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繁荣的“收容经济”
2003-05-30刘正
刘 正
尽管收容最早出于决策者的善意,但必须检讨的是,经过时间的侵蚀和难以厘清的政策演变,以及自上而下的层层变异,它已经以善之种开出了恶之花。这是整个社会之痛。因为我们之中最值得同情最需要扶助的弱者,却再度成为被侵害被欺凌的对象
2003年6月12日下午,在位于大山深处的湖南隆回县金石桥镇前华村,村民罗治联、罗治福、唐少爱一起,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讲述了他们在湖南涟源市收容遣送站的遭遇。
1999年7月,按照隆回县一带的习俗,罗治联父子、罗治福父子和唐少爱五人结伴去湘潭,帮人收割早稻赚些钱以补贴家用。他们顶着炎炎烈日劳作了七八天,每人挣得250元钱,兴冲冲地往家里赶。
“在火车站,一辆拉煤的货车停在站台上,我们就爬了上去。从湘潭到新化(他们需要从新化转道回家)每人要车费14元,我们舍不得花。”
列车经过涟源火车站时,停了下来。五个人被涟源火车站的工作人员抓了个正着。
“当时,车站上的人要罚我们每人100元钱,我们舍不得,想只给80元,但他们不开罚款收据,我们不愿意,于是就被送到了涟源市收容站。”罗治联回忆说。
一进收容站,他们鞋里、袜子里、衣领里、挽起的裤腿里,甚至内裤里……都被搜了一遍,身上的钱全部被搜走。罗治联的儿子罗兵新买的一双皮鞋也被没收。
罗治联回忆,当时他们都带着身份证。但自始至终,收容站无人查验他们是否带有证件。
收容站的“红色7月”
56岁的郭先礼,1983年开始在涟源市收容站工作,1997年任收容站党支部书记,至今卸任已有两年。他对收容站里点点滴滴的工作都做有记录,因此仍然记得罗治联的事:
“我们抓到罗治联他们,是1999年7月24日。那天共抓了41个人,在他们身上共搜到4453.2元钱。”
据郭先礼说,从1996年以来,每年的7月份,都是涟源市收容遣送站开展工作的“重要时期”——此时,涟源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很多农民都会像罗治联一样,出外帮人割稻插秧——与此同时,收容站开始实施他们的特别“作战计划”。
站里召开动员会,目标就是:将帮人割谷的农民捉来。
据郭先礼回忆,1996年的那个七月,收容站“大获全胜”,抓获农民200余人。除了搜走这些人身上全部的钱以外,收容站还会派他们中的一人回家去取赎金,余者需赎金到了才能放。
据郭先礼说,按照涟源市收容站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被捉,其家属需拿出800元才会放人,但在每年七月,由于抓人太多,收容站“监房”(被收容者均这样称)有限,关不了那么多人,便会“薄利多销”,只要收300元钱就可以放人。
“‘重点作战每年都是从七月份的7、8号开始,到20多号结束。”该收容站的另一位知情人透露说,“每年都可以在这些农民身上得到10~20万元的‘赎金,另外,还可以搜得4000~8000元钱。”
收容站一内部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针对“七月战役”,收容站的“作战策略”是:农民们从贵州和湖南怀化等地赶来涟源,或经过涟源去帮人割谷时,收容站并不抓人,而要放他们过去,等他们一旦返乡,再过涟源,这时农民们身上已经有钱了,再去捉。
“每年的七月,是收容站的‘红七月、‘丰收月,”郭先礼说,“而对那些顶着烈日出外帮人割谷插秧的农民来说,则是他们的‘黑七月。”
捉人卖人一条龙
郭先礼认为,当地收容站实际上已经在做一种“人口生意”,而且这种生意权钱合流,形成了“捉人卖人一条龙”的链条操作模式。
这个生意链条上的操作人员是:涟源市收容站和涟源市及周围其他一些地区的派出所。
记者在收容站的一本现金帐本上看到,仅仅在1996年11月8日~18日,10天时间内,收容站便根据协议,支付给火车站派出所现金3300元。
记者得到的另外一份制作于1999年1月1日,题为“最低收费标准”的表格清楚地展示了:收容站从派出所“买”来被收容人员后,再“卖”出(指亲友来赎取)的“价钱”。
这张表格先是把各种被捉人分为A、B、C三类,然后又在各类别内分为省外、省内、市内等三个级别。
这张“价格表”规定:对于各种收费,收容站主管领导有150元的减免权限,小组组长有100元的减免权限,若一旦遇到超过减免权限的特殊情况,必须由收容站站长亲自审批。
它还写道:遣返人员待遣的天数由站长批准,最少不能少于7天;而所有被捉人在收容所关押期间,每天要按30元的标准收费。
据一位亲历了整个收容过程的人介绍,收容站去派出所接被捉人时,通常会对他们说:“你们跟我们走,有饭给你们吃,有车子送你们回家。”被捉者到收容所后,随即被搜身。当时搜到的钱,如果可以抵了他的“卖价”,那么上午被捉进来,下午就可以放出去。如果没钱,收容站会登记他们的住址,然后拍电报或打电话通知其家属来赎人。这时收容站惯用的一句非常简洁的表述是:“速带××元来领人。”
这家收容站的一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四川省宜宾县普安乡周坎村13组村民,张勇,18岁,家中独子,1999年在涟源被捉。其母黄仲芬收到要求赎人的电报后,不知道儿子犯了什么法,于是慌不迭地将家中的耕牛、谷子全部卖掉,并借了部分高利贷,才凑够800元钱,把自己的儿子领回了家。
另一种“人的生意”
2003年6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涟源市收容站。
这家收容站位于涟源市区东南约五公里远的一隅,据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地下,收容站有五个“监房”,地面平房里,则有六个“监房”。
收容站站长肖笑华告诉记者,现在收容站里已经没有“三无”人员,自2003年4月19日起,就没有再收容人,而已经被收容的,也已经全部被“遣送”回去了。
“这出于两方面考虑:一、全国闹“非典”;二、我们通过人了解到,上级将出台一个文件,对收容遣送站进行规范,我们须谨慎。”肖说。
而以往,这些监房里都关满了被捉的人,大的监房最多关40多人,一般的监房则关20多人。
据当地媒体披露,收遣站内还设有2间禁闭室,用来体罚没钱的被收容人员。
2002年年底,在离涟源市收容站约一、二十公里处,还修建了一个“四边农场”。知情人说,在农场里劳动的人,全部都是涟源市收容站的被收容人员。每天,都会有二三十个被收容人员在这里劳动,这些劳动全部是无偿的。
有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时候,外边有人需要劳力,就到收容所来买,给收容站每天每人20元的劳务费,让被收容人员为他劳动。一些美容店的老板,还跑到收容所去买小工。
一位内部工作人员说:还有一些“服务行业”的老板亲自找过他,让他帮忙去找一些漂亮的女人去店子里“做事”。
涟源市收容站除了有“红色7月”计划以外,还有每年度的目标责任书。
记者拿到一份《涟源市收容遣送站1999年的目标责任书》,上面写明,当年收容站的任务是:全年完成收容对象教育改造1400人次……完成财政收入××万元。
“这方面的规矩很严格,如果一个工作人员没有收够钱就把人放了,要在其工资里扣出。” 郭先礼说。
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涟源市收容站的“生意”越做越大,因为涟源是县级市,资源有限,收容站就提高自己的级别,成为地级中转站,把怀化收容站收到的人“买”到涟源来“卖”。
这项“业务”的操作方法是:当本地收容站的生意“不济”时,涟源市收容站便派人派车到周边地区联系“业务”,把他们拉到涟源来。
到2002年以后,涟源市收容站这项“业务”的触角已经远及广东。收容站一内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涟源市收容站在广东一些收容站“买”人到这里来罚款,其中被买者有相当一部分并不是湖南籍。
郭本人从1997年就向各级部门反映收容站的情况,但均无结果。
记者在涟源采访时,适逢湖南一家媒体刚对收容站内幕作了部分披露。6月16日上午,涟源的上级市娄底市政府办公室一郭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涟源市收容站的事情,去年媒体也有报道,市领导曾对此事做了批示。
涟源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涟源市政府对收容站的批示是,由民政局来调查处理。
记者采访到涟源市副市长李和平,他说,现在正在调查处理收容站的事情,一旦调查清楚,若存在问题,就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而涟源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建元告诉记者,娄底市与涟源市两级政府已经组织了联合调查组。“一个单位工作上有缺点是难免的。每个单位都不可能保证100%没有问题。”周建元说。
记者了解到的另一个细节是:那些被收容站捉住的人,有相当部份的人是有证件的,即使没有身份证,也带了“三级(村、派出所、乡政府)证明”。
而收容站内部则开会强调:凡是进站的人,即使有证件,也都要写成是“三无”。这样,即使上面来检查,也查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