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对日索赔:风雨诉讼路漫漫
2004-04-29郭珊许蓓
郭 珊 许 蓓
本书是山东卫视历时两年多时间,辗转日本、韩国、美国拍摄的21集大型同名电视纪录片的图书版,它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详尽地记述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全部历程。全书由强制劳工诉讼案、花冈诉讼、福冈胜诉、慰安妇诉讼案、南京大屠杀诉讼案、细菌战诉讼案、平顶山惨案诉讼案等章节组成。
他们都是中国最普通的民众,他们生活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家境贫寒、生计艰难。是什么使他们在风烛残年又走出家门,投身于一场漫长的、胜诉希望渺茫的跨国诉讼?
他们是日本或中国法律界的栋梁之材,他们有着成功的事业、美满的家庭。是什么使他们置这一切于不顾,和那些贫穷的人们在一起,共同投入到这一场斗争中?
◎赔偿问题的历史渊源
自1995年6月28日,以河南耿谆等11名花冈暴动幸存者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加害者鹿岛公司谢罪、赔偿以来,7年中,在日本列岛,北到北海道,南到福冈,有几十起中国战争受害者诉日本政府或日本加害企业,要求其向60多年前的无辜伤害者谢罪赔偿,这已日渐成为中日两国人民瞩目的大事。
这些来自中国民间的诉讼案,不是孤立的个案,它联系着历史和未来。
中国在近代向日本赔偿过三次,包括战争赔款或者具有战费补偿性质的赔偿。第一次是1874年的琉球事件赔款,赔款50万两白银;第二笔是甲午战争赔款,赔款2亿两;第三笔战争赔款是八国联军侵华时的庚子赔款,赔偿给日本的本金和利息共计7500多万两。
中国的赔偿,对日本国力的增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羽翼丰满的日本渐渐走上对外扩张的道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军国主义给亚洲人民,特别是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苦难。
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日本在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中,造成我国军民伤亡3500余万人,经济损失6000多亿美元。
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战后德国认真履行了赔偿义务,到1999年底,已累计向有关国家支付战争赔偿650多亿美元,德国的赔偿将持续到2030年,总计赔偿1222亿马克。而日本,战后只向韩国、印度、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共计赔偿6565亿日元,折合18亿美元。
日本之所以能够逃脱战争赔偿,和美国战后的远东政策有直接关系。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在中美苏联合发表的《波茨坦公告》中,明确了日本的赔偿责任。当时,受日本侵略战争之害的中国、朝鲜、菲律宾等国都对日本提出了战争赔偿的要求。
远东形势的急剧变化彻底改变了美国的对日政策。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进一步加大了对日本的扶持,使日本成为美国进行朝鲜战争的最大和最近的后勤基地。1951年9月8日,48个国家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对日和约,亚洲各国在美国的压力下宣布放弃对日赔偿要求,只有中国,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蒋介石方面都未参加旧金山和会而没有与日本签约。
1952年2月17日,台湾与日本的和约谈判正式开始。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台湾当局为求得一个所谓“中国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处处委曲求全,步步退让,在旧金山和约生效之日,台湾当局和日本政府签订和约,宣布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当时中国政府曾发表声明:台湾当局不代表中国人民,中国政府不放弃战争赔偿要求。
◎中国政府主动放弃战争赔偿
1972年,在经过长期的隔绝之后,中日两国政府开始了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谈判。
当时的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坚冰刚刚开始融化,西方的对华封锁还没打破,中苏边境上,苏联陈兵百万。和日本恢复邦交正常化,是中国外交上的主动选择。
中国当时提出了对日恢复邦交正常化的三原则: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日台条约无效。同时,强调恢复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条件,是日本承认历史上对中国的侵略。为了达到和日本恢复邦交正常化的目的,实现上述原则,中国政府在战争赔偿的问题上采取了宽容的、向前看的、灵活的态度。
1972年7月以后,中国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
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小。
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鉴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
第三,如果要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到广大日本人民的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周总理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胸襟,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大风度和长远眼光。
1972年9月22日,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7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了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义之举宣告结束。
◎民间索赔走上前台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重视个人的权利、注重保障人权,成为一股强大的历史潮流。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战争受害者开始站起来,要求战争的责任者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做出赔偿。
在欧洲,备受苦难的犹太人以及受害劳工从来没有放弃过要求德国、奥地利以及瑞士银行赔偿的努力。
在美国,日裔美国人自70年代以来积极要求美国政府为他们在二战时对日裔美国人做出的不公正的行为道歉赔偿。
在加拿大,日裔加拿大人做着同样的努力。
1988年里根总统签署100-383号法案,对二战时在美国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日裔美国人每家赔偿2万美元。
此前,加拿大政府已经向在二战时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日裔加拿大人每人赔偿2.1万加元,总数约3亿加元。
同样是在美国,经过多年努力,犹太人和受害劳工终于得到了德国、奥地利和瑞士银行的赔偿。到2000年3月,经过诉讼和艰苦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由德国政府和西门子、奔驰等大企业共同出资100亿马克,建立了名为记忆、责任、未来的赔偿基金。
1995年,第一例中国战争受害者诉日本加害企业、要求谢罪赔偿的案件在东京发生了,这就是当年震惊中日两国的花冈暴动幸存者诉鹿岛企业案。它的发生,标志着中国战争受害者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标志着中日两国人民要求日本政府正确对待历史、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随后,山西性暴力受害者诉日本政府要求谢罪赔偿案、山东农民刘连仁诉日本政府案、细菌战受害者诉日本政府案、平顶山惨案幸存者诉日本政府案……一位又一位战争受害者在风烛残年走出了他们贫寒的家门,投身于这场艰苦卓绝的斗争。到目前为止,已有20多起中国战争受害者诉日本政府或日本加害企业案,在日本列岛从南到北同时进行着。
截止到目前,在这些诉讼案中,除花冈和解,刘连仁、福冈劳工、李秀英名誉案一审胜诉外,其他各案一审均已败诉。中日两国正义友好人士追求战争遗留问题解决的努力仍然举步维艰。
◎局势在悄悄地改观
1999年8月10日,美国加州议会通过一项议案,敦促日本政府对日军二战期间的战争犯罪做出“清楚的、不含糊其辞的正式的书面表现”,承担侵华战争罪责,对南京大屠杀的30万受害者支付赔款。第二天,加州议会通过了另外一项影响深远的法案,即黑根法案。该法案把战争受害者要求赔偿的诉讼时限延长至2010年。
这是美国一个州的法案,但它的影响巨大。战时奴役过中国劳工的日本大企业大多在美国有子公司,这项法案意味着,只要这些战争受害者的后代有一人在美国,他们就可以于2010年前选择在美国对这些企业起诉。这项法案一出,日本骤感到它的压力。果然,这项法案通过的第二年,就有两起中国战争受害者选择在美国起诉日本企业。
同时,亚洲各国战争受害者对日补偿诉讼得到了联合国的注意。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联合国人权组织几乎年年对日本政府发出劝告,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历史,尽早解决战争遗留问题,对受害者,特别是慰安妇受害者和奴役劳工受害者做出赔偿。
所有这一切,给了日本社会强烈的冲击,使日本法院觉得再也不能无所作为。在近年来数起诉讼案中,日本不同的法院在不同的案件中先后突破了先前存在于这些诉讼案上的法律障碍。
在刘连仁案中,诉讼时效的问题被打破。
在福冈劳工案中,法院第一次承认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对中国劳工实施了不法侵害的行为,应该共同为此负责。
同时,法院以明确的语言认定,中日联合声明所放弃的只是国家间的战争赔偿,不能据此认为中国战争受害者个人失去了请求的权利。
在2003年1月16日的京都中国强制劳工案的判决中,法庭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刘宗根等6名中国劳工败诉,但就在这一次的判决中,一直成为战后诉讼最大法律障碍的所谓国家无答责问题却被突破。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和亚洲战争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为维护自己和人类的尊严和权利向日本政府提出了诉讼。战后诉讼在走过了8年艰难曲折的路程之后,正在进入一个胜诉的关键时期。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见到过这样一幅动人的画面:2002年的春节,细菌战诉讼日本律师团和支持会的成员到日军细菌战受害地浙江义乌农村过年。在南方初春和煦的阳光下,在曾经被日本军国主义者们播洒过细菌、笼罩过死亡黑雾的原野上,曾经互为敌人的两国民众,经过5年诉讼,在这样一个新春到来的日子里手拉起手,唱着共同的歌。在那一刻里,所有在场的人们心里都充满了阳光和感动。这是投身于这场诉讼中的所有人的一个梦想,一个美好的梦想,梦想着中日两国追求和平和正义的人们能够消除战争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创伤,手拉着手,共同走进新世纪,实现真正的、世世代代的中日友好。
《未被审判——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纪实》赵冬苓,李九红著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1 定价:2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