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新使命
2004-01-29郑淑梅
郑淑梅
音乐课程标准在前言部分关于学科价值的表述中,增加了“提高文化素养”,这种把音乐教育定位在一种文化层面上,归属于基本素养方面的教育,不仅符合素质教育的精神,使中小学音乐教育真正面向全体学生,而且有益于澄清中小学音乐教育是“技术教育”、“专业教育”等模糊认识,有益于改变受专业院校训练体系影响,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主要目的的传统教学观念和体系。可以说,如何认识、发掘音乐教材中以及现实音乐生活的文化底蕴,指导学生在对中外优秀歌曲、乐曲的感悟、积累、演唱、演奏、欣赏中丰富文化底蕴,扩大文化视野,提高文化素养,是当前音乐教育和教改的新观念、新使命。
那么,什么是文化呢?张岱年、方克立教授主编的《中国文化概论》下的定义是:“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结果,都属于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英国学者泰勒也曾经指出,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综合体”。由此可见,反映人类个体与群体不断提高和完善的成果便是文化。
关于文化是什么,北京师范大学许嘉璐在《语言与文化》(2000年10月17日《中国教育报》)一文也曾指出,“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制度与精神”,根据文化自身的本质属性,可以分为三类:1. 物质文化,包括衣食住行等(即以物质形式显现的文化,是物质层面文化的主要部分,是经济基础和思想观念在人民生活中的直接反映);2. 社会文化,包括艺术、民俗、宗教、制度、法律等;3. 哲学文化,包括社会和生活观念、审美观念。同时指出文化的这三个层次间是互相交叉、渗透的,有时同体共存。
参照音乐的特点,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音乐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形态,其所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因素也可以归纳分类为如下三种层面:l. 以乐器、乐音等物质外显形式为载体的物质文化;2.以知识、技巧、技能等为表现手段,并凭借乐器、形体、声音等物质载体而显现的声乐、器乐、舞蹈等艺术形式之类(包括具有各种民族特色的民乐及舞蹈等)的社会文化;3.以艺术形象、情感等为载体的、蕴含于艺术形式中的以价值观念为核心的哲学文化。这三种文化层次之间互相交叉,互相渗透,同体共存,共同构成了音乐这种特殊形态的文化实体。
那么,如何在音乐教育中引导学生树立文化意识,扩大文化视野,丰富文化底蕴,提高文化素养,成为一个有文化品位的“文化人”呢?
创设音乐文化氛围,在熏陶中提高文化修养
美国学者门肯指出:“文化本身既不是教育也不是立法,它是一种氛围和传承。”可见,文化氛围对文化修养的提高有多重要。那么,如何创设音乐文化氛围,让学生在耳闻目染中接受文化熏陶,提高文化素养呢?
1. 渗透式。这是一种让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音乐文化熏陶的方式,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1)课余播放音乐,即选择一些合适的音乐作品在课间播放,让学生不知不觉地接受音乐文化的熏陶;(2)出版音乐墙报、板报、专栏,即组织学生搜集和出版有关音乐作品的创作小故事、音乐家的轶事、乐理知识、中外乐器简介、音乐活动信息的墙报等,让学生在搜集、出版、阅读中扩大音乐文化视野,接受音乐文化熏陶。
2. 歌咏式。这是一种群众性教歌学歌音乐文化活动,可以定期组织如每周(月)一歌、音乐周(月)等群众性歌咏活动。
3. 竞赛式。根据小学生好胜心强的特点,可采用“竞赛”、“评奖”的方法,结合纪念日、节日、艺术节,定期定时在校内班内开展如歌咏比赛、器乐比赛、音乐文化知识竞赛等“音乐大奖赛”、“音乐擂台赛”,以求在赛中让学生接受音乐文化的熏陶。
4. 欣赏式。配合某项教育活动或节日活动,定期或分专题地推荐学生听赏电视、广播、音乐厅播放的如《“六一”晚会》、《音乐潮》、《旋转舞台》、《银河之星大擂台》等音乐节目,指导学生课余欣赏,在欣赏中接受音乐文化的熏陶。
遵循音乐学习规律,在实践中提高文化素养
音乐是一种意合性的特殊语言,呈现的是一种以音乐示意的文化形态。以声音为基础的音乐,有着极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此,必须遵循音乐的学习规律,突出音乐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突出音乐的情感性、愉悦性、渗透性,突出音乐的实践性、操作性,突出音乐的艺术性、思想性,突出音乐的文化性、人文性,引导学生在对音乐的感悟、体验、表达和积累中,学习文化知识,扩大文化视野,树立文化意识,丰富文化底蕴,提高文化素养。
l. 在音乐形象的感悟中增强文化意识。音乐的“意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学习不能靠条分缕析来掌握,而是要用心去感悟,要穿透音乐,领会音乐背后之形象,进而穿透形象而领略其文化意蕴。歌咏歌咏,这“咏”,就是涵咏,就是“悟”。“悟”不同于“理解”。心理学上“理解”的意思是“个体逐步认识事物的联系、关系直至认识其本质、规律的一种思维活动”。“理解”的本质就是逻辑思维。而“悟”,是意会式的直觉思维,它不遵循严密的逻辑规则,不循序渐进,严格推理,而是跳跃式的和整体式的。在悟的过程中,主体不能明确意识到它的行程,也因之不能用言语将该过程和得出的结论的原因清楚地表达出来。在悟的过程中,还经常用到形象思维,伴随着情感的体验。音乐教学要引导学生“悟”,就必须在反复地聆听、想像、歌咏、演奏的音乐实践中,引导学生从整体上去感悟音乐所塑造的形象和意蕴,从而在音乐形象的感染与熏陶中激发学生文化意识,提高文化修养。比如教学《嘀哩嘀哩》,引导学生闭目聆听,并在脑海中勾画:青翠的山林,清澈的河水,红的花,绿的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让那明朗、清澈、轻快的旋律和诗一般的歌词,带领孩子进入一个如诗如画的想像世界,去感悟自然美、祖国美,让音乐所塑造的美丽如画的音乐形象载着热爱自然的环保意识和热爱祖国的情感滋润着孩子们纯洁的心灵。这样,通过一篇篇音乐作品的学习,对文化的各个层面的感性认识就会像滚雪球似的。随着感性认识的丰富和感悟能力的提高,就能逐步形成强烈的文化意识,丰富文化底蕴,提高文化修养。
2. 在音乐情感的体验中培养文化美感。音乐特具情感性,教师要注意把握、确立音乐教学的情感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引导学生体验音乐情感,以情感人,使学生的情感丰富起来;通过引导学生感受音乐美、鉴赏音乐美、表现音乐美、创造音乐美,以美育人,培养审美情趣,让美的甘泉滋润学生的心灵。这样,在对音乐情感的体验和对音乐美感的感悟中,学生的文化美感就能自然而然地得到熏陶和培育。如唱《我们的田野》,体会到自然美;唱《社会主义好》,体会到社会美;唱《王二小》,体会到人格美;唱《生活是这样美好》,体会到生活美……培养文化美感,可以使人变得高尚,提高人的文化修养。
3. 在音乐意蕴的表达中领悟文化内涵。音乐的本质是主体(创作者、演唱者、演奏者以及欣赏者)内在“精神”、独特“个性”的自由显现,是其生命力、创造力的声音外化。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应该少些限制,多给自由,让学生通过歌表演、音乐游戏、音乐小品、舞蹈等形式,把自己对音乐意蕴的领悟无拘无束地表达出来,让学生在自主的音乐表达中畅通思路,放飞想像,激发创新意识和激活生命力,自然而然地领悟文化内涵,提高文化修养。比如在教唱《让我们荡起双桨》时,可以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想像和理解,自主设计舞蹈动作,伴随着优美的旋律,边歌边舞,把歌曲所表达的少年儿童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爱的情绪,以及对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幸福感,通过自由自在的歌舞尽情抒发出来。这样,也就深化了对音乐文化内涵的领悟。
4. 在音乐采风的活动中扩大文化视野。无论是城市的正规乐团,乡下的鼓吹乐队,还是山村老伯手中的“二胡”,无不闪现着悠久而灿烂的民族文化的光芒。教师要注意沟通课内外、校内外、学科间的联系,拓展音乐实践活动的时空,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的音乐教育资源,组织课外音乐活动,引导学生到民众中,到乐团中去采风,去寻找音乐,搜集民间乐器(如笙、唢呐等),学习民族音乐、舞蹈(如瑶族舞曲、舞蹈等),参加民间音乐活动等,让学生在音乐采风的活动中扩大文化视野,丰富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养。
5. 在音乐知识的渗透中学习文化知识。音乐知识是文化知识的一部分。教师应注意在音乐教学中适时适度地通过渗透的手段,引导学生学习一些必要的乐理知识、器乐知识,了解一些音乐作品的特点、风格、时代背景(如《义勇军进行曲》的时代背景)和音乐家故事(如聂耳、冼星海的故事)等知识,丰富文化知识,扩大文化视野,提高文化素养。
6. 在音乐作品的积累中丰富文化底蕴。著名学者邓拓说过:“古今中外有学问的人,有成就的人,总是十分注意积累的。”教师注意通过各种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积累和背唱歌曲的兴趣,指导学生学会积累和背唱歌曲的方法,在大量的音乐实践中引导学生通过反复聆听、咏唱、欣赏,积累和背唱一定数量中外优秀歌曲,让学生既积累音乐,又积累文化,在文化底蕴的渐渐丰富中提高文化素养。
总之,文化是多元的,在音乐教学中,我们的观念要解放一点,办法要多一点,使学生在音乐实践中增长智慧,弘扬个性,完善人格,树立文化意识,扩大文化视野,丰富文化底蕴,提高文化素养,成为一个有文化品位的“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