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批评与新闻敲诈
2004-04-29杨玉璞
杨玉璞
所谓新闻批评,就是采用新闻报道的独特手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的舆论监督活动。新闻批评是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
新闻批评主要是针对我们工作中和干部队伍中的缺点、错误,针对社会的不良现象和腐败行为,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的公开批评,由于它把批评的内容公诸社会公众,这样就能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具有不可阻挡的巨大社会冲击力。无数事实证明,新闻批评在惩治腐败、倡导廉政、强化执法力度、保证政令畅通、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监督干部尽职尽责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许多贪官污吏及违法乱纪者都因媒体的批评而中箭落马。正因为如此,新闻批评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成了扬善抑恶的正义之剑。因此,新闻工作者在媒体上开展新闻批评,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本着事实确凿、观点正确、客观公正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近年来,随着新闻事业的高速发展,新闻从业人员队伍也急剧膨胀。据统计,全国目前新闻从业人员已近百万人。有不少媒体单位都实行聘任记者制,由于记者众多,难免鱼龙混杂。一些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求得生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放松了对记者尤其是聘任记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得极个别记者丧失良知和崇高的精神追求。他们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为捞取钱财不择手段,这不仅给新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也使新闻记者的神圣光环被部分消解。新闻批评成了个别新闻从业者和冒牌新闻记者手中敲诈勒索的“利器”和捞取钱财的“法宝”。
新闻敲诈,手段众多,花样百出,但归纳起来,主要有“文敲”和“武敲”两种。
所谓“文敲”,即看准有钱的主儿大肆吹捧,一篇不行两篇,直吹得天花乱坠,地涌金莲,吹得采访对象搔首称快,然后不失时机地向对方暗示给自己意思意思。“文敲”是一方愿打一方愿挨的买卖,一般在灯红酒绿中进行,记者拿了这样的黑钱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暴露的。
如果说“文敲”还披着一层“温柔”的外衣的话,那么“武敲”则充分显示了新闻敲诈者们对金钱的贪婪与赤裸裸的欲望。常用的“武敲”之法,共有以下五个“妙招”:
一曰瞒天过海:即彻头彻尾的冒牌记者,为捞取金钱铤而走险,他们以新闻批评、曝光相要挟,为捞钱铤而走险。
据《今日早报》报道,年仅23岁,在杭州某高校学财务管理的刘某,认为靠老师教给的文化走入社会后致富“太累”,于是想出了“一夜暴富”的“妙招”:冒充媒体记者敲诈地方官员。
在杭州冒名“王天琥”申办了银行存折和4张储蓄卡后,刘某摇身一变,成了“央视记者”。敲诈的对象是他认为最有可能有“把柄”、也有足够的钱“付账”的浙江一些地方的局长级人物。至于敲诈方式,他选择了认为最不易留下犯罪痕迹的信函。之后,刘某以发现有贪污、受贿或滥用职权等不法事例为名,分别向浙江一著名企业集团董事长刘某、某国税局局长龚某、某土管局局长黄某、温州某国税局局长万某等人寄去敲诈信。令刘某深感沮丧的是,过了约定的时间,被诈的人“身正不怕影子歪”,竟然没有一个上他的当。恼怒之下,他又以掌握杭州一大酒店卖淫嫖娼等情况为名,再次冒名“央视记者”,寄信给酒店总经理钱某敲诈勒索8万元。刘某自然想不到,他这等“小儿科”的作为,很快就被警方发现。一直梦想着成为百万甚至千万富翁的刘某,最后非但分文未得,还为自己的“疯狂行为”毁掉前程,付出锒铛入狱的惨重代价。
采用瞒天过海之招进行新闻敲诈,在80年代和90年代比较常见,近年来逐渐减少。毕竟,冒牌记者没有在新闻单位工作的经验,谈吐举止极易露出马脚。然而,骗术虽不高明,骗子们却屡试不爽,上当者也不乏其人,其中奥妙,颇值得深思。
二曰愿者上钩:用此招者,多为正规的新闻从业者或一些新闻单位的招聘人员。这些人熟知新闻机构内幕,精通新闻报道的规律,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新闻敲诈,具有更大的欺骗性。这部分人的聪明才智不是往正地方使,而是时时注视着所在地区的各新闻媒体,一旦发现有媒体载有舆论监督方面的稿件,便找到了敲诈勒索的途径。他们一般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把刚被其他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的单位领导或个人约到宾馆、茶社或饭店(请注意,干这类勾当是绝对不会把敲诈对象约到单位办公室的),称自己奉本新闻媒体领导之命,重新对该单位(或个人)的违法乱纪或不光彩的事件进行深入采访,要在传播途径更广泛的新闻媒体上曝光。大话威胁,上纲上线,迫其就范。被采访对象刚被其他媒体曝过光,或许正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生怕雪上加霜,把事情越闹越大,便苦苦哀求,送礼金、礼品,以求息事宁人,破财消灾。于是,愿者上钩手法的新闻敲诈大功告成。
某杂志社河南工作站原站长刘某便是用此手段敲诈勒索的老手。1998年3月中旬,刘从3月10日的《大河报》上得知原河南省某县公安局政委吉某某交通肇事的消息后,即打电话约与吉关系较好的程某某在偃师宾馆见面,要求程拿出7万元,否则便把吉交通肇事之事炒作得像郑州的张金柱一样。因程表示拿不出7万元,刘又提出让程送其一套家具了结此事。同年3月15日,程派人将其下属家具厂生产的床垫1个、餐桌一张、餐椅4把送至刘住处。4月10日,刘又开车到上述家具厂拉走茶几1个。以上物品价值共计2300元。
1998年7月,刘又得知洛阳市郊区某村白姓农民三人欲在新闻媒体上揭露其村支部书记的不良行为,便约该三人在洛阳涧西区景华路“西来顺”饭店见面。期间,刘为索要钱财,答应了该三人的要求,但要求其提供2万元经费。据有关媒体披露,几年间刘某用此手段诈骗钱财70余万元。多行不义,东窗事发,刘最终以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到了他该去的地方。
三曰兵团作战:了解到某企业或某单位因为违规操作造成重大工作事故或人员伤亡等情况后,迅速联合其他新闻媒体有共同“志向”的新闻同行共同出击,组成成员众多,阵容庞大的采访团,给采访对象以大兵压境的威慑,迫其就范,确保一次成功。2002年山西省繁峙县特大矿难事件发生后,当地一些新闻媒体的记者在采访时便使出了此招。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8名矿工遇难。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人为事故。特大矿难发生后,当地个别政界要员和非法矿主惶惶不可终日,他们不是设法救人,而是串通一气,隐瞒事实真相,并谎报了“2死4伤”的事故伤亡材料。这起特大矿难事故很快被嗅觉敏锐的新闻记者发现。于是,当地一些新闻媒体的部分“志同道合”者便很快组成了由六七家媒体参与的联合采访团开赴繁峙。“兵团”一到,当地负有主要责任的地方官员,非法矿主即刻败阵。面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酒肉款待,送金银、送钞票,求记者不要把事情捅出去。众记者酒足饭饱之后携钱而去,双方皆大欢喜。一年后,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有11名记者在繁峙矿难事故的采访中受贿,涉及金额7万余元。消息一出,国内新闻界震惊。
四曰单刀赴会:敢于单刀赴会者,皆从事新闻工作多年的“老手”,这些“独脚大盗”事先从众多的可进行新闻批评的单位或个人中筛选出最有利用价值的线索,不露声色,秘密前往,进行深入细致的采访。很快拿出足以使曝光对象心惊肉跳的力作,然后有意放风,让对方通过各种关系前来求情。待曝光对象找上门来,再谈条件。比如可以堂而皇之地说:稿件(或片子)不见诸媒体也可,不打不相识,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相互关照也是应该的嘛。但我给诸位面子,诸位也得帮帮我的忙。干新闻也不容易呀!我这次出来领导还交办有专版(或专题报道)任务,在下就有求诸位帮忙了,我回去也好和领导交差。一般情况下,采访对象都会在一软一硬,一惊一吓,一拍一拉中乖乖拿出钱来。若采访对象干抹桌子不上菜,对不起,回去后即发稿件。
2002年,浙江东阳发生了一起影响巨大的房地产纠纷案。北京某电视媒体一位姓宗的记者得知此讯后立即只身赶赴东阳,经过一段时间的明察暗访,迅速拍出了一部10分钟左右的专题片,并声称要在该电视台影响巨大的“中国房地产报道”栏目中播出。东阳吴宁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卢某得知专题片一旦播出将对本公司造成不利的影响后,顿时慌了手脚,他千方百计通过关系找到宗某,哀求他无论如何不要把片子播出,并当场送给宗现金10万元,请他高抬贵手,宗拿到现金后离杭返京。卢某本以为此事到此就算结束了,谁知两个月后宗某又回到杭州,找到卢某后狮子大张口,称10万元摆不平,节目已进入待播状态,要想将片子撤下,还得再拿50万元。卢见宗贪心不足,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双方在二次交易时,公安人员将宗拘捕……
五曰步步紧逼:这一招,是近年来的新闻敲诈案件中常见的招法。采访也进行了,联系方法也留下了(给曝光对象留下联系电话,是大有用处的,要不,对方找自己“疏通”就不好联系了),而曝光对象既不见找人疏通关系,也丝毫没有破财消灾的意思,怎么办?工夫不能白费,步步紧逼,赶鸭子上架!于是一个电话打到了对方单位:“稿件已写成,即将见诸媒体,请即刻派人前来审稿,否则视为同意。”若对方仍然置之不理,于是便将洋洋洒洒的长篇幅、重磅炸弹级批评稿件电传给对方(这类稿件因是恐吓性质,所以尽可能上纲上线,攻其一点,不计其余,并多用形容词)。同时将稿件传给对方的上级单位,上级单位的上级,直到市委、市政府,造成雷声隆隆,大雨将倾的阵势。这样即便曝光对象不怕曝光,他的上级未必顶得住。决不能因为一点的失误影响行业形象,影响主管领导的仕途。于是一级级压下来,被曝光单位迫于来自上级的压力,无奈之中送红包,刊专版,只要把稿件撤下,讨得领导的欢心,花再多的钱也在所不惜。步步紧逼的新闻敲诈案例,不胜枚举。
违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利用新闻批评进行新闻敲诈在新闻队伍中虽是少数,但危害巨大。它严重腐蚀了新闻队伍的肌体,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弱化了新闻的公信力,干扰了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各大媒体,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三项教育”学习,进一步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新闻职业道德自律监督机构,逐步纯洁新闻队伍,已是刻不容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