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肉彩绘的民族
2004-04-29唐玲玲
唐玲玲
台湾原住民族的文身习俗,来源久远。据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纂的《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
刺青是在身体上刺以青色的花纹或文字,台湾土著民族中最显著的是北部的泰雅族和苗粟一带的赛夏族,他们男女在成年之时,都要在面上刺青,所以清代时称其为“王字蕃”,面上刺青称为“黯面”,南部的排湾族,在手背上刺青,也为特色。现在山胞已不再刺青,只有老年人,八十岁以上的老人的身体上留有刺青的装饰。
可见,在泰雅族、赛夏族以及排湾族等族群中,历史上都存在过文身习俗。
海南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都是古老而没有本民族文字的族群,他们将自己民族的族源,用自身的血肉彩绘出点、线、面的丰富多彩的图案,刻在脸上或身体其他部位而表示出来。我们从文身习俗的历史记载、文身的原始意义以及文身的图案艺术等方面,说明琼、台两地原住民族群族源的一致性。
琼、台两族群彩绘人体斑斓图案的历史回顾
在2001年10月30日海口市举行的“琼台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周”的研讨会上,复旦大学现代人类学研究中心李辉博士发表论文《用Y染色体多态位点对上海原住民的遗传学分析》,论证距今6000年以前,台湾原住民族源于浙江河姆渡一带,即是古骆越族人,与今天的黎族人一样,同是骆越人的后裔。
中国典籍中对骆越人及其后裔的文身,多所记载。
中国早期典籍所记载的骆越族习惯,涵盖了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或者说,这些记载,至今还能看到残留历史印痕的,也只有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
最早记载骆越族文身习俗的,是司马迁的《史记》。《史记·赵世家》在论到“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时,引称海南岛上黎族文身,说“剪发文身,错臂左衽”,是“瓯越之民”。《索隐》引刘氏的话说:“珠崖、儋耳谓之瓯人,是有瓯越。”这里,当时是以肯定的语气,用文身这种特例来说明,对于“礼服”,不能强求一律,不同的地域,因为“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地域环境所形成的风俗,差异很大,无可厚非,包括文身。
东汉时,杨孚在《异物志》中说:“儋耳,南方夷,生则镂其颊皮,连耳匡,分为数支,状如鸡肠,累累下垂至肩。”这段记载,是典籍中第一次将文身的线条体制及所文的身体部位加以描述。可以推断出,在杨孚以前,这种复杂的文身艺术已经有悠久的传统。但杨孚所说的人们文身的生活阶段,则指为出生的时候。这与后来的说法不同。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引晋代王范的《交广春秋》记载,说朱崖、儋耳二郡(按:当时实指整个海南岛),“皆殊种异类,被发雕身”。又说:“女多姣好,白皙,长发,美鬓。”
宋代以后,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志蛮》、赵汝适的《诸番志·海南》和明清两代的载籍,多有记载。
台湾少数民族的文身、文面,在中国典籍里,最早记载的是《隋书·东夷传》:“流求国居海岛之中……妇女以墨黥手为虫蛇之纹。”“流求”即指台湾岛。
清·郁永河所著《裨海游记》中《番境补遗篇》载:“斗尾龙岸番,伟岸多力,既尽文身,后尽文面,穷奇极怪,状同魔鬼。”
清·黄叔著《台海使槎录》卷六中记载:南投县泰雅族妇女,“水沙莲北港女将嫁时,两颐用针针如网巾纹,名刺嘴箍,不刺则男不娶”。
傅恒编纂的《皇清职贡图》卷三记述:彰化内山生番妇女,“番妇针刺两颐,如网巾纹”。
道光二十七年,浙闽总督刘韵珂的《奏勘番地疏》:“水里、猫兰、审鹿、埔里、眉里五社生番……男番眉心间,有刺一王字者,画体较粗。而女番之眉心领颏,多各刺一小王字,且从口旁刺入两颊至耳。”
陈叔均所编纂之《噶玛兰厅志》记载宜兰境内的泰雅族文面习俗:“吧哩沙喃,额刺王字者尤逼近尤凶恶。”
“两颐用针针如网巾纹”、“从口旁刺入两颊至耳”,正是泰雅族妇女颊纹的贴切写照,而所谓“刺王字者”,可能指的正是部分泰雅族人刺于额头的“王”字形额纹。泰雅族女性的颊纹虽有角度上的差异,但都是从跨口连拦接双耳;额纹则往往会依不同的分系族群,而有不同形式,刺王字者可能就是其中一种形式,只是这种形式在近代已经失落,只能从文字记述中得到记录。
清朝关于泰雅族文面的记载很多。由于泰雅族人的文面习俗,使得清代与日据时期惯称泰雅族为“黥面番”。
琼、台原住民族的文身、文面,其实都是源于骆越,是很久远的历史遗存,只不过在史籍记载中,台湾比海南晚了好几个世纪,但这并不能说明台湾原住民族的文面比海南晚。
文身的原始意义
关于琼、台原住民族的文身、文面,典籍中所述,多是就海南地区作对象的;其实,台湾原住民族的文身,据口授资料所作印证,与海南岛大体上是一样的。
关于文身、文面的起因或意义,在文献及文人诗中所记述的主要有四种说法,其中比较普遍被认同的,是明代顾的说法:不文身,“则上世祖宗不认其为子孙也”(明·顾:《海槎余录》)。其他文献也作出了概括性的叙述。这点明了文身是祖先传下的遗规,如果妇女在世时不文身,死后祖先鬼不认她,变成无家可归的野鬼。也就是说,文身习俗产生于原始宗教中的祖先崇拜,文身含有氏族标志的意义。
还有另外三种说法,一为防止被掳掠:“海南黎女以绣面为饰。盖黎女多美,昔尝为外人所窃;黎女有节者,涅面为砺俗,至今慕而效之。”(宋·周去非:《岭外代答·绣面》)一为表示爱情的忠贞不贰:“凡黎女将欲字人,各谅己妍媸而择配,心各悦服,男始为女文面……其花样皆男家所与,使之不得再嫁。”(清·屈大均:《广东新语·人语》)这里说的“花样皆男家所与”,或者是清代以前某些地方黎族的习俗;后来,黎族文身都是同一方言、同一信仰、同一部落的文身图样一致,女儿文身图样与其母亲相同。而且,也不是男为女文面,在文身操作时,男性是不能接近的。一为美丽:“五指山中女及笄,百花绣面胜胭脂。”(清·尤侗:《西堂全集·黎人》)
文身、文面的起因,究竟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因为历史久远,而且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缺乏本民族的文字记录,现在已不可考。
从文身、文面特点比较中看两个族群同源异流
黎族有5种方言,其中4种方言的黎族仍有文身老人健在。我们曾经跋山涉水,拍摄了不少照片。关于台湾泰雅族文身的习俗,中外研究的学者颇多,泰雅族文面文史工作室负责人田贵实先生是其中颇有成就的一个。田先生于我们,是志同道合的老朋友,几年来,先后在台北、海口见过几次面,相见无杂言,谈的都是两岛原住民族文身文面的内容。难得的是,我们在2001年11月中下旬应邀访问台湾时,得陈仲玉教授伉俪作陪,于11月22~24日,驾车到泰雅族作田野调查。沿着太平洋岸边向南走,右方是陡峻的山岭,左面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越过台北和宜兰两县境进入花莲县,我们第一站落脚处就是秀林乡富地村的泰雅文面文史工作室。田贵实夫妇以泰雅族人的盛装迎接我们进入他的工作室。偌大一个工作室,四壁挂满了泰雅族老人文面的大照片,每幅照片下面都记录了老人的基本情况,加上一屋子文物,蔚为壮观!我们互换两岛原住民族照片等资料后,又登山到泰雅山地作田野工作。
根据我们在台湾自北而南的田野考察以及查阅相关资料,1949年以来台湾原住民中还保存文身文面习俗的族群有泰雅、赛夏、排湾、鲁凯、邹及卑南等六族;但真正具有文面传统习俗的,仅有泰雅族。据记载,泰雅族的文身部位广泛而又复杂,有代表意义的是文面。
泰雅族男子有文身习惯,文在额上,有纪录成绩作用,亦即“雕题”习俗,女子嫁时也文两颊到口边;浊水溪一带则有文足。文身亦多由老妇女施针。
赛夏族男子也文额,且也有文下颚及胸部的。女子也有文面,主要是双颊到颚。男子文胸,亦有表示勇气之意,与古代文身有相同意义。
南部排湾族有文身风俗,男子文在胸部和背部,表示门第地位。女子则文在两手。
邹族也有文身习俗,特别是女子文指。
概括说来,台湾原住民族的文身习俗特点是:
1.男子也文身;
2.女子多为文面;
3.文身图式较为简单;
4.文式以成片为主。
他们的文身习俗和黎族对比有很大的相似性,即男子文身,女子文面,文式亦基本相同,即由两颊到下颌的纹式。不同之处是“雕题”,即额纹,在黎族中是没有的。按《尔雅·释言》注称:“题,额也。”故雕题即文额之意。雕题称国(见《山海经》),即南方有雕题和交趾国,即东南民族集团之意。可见台湾原住民族和我国东南少数民族是有同一风俗的。
从图式上看,泰雅族图式与五指山区黎胞一支的面式最为接近,水满峒黎人面式亦为由口角到耳的若干条平行斜线组成,不文额及下颌,其差异处即为台湾原住民多有文额,而杞方言的文面图式又比泰雅族为多。
至于文身的文素和图式,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都有着自己习惯上使用的文素。各类文素,包括直形、斜形、曲形、点形、圆形等数十种,从这些文素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共同点,即不管哪一种文素,都是由点和线构成。而点有时可能变为空心点,有时则是半圆形、圆形或椭圆形。线则有横线、竖线和曲线。正是这些变化构成了基本的文素,加上各民族间的思维的相似性,常常造成不同民族间拥有相同或相类似的文素。
综上所述,海南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的文身、文面,都是由许多种文素而精心设计、结构成完整的文身、文面图式,它所强调的是一种整体意义。文身、文面是两个族群历史上氏族的凝聚符号,特别是与外族人发生战争时,文身、文面、服饰就是“自己人”的最鲜明的标志。文身、文面也是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的象征,成人的符号。刻在身上的这些不同文素构成的图案中,包含着各种对生命的祈求,对幸福的盼望,对灾难的回避,对青春美丽的显示等内容和族群识别的标志,是生命的综合体。
文身、文面是两个族群历史上最壮观的文化现象,也足证两个族群是同源而异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文身、文面必将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