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征收要坚持“十不准”等
2003-04-29
国家税务总局前不久发出通知,要求农业税征收坚持“十不准”:不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扩大税收范围;不准多征、提前征收和摊派税款;不准该依法减免税的不减免;不准收税不开票和收税打白条;不准搞税收承包;不准非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准动用警力、警具收税;不准随意扣人、扒粮、扒物、牵牲口;不准乱罚款;不准利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收取其他费用。(北京李建兴)
农业部行文规范“订单农业”
农业部前不久下发了《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要求规范订单的形式和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方式、违约处理等有关条文和规定;明确企业和农民是订单的主体;要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订单一经签订,订单双方必须严格覆约,订单任何一方因市场价与合同价不符而不能履约的要通过协商协决;订单任何一方出于自身利益而毁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北京侍常宝)
我国粮食直接补贴开始试点
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吉林省东丰县和安徽省天长市来安县进行粮食收购直接补贴的试点工作,以更好地发挥世贸组织规则中“黄箱政策”对我国农业的有利作用。
试点的内容是:取消按保护价收购农民手中余粮的政策;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锁定老库存、老挂账;调整补贴方式,由过去的补贴到流通环节改为补贴到生产环节。(北京袁乐)
我国将建起一支农村青年经纪人队伍
共青团中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科技部最近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青年经纪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利用1至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一支规模较大、作用明显的,包括科技中介型、流通中介型、劳务中介型在内的农村青年经纪人队伍,全面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并切实加强管理。(北京孟海星)
江苏出台农业机械推广办法
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前不久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农业机械推广行为的法律性文件。
该办法有三大特点:一是把涉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的农业机械的推广要求写入规章;二是强调农机推广体系建设,把农机科研院校、乡村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人都纳入了农机推广体系;三是从法律上明确了禁止推广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规定报废的和非法拼装的农业机械。(江苏林志)
江山构建农民终身教育体系
浙江省江山市的农村,农业现代化从农民现代化开始,全力构筑农民终身教育体系。该市把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与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农民进入市场闯荡相结合,目前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已达初中程度,有2万余名农民获得了农函大的毕业证书和“绿色证书”。(浙江毛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