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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各方谈

2004-04-29

检察风云 2004年16期
关键词:医药药品医生

高 东

屡犯屡查,屡查屡犯。药品回扣问题为何如此难以根治?是利益驱动,还是体制痼疾?是环境使然,还是“逼良为娼”?下面,让我们听一听患者、医家、厂家、专家、领导都有哪些不同的说法。

患者:“药品回扣便宜了医院和厂家,却使患者雪上加霜。”

一位患者在某医院住院,每天的医疗费用好几百元,其中用的不少是新药,他既说不清药名,也搞不清价格。有天夜里医生开了盒用于止痛的叫“倍平”的药,每盒只有6粒,药价30余元。他在交钱时犹豫了一下,正巧碰到医院的一位熟人,于是便换了每粒仅5分钱的“去痛”,也一样缓解了疼痛。

记者曾打电话给医院里的医护人员问及收费问题,他们说医院等级有别,收费也有较大的不同。如常见的急性阑尾炎手术,各种费用加在一起,在乡镇卫生院需1000元左右,而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要2000~3000元。在二甲医院开一例白内障,只要住3天医院,花费便在2000~2500元,其中包括手术费在内的诸多费用,国家有明文规定,医院不会乱收,费用高的原因,就只能出在药品和医院有关内部规定上。某些新药乍一看名称挺长,其实只是几种药品的重新组合,如“阿莫西林”、“氯唑西林钠”、“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等等,虽然功效多少有些不同,但说到底都还属于抗生素类药。药品回扣如不根治无疑对患者是雪上加霜:一方面,药品回扣加大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加上专业性因素,患者在医院很难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药品回扣导致医生不合理用药,影响患者治疗效果。还有,药品生产厂家把大量经费用于这种不正当的药品推销上,从而无力更新产品和开发新产品,也给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

医生:“一味‘对症下药,怕完不成医院下达的任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曾三令五申,严禁医疗卫生机构搞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向上汇报时绝对“遵纪守法”,可在某些医院内部,职工工资仍然要与每月的业务收入挂钩,完不成规定任务,别说奖金,连基本工资也要按比例被扣掉。有的医生也知道基层群众手中的钱不多,为他们看病不应该开许多新药,可如果一味“对症下药”,只开便宜的药,他的“任务”便完不成。

同时,不少医生认为自己是被“逼良为娼”。他们并不愿意拿回扣,他们希望光明正大、心安理得地挣到劳动所得,但是目前医院所需要的物品都已商品化,而医生的劳动仍是计划体制的定价,他们又用什么来抵御涌入医院的医用商品的竞争手段的诱惑?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医家现在就是这种难堪的马儿”。有位医生感慨地说,现在医生挺难做的。现在医院既要生存又被要求体现社会福利,如果来了一个病人,身无分文,是救还是不救?不救,全社会都来谴责你;救了,治疗、检查、医用材料和药品的费用由谁来出?要知道,医生的劳务成本国家定得很低,可是医疗仪器、医用材料、药品都是商品,谁也不会便宜卖给医院。医院得到的拨款连医生菲薄的工资都不够发,还被要求承担各种社会义务和功能,这是不是太奇特了?

举一个例子,一个外伤病人,没有一分钱,医生付出艰苦劳动给他做了手术,不但得不到收入,反而赔进去各种治疗和医用材料的钱,最后还要扣掉自己的奖金。退一步讲,这样的病人抢救一个两个还尚可,常有的话医生靠什么活下去?医生一直在遭受指责,而问题的根源在社会保障。

医药代表:“给回扣,真是迫不得已的手段。”

不久前,一位自称看不惯医药购销黑幕、再也不能昧着良心赚钱的医药代表向媒体透露:给医生回扣也是想将产品推销出去而采取的迫不得已的手段,但这个过程并不简单。按照行规,每种药进医院前都要交纳“进院费”。一般的三甲医院在1.5万至2万左右,二甲医院是1万元。一般院长不大敢收钱,他们会一本正经地对医药代表说:“这个事你们找药剂科主任谈。”等医药代表把钱给了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自然会把大头贡献给院长,一般在8000—10000元左右,余下的则塞进自己的腰包。药品交完“进院费”,进了医院,并不表示就能卖出去了。药剂科主任拿钱后,会立即把该药品的销售情况和自己的责任“脱钩”,对医药代表说,“底下的工作你们自己做,别卖不出去来找我”。这底下的工作就是指给医生回扣。搞定了医生,也并不表示万事大吉,医院里要用钱打发的地方还多着呢。药房管仓库的得“孝敬”上一盒5角的回扣,不然他会假称没货,不给患者拿这个药。药房做电脑统计的,也要给5角一盒的回扣,只有这样,他才能给你统计本周或本月这个药一共开了几盒、是哪些医生开的。财务科负责结账,也要“孝敬”上1元1盒的回扣,否则老会说账上没钱,拖着货款不给你。当然,除了给回扣,还得和医生“处感情”。你想,同类产品那么多,不把“感情”处好了,药品销量也不会大。

专家:“关键在于体制,不搞回扣医院无法运转。”

法学专家方教授对记者说:药品回扣现象的原因很复杂,但医生绝不是始作俑者。关于药品的价格,医院和医生都没有权力来定,这是物价部门的事儿。药品的虚高定价,给药品回扣以回旋的余地,也是医药批发经营单位多得惊人的原因。

方教授认为,药品回扣是医用物品市场化而医务劳动仍然处于计划体制中这个矛盾的结果,同时药品的虚高定价为药品回扣提供了条件,也是商人纷纷瞄准药品中间环节批发有利可图的原因。因此,解决药品回扣问题及医疗行业出现的其他问题,医疗体制的彻底改革是关键所在。更重要的是,许多医院都是靠卖高价药支撑着,不卖药医院难运转——医药分家不易。“不靠药品收入医院根本无法正常运转”。山东省立医院纪委副书记寇凤生坦言,国家财政对医疗事业的补偿机制还不畅。“以往是按床位数补贴,三甲医院每张病床每年补贴4000元;现在则是按医院的课题和科研项目补贴,如果没有这些项目,一分钱补贴也没有,远远达不到医院运转和发展的需求”。卫生部门和不少医院院长也都认为,如果国家能将国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健全,使医院不再依赖药品收入发展,医院药价必然能降下来,回扣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

领导:“与市场整体大环境有关,现在很多行业都存在回扣。”

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于明德说,医药企业应加强自律制止药品回扣。近几年,药品流通领域活跃着一支人数可观的医药代表队伍。据于明德副局长介绍,医药代表制度是8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后国外企业带来的营销环节中的一种新形式,其原来的内涵是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向医生讲解新药的性能,指导正确用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有一部分人在药品销售中采用回扣贿赂医生,存在“开单提成”、“统方费”等不正当行为,扰乱了药品流通秩序和医院的秩序。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国医药行业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经贸委再次提出要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抵制药品回扣不正之风。并指出,靠给回扣只能促进产品一时的销售,解决不了长远生存问题,企业的长远发展,最终要靠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加强管理、降费增效。

谈及药品回扣现象是怎么产生的,于明德副局长认为存在个中原因很复杂。首先,与市场整体大环境有关,现在很多行业都存在回扣。从医药行业来看,企业重复建设、产品供大于求等都是滋生药品回扣不正之风的条件。这一问题的产生与目前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也有关。在医疗机构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医院要生存发展,医生要提高收入,索要折扣、回扣的现象就越来越严重了。此外,我国现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也难以解决虚高价格和药品回扣问题。

于明德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彻底切断医院与卖药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对承担政府指派的各种社会保障职责的非营利性医院,该补的补足,该禁的禁死;对营利性医院要完全放开,按市场规律办事。医药行业一方面要加强自律,另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消除药品回扣产生的条件,通过调整生产、产品组织结构,解决重复建设造成的医药企业多、小、散、乱问题和产品供大于求问题。国家经贸委近期将出台医药企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方案,关闭一批落后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这会对药品流通领域秩序的好转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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