一位老前辈C.D.纳拉辛海亚赫的愤怒,他虽然承认这些诗很棒,却指责科拉特卡尔因寻求藐视传统而把自己的作品变得没有意义。
我们在这里面对的,是真实性这只妖怪。真实性这个概念,是印度艺术评论家吉塔·卡普尔用来探讨与印度绘画有关的问题的一种方法,但它也同样适用于文学。“真实性”是老式的异国情调的受尊敬的孩子。它要求素材、形式、风格、语言和象征都必须源自一种据称是同质和未中断的传统。不然的话,哼!发人深省的是,这个术语在“英联邦文学”这个小世界里使用得如此频繁,而且总是作为一个称赞的术语,但是在这个小世界以外,它却有点荒唐。想象一部小说被称颂为“真实地英国的”,或“真实地德国的”。这听起来似乎很怪诞。然而,这类怪诞的东西却赖在这个少数民族聚居区里不走。
就我自己而言,老是有人问我是英国人或印度人,于是“印度出生的英国作家”就被发明来解释我。但是,就像我昨夜说过的,我的新书写的是巴基斯坦。现在该怎么称呼?“住在英国的印巴作家”?你看到了,试图把作家们限定在护照里是多么愚蠢。
这种对民族真实性的诉求的其中一个最怪诞的方面是(就印度而言,不管怎么说)假设存在一种可以取之不尽的纯粹的、不搀杂的传统,这是完全谬误的。只有宗教极端分子才会认真相信这东西。我们其他人都知道,印度文学的精髓,是我们拥有一种混杂的传统,一种由各种元素组成的大杂烩,这些元素可以像古代莫卧儿人和当代可口可乐的美国人那样迥然不同。更别说穆斯林、佛教徒、耆那教徒、基督教徒、犹太人、英国人、法国人、葡萄牙人、马克思主义者、毛主义者、托派分子、越南人、资本家,当然还有印度教徒。印度传统的特征是兼容并蓄,也即有能力从世界各地拿来看似适合的东西,而把其余的东西撇开。而今天,兼容并蓄在视觉艺术和文学中表现犹为卓绝。然而,兼容并蓄在“英联邦文学”的词典里并不真的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词。因此,混杂的传统这一现实,被纯粹性这一幻想取代了。
你也许已注意到,这个文学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目的——也许就像所有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目的一样——是限制、是约束。它的规则基本上是保守的。传统就是一切;与过去激烈地断裂会被人皱眉。难怪很多被归入“英联邦文学”的作家都否认他们与它有任何关系。
我说,“英联邦文学”给某些作家帮倒忙,造成对他们作品的误读;我想,在印度,罗斯·杰哈布瓦拉就是被误读了,不那么严重的还有阿妮塔·德赛。你知道,从文学必须有民族联系甚至必须有民族承诺这个观点看,你简直就不可能理解像杰哈布瓦拉这种无根的英才的心灵和视域。在欧洲,当然有很多被连根拔起、到处流寓的作家的例子,甚至有一些很容易就可以理解罗斯·杰哈布瓦拉的作品的民族;但是,根据“英联邦文学”的规则,她是越轨的。结果,她在印度的声誉远远不及她在西方的声誉。当阿妮塔·德赛绝对诚实地表示她的作品不受任何印度前辈的影响时,她也惹来麻烦。她说,小说是一种西方的形式,因此,她所受的影响是西方的。然而,她那些敏锐而强悍的小说却是对印度生活的辉煌研究。这就把英联邦那些追随者们搞糊涂了。但是话说回来,只要是涉及“英联邦文学”,哪有不糊涂的。
我还说,创造这种幽灵类别,只会妨碍真正发生着的、值得去谈论的东西。说得再透彻些,我觉得如果我们忘掉“英联邦文学”,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很多语言中,在世界上那些可以笼统地称为权力较小或没有权力的地区,大部分文学正出现一种共同性。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影响了今日印度那些用印度的语言写作的作家。俄裔穆斯林作家法齐尔·伊斯坎德的小说《切杰姆的桑德罗》,其丰富的民间故事特质与譬如说尼日利亚作家阿莫斯·图图奥拉以至塞万提斯的作品不谋而合。我想,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也即把来自这些社会(穷国、或大国中被剥夺权利的少数民族)的作家之间的共同因素加以理论化,然后说世界文学中的新东西大部分来自这个群体。在我看来,这似乎才是“真正”的理论,它是由各种新领域联系起来的,这些新领域不是政治领域,也不是语言领域,而是想象力的领域。而“英联邦文学”这头吐火女怪所遮掩的,正是这种新东西的发展。
这种超国界、跨语言的花粉传播过程,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例如泰戈尔,由于他与阿根廷知识分子维多利亚·奥坎波之间的友谊,他的作品早已在讲西班牙语的美洲广为流传。因此,整整一代、甚至两代的南美作家都读过《吉檀伽利》和《家乡与世界》以及其他作品。其中一些人,例如略萨,曾表示他们觉得这些作品非常令人振奋和刺激。
如果这种“第三世界文学”是一种被“英联邦文学”的鬼影遮掩的发展,那么“英联邦文学”强调英语写作,就分散了对其他更多值得我们关心的东西的注意力。我试图表明,在印度,语言的整个问题是如何成为深刻争论的对象。值得一提的还有,在印度,一些重要作品正用英语以外的其他很多种语言写出来。印英作家抢走所有风头。那些作品很少被翻译过来,那些最好的作家——普列姆昌德、阿南塔·莫尔蒂——或最好的小说很少有人知道,甚至连名字都没人知道。
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我发现,在目前,印度文学中冲突最大的领域,与英语文学毫无关系,却与印地语对其他印度语言的文学构成的霸权影响力有关,尤其是对北印度其他语言。我最近碰到杰出的古吉拉特语作家苏雷什·乔什。他告诉我,他可以用印地语写作,但他觉得有责任用古吉拉特语写,因为它是一种正受到威胁的语言。不是受英语或西方威胁,而是受印地语威胁。他说,古吉拉特语很容易在两三代人的时间里死去。有趣的是,他把它拿来跟米兰·昆德拉描述的捷克语受俄语压迫的状态作比较。
这显然是印度文学中的头等大事。“英联邦文学”在这类事情上就没趣得很。
我惊觉,我这个标题可能并不是真的很准确。显然存在着一种叫作“英联邦文学”的东西,因为如果你准备了足够的设施,如果你写了足够的书并指派了足够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那么,就连鬼怪也会存在。说它不存在是因为作家们并没有写它,但这已无关紧要。因此,也许我应该修改一下:“英联邦文学”不应存在。如果它不存在了,我们就可以恰如其分地欣赏那些无论是不是用英语写作的作家;我们就可以依据其所属的真正组别来谈论文学,这些组别也许是民族的,也许是语言的,但也有可能是国际的,并且依据想象力的契合来划分。至于大写的英语文学本身,我想如果所有英语文学都能够一齐被研究,就会出现一个形状,这个形状将真实、真正地反映英语在世界上的新形状,我们也就可以看见,大写的英语文学之形状从来没有这样好过,因为这种世界语言现在也同样拥有一种世界文学,这种世界文学正朝着每一个可想象的方向扩散。
英语不再只属于英国人已有相当一段时间了。也许,发明“英联邦文学”是为了推迟我们这些原始野兽懒懒散散地实际进入伯利恒的日子的到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现在是承认中心不能维系的时候了。
萨尔曼·拉什迪,作家,现居英国。主要著作有《午夜的孩子》、《愤怒》等。
黄灿然,诗人、翻译家,现居香港。主要著作有诗集《十年诗选》、《世界的隐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