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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和相遇一样美丽

2004-04-29费冬亮

幸福 2004年7期
关键词:金晶男朋友男孩

费冬亮

1998,大学即将毕业的我去一家报社实习。在那里我认识了金晶。25岁的女孩,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是报社里年纪最轻性格最好最容易亲近的记者。

在社会新闻部接了一个星期的热线电话后,主任就开始给我分配指导老师,只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主任会把我交给金晶,让她带我。我在惊讶之余又很高兴,因为金晶对每个人都很好,跟着她,我想自己是决不会受到呵斥的。同时,在心底,我又隐隐有些喜悦与兴奋,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或许我对她就是那种一见倾心的好感或是喜欢吧?

每次跟金晶出去采访,我心里都很开心,哪怕两个人不怎么说话,我也感到很满足。我想自己最好的感觉就是和她一起坐公交车,车上人比较少的时候,我总会坐在她后排的一个位置,默默地看着她。我常常就失神在对她的凝望中,深深为她的身影所陶醉……

相处日久,慢慢从别人口中知道金晶的故事。金晶的男朋友志刚去了美国,去时她送他,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笑,她也就笑了。她也不需要志对她承诺什么,因为她知道,既然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最大的空间和自由。

十二月,报社内部举办了一场冬季运动会,所有的实习生都参加。运动会上有一个缚腿竞走的游戏,就是两个人把各自的一条腿用绳子捆束在一起组成一组,然后和其它组进行比赛,哪一组先从起点走到终点为胜。

那天,我和金晶刚好穿着同一品牌同一系列的运动服,更巧的是我俩又被分到了同一组。在缚腿行走的过程中,我和金晶配合得很默契,结果竟得了这个项目的第一名。

后来,在我和金晶上台去领奖的时候,不知是谁开玩笑似地说了一句:“你们俩看上去就像一对璧人。”这句话恰巧触到了我的痛处,侧过脸去看金晶,她处之泰然地淡然一笑,那样子那神情也就像是听到了一句真正的玩笑话而已。

原来她是那么不在乎,我脸上不由一阵黯然。

晚上回到宿舍,我躲在柠檬色的窗帘后面击打着电脑的键盘:也许,很多时候,爱的错误就在于,一方太在乎,而另一方却不在乎。

夜里12点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找了个借口给金晶打电话,但当我听到电话那头她那甜甜的声音时,我一下子不知所措了,说话便吞吞吐吐起来。

我几乎是用了好大勇气才挂断电话的。那一瞬间,我根本就想不起来刚才同她讲了些什么。我终于开始明白,经过近四个多月的相处,我已经爱上了这个女孩,然而,不知为什么,这感觉却让我惊慌不已。

有一天,从外面采访完回到报社,我终于怯怯地问了金晶:“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微微笑了笑,然后想了想,很自然地回答我:“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第二天,我好想直接告诉金晶,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开不了口。我是那种很谨慎的男孩,我不想让她认为我很鲁莽很冒失。

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个说话的理由。那时已是冬天,我和金晶出去采访,在站台上等车,她显得有点焦急。我脱下自己的大衣给她披上,她微笑着拒绝了。站台上只有我们俩。她哈着寒气。我对她说:“记得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不知你记不记得?”她愣了愣。于是我就说了那个问题。她问我:“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女孩呢?”我摇摇头说:“没有,我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接着,她说:“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美国,两年后他就回来…… ”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我们的谈话也结束了,只是我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半年的实习期很快就到了。在离开报社的前一天,我打电话约金晶出来。我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事。但金晶惊呆了,她没想到那个女孩就是她。她摇着头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我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

我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只是在那天黄昏忍不住大哭了一场。哭过后,我就给这段无望的感情划上了一个句号,重新安安静静地退回到我的内心。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

金晶继续做她的新闻工作。我很快地就去深圳的那家报社上班了。然后我又很快地娶了妻,做了父亲。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金晶,但却总在不经意间想起她。

婚后第三年的某一天,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从金晶当年的一个同事那里得知了她的情况。

原来早在四年前,金晶的男朋友志就从美国回来了,只是带着一位德国的女孩。志约金晶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魂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我想和你说一件事……”志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金晶只恨到当时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那时金晶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恨过、笑过、痛过的故事都淡了……

然后金晶就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看到我脸上瞬间的恍惚和呆滞,金晶的同事又从包里拿出一本书送给我。那是金晶最近出的一本自传性散文集《开到荼蘼春事了》。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她那荒芜的心,也写了一个很像我的男孩,她在写这个男孩的时候,说如果没有初恋的那个男主角,也许她会接受这个平凡而普通的男孩的表白,因为她知道男孩的爱很诚,很真……金晶还在书中写道,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或者如果那个男孩还在坚守着当年的那份情的话,她希望自己能够好好地爱上这个男孩子,和他真正地老天荒地爱一回……

不知世上有没有真正的地老天荒——那些烟花里忽现的绚烂,那些流沙里遗失的思念,究竟是你的天荒,还是我的地老?

此刻,在知道了金晶的情况读到了她的书后,我已经是一个2岁小女孩的父亲了,我的妻子是一个小学教师,一个很听话的女孩,很爱我。有时候,我想,也许年少时的爱情,总是风花雪月,向往着爱得轰轰烈烈,浪漫无比,为了一枝红玫瑰,为了一盒冰琪淋,可以欣喜上半天。可是生活泥?终究不是小说啊!关于那些爱过恨过笑过痛过的爱情故事,也只不过是生命中的一种过往而已!

也许,世上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就跟金晶永远不会看到,黑暗中的我,那时满眼的泪水一样……

可是在以后平淡的日子里,我要说的是,自己在一遍又一遍追忆和金晶共度的那段美好岁月时,想得最多的还是《半生缘》里曼桢的话:每个人到老时,都应该有一段值得回味的记忆,如果我和世钧结了婚,生下一大堆孩子,那么我们之间也就没什么故事了。

那么我和金晶呢?我想,当年她若真的答应了我,嫁给了我,或许我们的故事也会于平淡无奇中变得味同嚼蜡吧?而现在,她却给了我一生一世的怀想,甜蜜着,美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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