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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永存

2004-04-29罗伟章

天涯 2004年3期
关键词:永存农村

这种观点来自于前苏联作家阿勃拉莫夫。十余年前,当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几乎认为它是一句废话,没有散布在高山平原上勤耕苦作的农民,没有从田边连向地头、从炊烟连向炊烟的村寨,人类将何以为食?农村如此重要,永存就势所必然。——但是,现在我读这句话,却看到了作家超越时代的眼光,体会到了那种近乎于泣血的呐喊。

农村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慢慢地消失了。

我的老家位于四川东北部,与重庆、湖北、陕西三省(市)交界,那里有一条河,名叫清溪河;有一座山,名叫老君山。听一听清溪河这个名字,就能想像出她的姿容,秀气,温婉,明澈,从遥远的地方流来,依照山体,蜿蜒而去,一直延伸到苍茫的天尽头。站在河边看水,水被自己的力量所鼓荡,轻拍两岸,发出吟唱似的声响,水光幽蓝,婴儿的目光似的,因为纯净而宽阔,深远;举目远望,河水却像悬浮的飘带,白得发亮,犹如另一面宁静的天空。终年四季,河沿鲜花盛开,浅草平铺,悠闲放牧的黄牛,和那些灰色野兔(梭罗认为,它们是大地上最古老的居民)一道,怀着感恩的心情在草滩上进食,如果有人经过,野兔警觉地竖起耳朵,牛则含羞带愧地停下来,望着人影远去之后,才继续向土地和草朵喷吐它们热辣辣的气息;草滩上响起牛和野兔弄出的滋润饱满的声音,这些声音与河面上水鸟的鸣叫一起,形成祥和欢乐的合唱。老君山海拔千余米,从山脚到山顶,除了自然生长的植物,就是带状梯田里的庄稼。春天,大山苏醒,绿色自下而上徐徐呈现,仿佛绿色在长高;事实上,这种苏醒的过程很难说有什么时间概念,如盐溶于水,无声无息,却在不经意间浸透了大山的血脉,绿色的血脉。夏天,绿色便成为山里惟一的主题,庄稼和树木绿了,土地绿了,山羊的嘴绿了,连太阳照在叶片上的闪光、鸟的鸣唱和女人的笑声也是绿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农人们把谷粒搬进粮仓,只留下褐色的草垛,立在田野上,像佩戴在土地肩头的徽章。冬天就休耕了,雪花飘落,大地沉睡,生活在静默中从容地延续……

我一直把我的故乡当成中国山地农村的典型,虽然地处几省市交界处,但商贸一点也不发达,离最近的集镇,也有十余华里,农人们遵从祖先的习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虽然有了钟表,有了电视,但他们信赖的还是鸡啼。我觉得,我的故乡是从远古遗留下来的一个梦;我甚至认为,即使全中国的角角落落都变成了城市,我的故乡也会以农村的面貌呈现世人,成为中国农村的绝唱。

这想法没有多久就被粉碎。信息早就透露出来——首先是鸡啼再也不准时了。千百年来,雄鸡就是乡间的更夫,农人从它们的啼鸣声中掌握时序,用它们啼叫的遍数来规范自己的作息,并以此作为衡量勤劳和怠惰的标准,然而,不知是什么原因,它们再也闻不到露珠的气息,再也把握不住夜晚的深度,不到子夜,就可以打鸣三次。我父亲就不止一次吃过亏,听到鸡叫三遍,立即起床煮猪食。按他数十年的经验,猪食煮好,天就蒙蒙亮了,就可以扛着锄头铁锹下地去,但现在已经不行,如果天上没有月亮,外面就一团漆黑,父亲只好又上床睡觉,往往睡一觉醒来,天还没亮;不过这算幸运的,如果有月亮,父亲就把月光当成了晨光,下地之后,往往翻了一大片旱地,才发现天色不是越来越明而是越来越暗了。

再就是以侵略的姿态深入山野的乡间音乐。在我的观念中,乡间音乐只应该属于天籁,此外的一切,都是破坏。牛哞,羊鸣,鸡啼,恶狗厮斗,飞禽启翅,走兽低嗥,包括小儿的哭叫,妇人的对骂,都属于天籁的范畴,当然更不必说风走林梢,枯叶委地,泥土叹息……这种音乐,只与大地有关,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长和湮灭。可近些年来,已经很难听到这种声音,至少因为不够纯粹而使其丧失了本质。我是听着天籁长大的,灵魂里只熟悉纯朴的言语,我一年一次或者一年数次回家,一是看望老父亲,二是享受兄弟姐妹间的亲情,第三就是想听听天籁。但我已经听不到了:有人将自家的高音喇叭挂在门前的核桃树上,整个白天,都播放着时下流行的歌曲。这些歌曲,在城里听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它们本身就是城市的居民,伴随着我们浮躁而平庸的生活,可在乡间听来,却别扭得让人发慌;在城里,那些吟唱虚假爱情的歌曲是很时髦的,在乡间却土得掉渣。这真是不可思议的反差。好几年来,每当我回到故乡,就情不自禁地思考这种反差的成因。我觉得惟一的解释是因为它破坏了天籁。天籁才是最高级的音乐,它永远流行,因为它是我们血脉搏动的声音。

当这些前奏演绎完毕,故乡就从农村的行列中悄然退出。一个极其偶然的机缘,人们在老君山脚开阔的河湾上发现了“惊世骇俗”的古巴人遗址,从春秋战国乃至西汉时期数量巨大的古文物和墓葬看来,这里曾是巴人聚居地,或者说是古巴国的都城。在中华民族史上,巴人是一个神秘的部落,他们消失于历史的烟云,不知所终,只从《尚书》、《华阳国志》、《史记》等书上知道他们是一支活跃在川岩峡谷间的浪漫精灵,知道他们流动疏阔崇武好战的个性。(《史记》说,汉王伐楚,以巴人为前驱。足见其勇;《华阳国志》说:“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以载歌载舞的方式打败强劲的敌人,足见其浪漫。)这次发掘之前,通常认为巴人消失在三峡地区,现在有了新说,因此才“惊世骇俗”;应该讲,这对我们研究一个种族或者部落的历史是件好事(重庆人早就认定自己是巴人的后裔,成都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不愿意做蜀人的后裔,也说自己是巴人的后裔),但我们往往习惯于偏离事物的本质,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无限制的开采。当古巴人遗址发掘的进展被中台电视台和全国众多媒体广为宣传之后,有人马上想到以此赚钱,于是,树木伐倒,良田毁弃,野外的动物或杀或逐,以各种名目修建起来的高高低低的房屋沿河绵延,与十余里外的集镇连成一体。于是,我心目中典型的山地农村变成了“文化旅游区”,由此,我的故乡也变成了城镇,虽然仅仅是城镇,一招一式却都有了城市的做派,超市有了,夜总会有了,保龄球馆有了,网球场有了。住在山脚的农人,因土地被征用,都变成了“居民”,成了城镇里的小商小贩;住在山腰的农人,种谷物的几乎没有,少数人家种蔬菜卖,多数人家在田地上盖了简易砖房,开成“半坡旅店”,让那些从远处来旅游的人上山来找乐子;就连与太阳离得最近的山巅上的人,也无心农事了。——故乡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了以前暖洋洋乐融融的生机,没有了以前的纯朴和厚道。

2000年夏天,因多种缘由,我举家迁往成都,住址选在成都西郊,这里靠近乡野,出门走十来分钟,就进入广阔的田野。成都与我的故乡不同,成都一马平川,万里沃野,一旦进入庄稼地,就被庄稼地融化了,仿佛一滴水融入河流或海洋。我们不知道天有多大,但在我的观念中,成都的沃野就如天空一样辽阔。风起处,庄稼倒伏,墨绿色的波浪摇曳至无边无际的远方,就像一片浮起来的土地。每隔一段时间,飞机就从头顶飞过——在平原上,飞机总是飞得很低,洁白的机翼在太阳下闪着微光,轰隆隆的声音你不觉得是噪音,而是外面的世界给田野带来的另一种信息,讲述的另一种生活;它不会打扰田野本身的镇定。农人的住舍散布在庄稼和松柏竹林丛中,几乎是清一色的白房子,然而不走进翠绿的围墙,你却发现不了它们,那种不事张扬泰然自若的安适,蕴含着一种令人怀想和感动的因素。田野里的动物,与人类和平共处,一同享受着大地给予他们的馈赠。

平原上的河都是由都江堰引领过来的岷江之水形成的,既不阔大,更不浩荡,如果不是因为它们向前方伸展的态势,你完全可以将其当成处女般静谧的湖。河水从农田中穿过,滋养着这一方土地,以柔韧之躯,托起一个“粟富粮多,众民殷实”的天府之国。

只要有闲暇,我就到田野里去,站在褐色的田埂上,我的心就归于宁静和踏实。去田野参观,没有设门槛,没有人站岗,没有人收我的门票,与农人交谈,没有任何庸俗的礼节,更不会受虚荣心的驱使而夸夸其谈,他们总是以最自然的态度,以泥土一样朴实的言语,说与他们血肉相连的农时农事。农人和土地一样,宽广、博大而无私。

我满足于这样的生活,工作在正常地开展,身边就是没有栅栏的、我喜欢的田野。我希望这种格局能够持续下去。

然而这同样只是奢望。我来后不到半年,城市就向西边延伸了,速度之快,让人无法不惊叹现代科技的威力:不到三年,我要想看到田野,就必须曲里拐弯又小心翼翼地穿过新建的成片小区和豪华别墅,去几十公里之外才成。

与农田一起消失的,是农村和农民,是滚荡着绿浪的庄稼,是飞禽走兽们的乐园。

今年秋天,我意外地观察到了一只鸟。那是一个上午,绵绵的秋雨刚刚停下,可雾气弥漫,天空还一片阴沉,我穿过带鱼状的花园,来到一条小河边。这是一条肮脏的小河,人类的欲望,污染了她的身体。水很少,河心时时露出伤疤似的土洲。土洲的颜色,与河水相似,黑黝黝的,仔细看,又闪着绿光,而且,上面还有破布、竹篙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脏物。这实在不是一个可爱的去处。我在河岸站了片刻,正准备离开,突然发现一只鸟影从涵洞下穿出来。当它在土洲上站定,我看见这是一只水鸟,尾翼雪白,身体却黑得发亮。它显然饿了,需要出来觅食,可是,它四处瞅了瞅,却没有动作,长时间过去,它都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我怕是因为我的缘故才让它迟疑,便有意站得远了一些。然而,它依然保持着固有的姿态,像一个哲学家似的思考。在这一刻,我感到惭愧。是人类破坏了它的家园!这里,以前是一条清亮俊逸的长河(村民可以直接把河水舀起来饮用),长河的周围,被大片庄稼和林木所覆盖,林木里走兽嬉戏,飞禽欢歌,河水里游鱼往来,水鸟起伏……它们沉浸于古老而温馨的梦想里,过着快乐无忧的日月。但是,轰隆隆乱鸣的机器铲掉了每一寸绿荫,修起了高楼大厦。这条河,以前是直的,自南而北流向远方,而今,人类规范了它,使它曲曲弯弯,找不到方向似的,蹒跚而行。它的命运已经注定,流量锐减,脏污不堪,以乞丐的形象屈从于强力,屈从于意志——就像站在土洲上这只黑白分明的水鸟……

那只鸟依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猛然醒悟,它定是这片土地的后代,它站在荒凉肮脏的土洲上,正凭借想像,复原着母亲告诉它的、关于它们家园过去的故事,并以大自然赋予它的智慧,一只鸟的智慧,追想家园的繁盛和被毁灭的历史。

它到底开始捡食了。以前,它们的食在水里,与它们的心思和姿态一样,处于流动的、飞翔的状态,现在,它认不得水了,在它身边涌动着的,不再是水,而是另一种物质。水是大地的灵物,它的名字就是它的使命——让大地接受女性般的孕育。水不可能是这另一种物质!在这只鸟的眼里,这种物质既卑贱,又强蛮,当然不是它们美轮美奂的家园。它不愿意走进另一种物质里,只能在土洲上捡食了。由于站得远,我看不清土洲上有些什么,只见水鸟的头轻轻地点两下,又无可奈何地抬起来,四处张望。我相信它的心一定是悲凉的,它大概在想:看来,我必须搬家了,必须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了。它显然不愿意走;要走,早就走了。它要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后的守望者。但是,这块土地已经不属于它,它祖先的尸骨,被压在沉重的高楼之下,成为了凝固的时间,成为未来的人类自作聪明的考古发现。它应该还想到了自己的子女。它的子女肯定早已飞走了,或者死了,周围没有它活着的亲人与朋友。它是孤单的。孤单和回忆成为它最后的财富。

雾散开了,那只水鸟已经在土洲上站立了整整一个小时。它终于飞了起来,在河面数米高处徘徊三圈,展翅远去。

它的影子,像一根纤绳,我,还有如我一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是一艘搁浅的大船。然而,鸟的力量仅仅是一种美,是对家园的向往,对生命的渴念。它拖不动这艘大船。

我的目光却被它的影子牵走。在并不遥远的天空,出现了惊人的奇观——

一轮太阳,不知何时悬托于空中。宇宙苍茫,只有那轮太阳,像惟一的果实,慈爱地关注着它呵护了数十亿年的生命。一大群鸟,在太阳的身边穿梭来往。太阳仿佛是一片热烈的森林,那一群鸟就是从那片森林里飞出来的。它们排着整齐的方队,举行仪式一般,朝拜着万物之母……

这一段朝拜太阳的描写,我宁愿把它看成自己矫情的想象。鸟失去了家园,这才是骨,是血,是与它们的生命息息相关的痛苦乃至悲剧。

植物和动物们家园的失去,与农村的消失同步。

我常想想,我是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从另一个角度说,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我享受着现代文明的好处,却希望农村永存(可以与中国农村并提的词语,是落后甚至蛮荒),我是不是想自己在厌倦了城市生活之后再去寻求一个清净的避难所?对这种质疑,我真是无法回答,因为事实摆在那里:我没有搬到乡下,而是生活在城市里,以前是郊区,现在不仅不是郊区,简直差不多成为城市漩涡的中心地带了。这让我异常尴尬。我只能说,这是由于自己还缺乏足够的坚定和能力。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精神层面的追求,发自灵魂深处的对农村的热爱,其实是对一种道德的忠诚。我相信,人类最美好的品德,是像庄稼一样从土地里生长起来的。散文家苇岸曾这样写道:“看着生动的大地,我觉得它本身也是一个真理。它叫任何劳动都不落空,它用纯正的农民暗示我们:土地最适宜养育勤劳、厚道、朴实、所求有度的人。”

农村之所以能够永存,苇岸的话就是理由。只要人类歌唱善良和美好,再过千千万万年,“农村”也不会从地球上消失。

“农村永存”也就是善良永存。

但这几乎就是一种观念了。事实上,在把城市化进程当作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高低的现代社会,“农村永存”早就蜕变成了一种观念,阿勃拉莫夫如果是从观念出发喊出了那句话,他就永远不会失望,否则那就只能是无奈的呐喊。这种无奈,根源是人类要求得太多了!对那种简单朴实的生活,我们很难懂得欣赏,我们从个体的攀比延伸到民族和国家,并由攀比而发展为攫取,不仅攫取资源,还攫取其他物种的尊严。侵占别人的家园已经做得够狠,我们还玩着花样儿卖它们,吃它们,直到它们彻底灭绝。——如果是这样,即便全世界每一寸土地都是农村,也与阿勃拉莫夫“农村永存”的理念相悖。

到目前为止,每一个飞上太空的宇航员,冲口而出的话都是“地球真美”,地球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的色彩,更因为它负载的繁荣的生命。“农村永存”所透发出的善意,哪里仅仅局限于人与人之间,它是对人类与万事万物荣辱与共的情怀的呼唤。

罗伟章,作家,现居成都。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妻子与情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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