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地区的谙达贸易
2003-04-29姜永军
姜永军
“谙达”,亦写作“暗达、岸达”,也称“谙达克”,是蒙古语anda的对音,意为“易物为好的朋友、契友”。由于有“易物为好”的特点,所以就将在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聚居区域或渔猎地区专门负责征收貂皮贡物和包揽猎户产品进行贸易交换、并于各族人民建立起了良好的“信用”关系的商人称为谙达。谙达分为两种:一是官方谙达,就是“岁以征貂至其境”的清政府派出的官员,鄂伦春人称之为“阿拉班谙达”即“官方谙达”。官方谙达在征貂之后,赏赐给鄂伦春人一些粮食、布匹、枪弹等物品,因此官方谙达不仅是清政府对鄂伦春人政治上的直接统治者,还是经济上的合法交易者。谙达,作为亦官亦商的重要人物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与鄂伦春等游猎民族有着广泛的经济、政治的交往和联系。这种交往和联系存在大约两个世纪之久,直到光绪八年(1882年)随着布特哈总管衙门的撤销,谙达制度也随之取消。
此外,还有在鄂伦春等民族中收购猎产品,付给牧猎民生产、生活用品的商人,称为民间谙达。在官方谙达活动期间,也有民间谙达深入到牧猎民中收取牧猎产品,而且活动更机动灵活,深受欢迎。但清政府为了独占鄂伦春等族人民的猎产品,严禁猎民与民间谙达联系,但由于利润的驱使和民间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民间谙达也以顽强的生命力存在和发展着。谙达制度取消后,民间谙达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成为呼伦贝尔地区重要的贸易形式之一。中东铁路通车以后,谙达贸易有了新的发展,贸易的规模、方式等都有了变化。但是,到了日伪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控制了林猎区的经济,推行掠夺政策,谙达贸易几乎绝迹。到解放战争时期,谙达贸易才得到了恢复,一直到建国前夕,国家按合理的价格统一收购猎产品,然后按合理的价格给猎民必要的生活、生产物资,这种传统的贸易方式消失了。
从贸易的方式看,不论是官方谙达还是民间谙达,同鄂伦春猎民的贸易大都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换。官方谙达在收缴貂皮等贵重毛皮之后,谙达将粮食、布匹、茶叶、枪弹、银两等物品赏赐给雅发罕鄂伦春,有时所赏赐的物品比交纳的貂皮等物品的价值还高。民间谙达的贸易活动则根据鄂伦春人的狩猎特点和生活需要定期到山区进行,一般是每年两次,所带的物品有粮食、布匹、烟、酒、茶叶、枪弹等,而换取的是貂皮、水獭皮、猞猁皮、鹿皮、鹿茸、鹿胎、熊胆等珍贵的猎产品。中东铁路通车后,谙达贸易有了新的发展,不仅贸易的规模扩大了,而且出现了钱货混杂交易。民国时期,谙达贸易也随之改变了“包干制”形式而实行“计价”形式,这种形式比较灵活,猎品和货物都有一定的价格,猎民可以按猎品按价选易所需之物,对交换双方来讲都很明确具体,有利于交易的发展。但是,这种计价往往是谙达自己把握、制定,因此哄骗、欺诈现象仍很严重。
谙达贸易的主要交易方式是包干制交换。民间谙达的贸易一般是在每年的二、八月份,一个谙达往往同三至五个“乌力楞”(是‘子孙门之意,指一父所生的三至四代的子孙,即一个家庭公社)建立“包销”供应关系,并且延续几代。猎民们除了生活所需的毛皮、肉类等食品外,其他的猎产品几乎都交给谙达。谙达与鄂伦春人的交换以极为原始的方式进行,互不记帐,互不计价,完全凭靠信誉进行交易。“通常谙达们如期将粮食、子弹、烟以及糖等生产生活资料送到深山密林中约好的地点进行交换,同时定准下次交换时所需物品和数量及地点”。
其次,谙达贸易的方式还有流动交换。谙达贸易的主要对象是以远离城镇、住在深山老林中的以渔猎为业的鄂伦春、鄂温克人为主,因此,交换也不固定在一个或几个地方,而是追逐游猎户到鄂伦春,鄂温克人居住的屯落进行巡回流动交易。有时谙达们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甚至跟随猎民进山,随打随收猎产品。
再次,还有集市交换。谙达将自己的细软毛皮和各种猎物,运到卜奎城、呼伦贝尔(海拉尔)等地与汉族旅蒙商店铺进行贸易。有的谙达们还将收购的猎获物和毛皮到甘珠尔庙定期集市及齐齐哈尔、海拉尔、满洲里等城镇集市进行交换。
1、谙达贸易促进了鄂伦春等民族的社会经济的发展
鄂伦春族生活的区域地处偏僻,和内地没有太多的联系,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十七世纪上半期,狩猎的工具主要还是弓箭、扎枪、驯鹿、猎犬等,正如《龙沙纪略》所说“东北诸部落,未隶版图以前,无釜甑罂瓿之属……”,随着谙达的到来,商品的交换发展起来,铁器随之传到了该地区。如:火枪、弹药、铁锅等。特别是火枪的传入,很快被广大猎民所喜欢和接受,逐渐取代了弓箭成为狩猎的主要工具,到十九世纪末,别克枪已经被鄂伦春人所广泛使用。先进的生产工具的输入不仅使鄂伦春人的狩猎生产能力大大提高,而且也扩大了狩猎的范围从而大大提高了鄂伦春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从而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猎产品的增加,使商品交换进一步发展。清朝时期出售的猎产品只有貂皮、狐狸皮、猞猁皮、水獭皮及鹿茸、熊胆等猎产品,但是到民国初年,过去弃之不用的鹿胎、鹿皮、灰鼠皮等都作为商品出售,甚至有的鄂伦春人将自己自用的狍皮服装和桦树皮制品也开始作为商品出售,从而使猎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了。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家庭公社的瓦解,特别是火枪普遍使用之后,鄂伦春人的狩猎组织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集体狩猎的范围日益缩小,单独的狩猎的活动增加了,集体狩猎时所获取的猎产品由猎手平均分配,而单独出猎所获得的猎产品则基本上由个人所有了。因此,谙达引进的先进的生产工具,带来的新鲜的社会生活气息,再加上商品交换所起的催化剂的作用,使鄂伦春人的父系家庭公社开始瓦解,鄂伦春社会内部产生了私有制,出现了贫富分化。
2、谙达贸易增强了鄂伦春等少数民族和中原王朝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在鄂伦春、鄂温克族人民善遍存在的谙达贸易充分地体现了边疆各族与内地中原王朝的密不可分的关系。称官员为谙达,一方面体现了官员与民众之间的亲密关系,同时也体现了边疆民族与中原王朝的水乳交融的民族情感,体现了诸民族的内聚力和向心力。
清政府的官员谙达深入到鄂伦春等族人中征貂,管理鄂伦春等族民间事务,这就加强清朝同鄂伦春地区的政治联系和经济管辖。另外,谙达到呼伦贝尔地区后对当地的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进行“伊萨贝”(意为训导),然后再征貂纳贡;实际上就是传达清政府的指示和皇帝的旨意。所以贡貂本身就包含两个含义,一是体现了政治上的隶属关系,通过贡貂这种形式以示效忠。二是经济上的关系,贡貂之后,谙达以赏赐的形式发给鄂伦春等族人以一定的生产生活资料,以示统治者的怀柔,是为了体现“皇恩浩荡”,从而达到“固我边陲”的目的。因此,有时所给的赏赐的价值超过了纳贡物品本身的价值。正是通过这种关系使呼伦贝尔各族加强了与内地在经济政治上的联系,增强了中原王朝对呼伦贝尔各族的凝聚力。
另外,呼伦贝尔地区各族向中央朝庭的贡貂,有悠久的历史,早在隋唐时期,呼伦贝尔地区的室韦各部就不断向朝庭贡貂。所以贡貂这项活动一直是边疆各族臣服于中央王朝,接受中央王朝政治管辖的重要标志。但是到了清代,发展为楚勒罕和谙达等形式的贡貂,在内涵上已与过去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首先,与过去的贡貂相比,清朝谙达形式的贡貂所体现出的政治辖属关系更加直接而有效;其次,谙达贡貂大大拓展了交易的范围和规模;再次,谙达贡貂进一步促进了内地与边疆地区的交流与发展。
3、丰富了呼伦贝尔地区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
官方和民间谙达们来到呼伦贝尔地区以后,不仅带来了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而且也使鄂伦春等族人民在与兄弟民族的平凡交流中,受到兄弟民族文化的影响。兄弟民族的语言、音乐、舞蹈和宗教信仰等,影响到了鄂伦春民族;反过来,鄂伦春族的音乐,舞蹈和宗教信仰也传播给了兄弟民族。因此,呼伦贝尔的地方贸易方增进了与内地的文化联系,促进了与内地文化的交流和相互影响。同时,鄂伦春等民族的生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食品也由原来单纯的食肉改为除了吃肉以外辅以粮食、茶叶、糖、酒等。虽然谙达特别是后来的民间谙达也有剥削、压榨鄂伦春人民的现象,但是,不能否认谙达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于鄂伦春社会和外部社会之间的媒介作用,这一作用促进了鄂伦春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