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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看“老外撒野”

2003-04-29

上海采风月刊 2003年9期
关键词:撒野女服务员老外

5·31事件见于媒体后,引起较大反响。网民们在东方网等互动媒体上进行了密集芜杂的讨论。自由的讨论使各种观点浮出水面,综合总结其观点大致有下面几类:

“痛剿”女当事人

【选贴】

“凌晨了还泡酒吧,不是什么好鸟吧?”

“活该!这个贱货本就不是良家妇女。谁家女孩会在酒吧喝酒喝到天亮的?!再说,这个贱货一定穿得很暴露,还想勾引外国人。否则怎么这么容易就可以被人从领口拉下衣服直到腰间呢,领口一定很大,本就露胸的。”

“不要去同情她这种女人。说她们是鸡已经很宽容了。”

“如果这个妞的男朋友是个老外的话,她本人确实活该。中华男人优秀的多得是,为什么要跟死老外发生关系!! ”

“她那个男朋友是外国人,我们干嘛要帮她?就要让她感受一下老外的野蛮,以后才不会再去找老外。”

【评点】

这是发贴量最多的一类。身体被侮辱过的被害者在这里又经受了一次“触及灵魂”的“道德审讯”。但是此类“评论”水准不高。凌晨还泡酒吧,就不是“好鸟”或是“鸡”?就不是“良家妇女”而是“贱货”?这种推断太简单化。何况,即使不是“好鸟”,也有身体不受侵害的权利,“活该”一说站不住脚。

至于衣服从领口被拉下,竟然被想像并归罪于“一定穿得很暴露,想勾引外国人”,这也“持之无据”。男友是老外,就“活该”让她感受一下老外的“野蛮”惩罚?没有道理。跨国婚恋合情合理合法,但无论是本国还是异国婚恋,暴力是绝对要反对的。受到欺侮的女当事人不该受到“痛剿”。

“乱棒”扑杀老外

【选贴】

“先把老外宰了再说!”

“什么鸟人都敢欺负中国人了。”

“中国的法律拿外国畜生没有办法吗?”

“将这个恶心到极点的老外宫刑后送出国境,大家同不同意?我看是可以的。”

“在国外呆得好好的,到中国来干吗?特别是这种‘小了一笃笃(沪语,小得一点点的意思)的地方来的,肯定是人渣。”

“厄瓜多尔的小屁虫,也在阿拉大上海耍威风。惨!我还以为是美军。”

【评点】

这是一些义愤填膺的“正义的愤怒”,不禁想起了杭州岳王庙里几年前的一幕——天堂到处禁痰,但岳王庙里,却可以尽情地吐,那是木栅枷室,秦桧囚处,却见南宋国贼,长跪在地,遍身痰迹,满地污泥。此处痰飞,为什么不禁?因为此痰“不同一般”,属于“义痰”,不但“大方向正确”,而且抒发“爱国热情”之怀,表达对卖国贼的“正义愤怒”,所以不但不罚,还受到“保护”,欢迎大家尽情来吐。岳王庙里秦桧跪处的这一幕,听说现在也已经不再了。

如今此类的“爱法”和“恨法”,发挥表达在对待老外撒野这件事上很不妥当。说是出于“正义”,却与“文明”和“爱国”相去甚远。表达愤怒也要有节制,也要“棒”得恰如其分。无论是“厄瓜多尔”还是“美军”,在中国撒野都是不准的,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不过“鸟人”、“畜生”、“宫刑”之类的词语稍有失当。

冷静而温暖的思索

【选贴】

“各位追究女孩职业或身份的卫道士的理论大约类似于这个吧:‘强奸不是强奸犯的错,是因为受害人自己不好,谁叫你是个女人,谁叫你穿着暴露,谁叫你长得漂亮,谁叫你身材火爆,谁叫你可以和别人好?但一个社会文明的象征应该也包括女人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身体!”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那个外国人为什么如此大胆放肆?旁观者又为何如此的冷漠并保持缄默? ”

“目前还是快找证人为上策!在没有弄清事实之前,我看对‘老外多议论也没有什么意思。”

“这种事情成都也有,一样的。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了。我们的现状是经济虽然磕磕碰碰地快速发展了,但是我们的尊严却没有相应地提高。”

“事情很简单呀!就是一起外国流氓污辱中国女子的事件!干嘛那么多人去评论那女子的是非?取笑她?她出现在那个地点,退一步说,难道因为职业的关系,她就不能有尊严了?一些同志是不是该端正一下自己的态度了。”

【评点】

此类帖子数量虽最少,却如冬日的一缕阳光,足以温暖人心。

有对于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真挚的同情,也有富于反省的冷静而理性的思考,同时并不回避存在的问题。从这里,可以让人看到文明理智的国人胸怀。

相关链接:这样的中国人赢得了尊重

这件事发生在一种奇怪肺炎流行的2003年4月。记得那是一个早春的晚上,我与卢兆等几位同事,到当时上海水城路的一家汤司令火锅店聚餐。那天,与我们邻桌吃饭的是一拨儿日本人。

刚开始吃饭的时候,邻桌的日本人倒也斯文,言谈举止颇有礼貌,还不时地向我们这桌上的人,点头致意。酒过三旬,菜过五味,这群“日本鬼子”开始原形毕露。几个日本男人,高喉咙大嗓子地嚷着什么,都有了几分醉态。

当时火锅店的服务员,大都是苏北和四川来的女孩子。虽然还带着些乡土气息,但穿上典雅的唐装式工作服,倒有点天仙一般气质。

几个喝得微醉的“日本鬼子”,开始不老实了,先是用言语挑逗,接下来手脚就有点不干净了。吓得几位女服务员连喊带叫地躲闪着,这几个“鬼子”越发得意,竟然离开座位,满大厅地追赶女服务员。

陪同的几个台湾人竟在一旁笑呵呵地看热闹,甚至有人为“鬼子”的举动鼓掌,一位来自苏北的高个子、小眯缝眼儿的女服务员小陈躲到我们的桌旁,吓得脸都变了颜色。

一个40岁左右的日本男人,踉踉跄跄地向躲在我们旁边的女服务员扑来,我和卢兆等几位哥们儿,大声呵斥着,试图阻止这个日本男人。

我们的呵斥,使得日本人更加得意,也更加疯狂。他扑到那位女服务员跟前,强行搂住这位姑娘,嘴里还不知叫唤着什么……

我离这个日本人最近,当时我就觉着全身的血都在沸腾,我猛然站起身来,一把抓住这个日本人的后脖领,待他转身时,一拳砸在了他的脸上,顿时,这位“鬼子”的脸上开了“花”,鼻口出血。这个“鬼子”也不是个善茬儿,他松开那位女服务员,像一头野兽向我扑了过来,并摆出一副决斗的样子,挥拳向我打来。我抽身闪过,接过卢兆递过来的一个“三得利”空啤酒瓶,照着这个“鬼子”的脑袋,砸了下去。

“鬼子”倒下了,血从他的头上流了出来。其他日本人赶紧过来扶倒下的这个“鬼子”,陪同的几个台湾人在大声地呼叫着保安:“快来人,快来人!把这打人的凶手抓起来!”火锅店的保安涌了上来,十几个人,死死地把我给抱住了。陪同的几个台湾人吓坏了,一个个脸色苍白,他们忙着打电话,联系附近的长宁区中心医院急救。

最先赶到的是仙霞路派出所的警察,其中一位还是我公司同事陈婷的老公,警察们二话没说,就给我戴上了手铐,说我打伤了国际友人,造成了严重的国际影响,败坏了中国的声誉。

卢兆跟警察讲理,结果也被陈婷的老公戴上了手铐,说是“同案犯”。

是夜,我被带到了仙霞路派出所,被关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里,人被铐在窗户的铁护栏上。还好,陈婷的老公听说我是展嘉科技搞计算机设计的,并没有像对待卢兆那样,先是饱打一顿,只是这么关着。午夜时分,来了几位很有身份的官员,扬言一定要严肃处理我,说我竟敢打日本人,非得判我的刑不可。

我感到无比地气愤,但没有任何人听我讲事情的经过。似乎我打的不是日本人,而是他们的亲爹老子。

外边的情况我一点也不知道,就这么糊里糊涂在这警察的滞留室内,呆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9点多钟,该到公司上班的时间了,事情出现了人们没有料到的结局。

被我打的那个日本人,头上缠着绷带、脸上贴着胶布,在台湾人的陪同下,亲自来到了派出所,当面要向我谢罪。

这位叫酒井的日本人,竟能讲一口流利的中国话,据介绍他是日本一家展览公司驻中国的总代表。当时酒井的一番话,叫我至今难忘:“高桑(先生),我到中国三年了,我所遇到的中国人,对我们日本人都非常客气,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一个个如同我们的奴才一般,男人的没有。但高桑,您给我上了一课,您是你们中国的男人。请您原谅我昨天晚上的失态,我喝醉了,我冒犯了中国人的尊严,我罪有应得,您打得好,让我清醒了,我给您请罪了!” 酒井说着,还向我深深的鞠躬行礼。随行的日本人全都郑重地向我行礼鞠躬,一个个一脸的虔诚。

由于酒井的悔罪,仙霞路派出所也就不再追究我的责任了,我被告知没事可以回公司上班了。可我看到酒井对台湾人和警察那不屑一顾的目光,我的心头依旧是沉甸甸的。

酒井离开上海时,曾托人约我再见一面,我婉拒了。后来他让人给我送来了一把日本武士的战刀,我把这把刀,转送给了一位练武术的朋友张华。在后来的几天里,尽管酒井在qq和msn上表示要给我寄上一张贺卡,但我却从未给他回过话,说什么呢……

我仇恨日本人,他们对中国人所犯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但我更恨那些在日本人面前直不起腰的、如同太监一般的人,正是他们的奴颜婢膝,才使今天的日本人,依旧是那么猖狂,还在蔑称中国为支那、不承认侵华时所犯的罪行……“东芝”事件、“三菱帕捷罗”事件、日航歧视中国乘客事件、钓鱼岛事件、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等损害中国人民感情的这一切都发生在今天……

专家点评:理性地对待老外撒野事件

我曾经走访过二十多个国家,在欧美多次碰到过撒野事件,外国人处理得很严很及时。有一次在旅馆下面,酒鬼半夜三更跑出来大嚷大叫耍酒疯,马上就被他们的警察“收容遣送”了。还有一次是在火车上,乘务员根本不让酒鬼走进车厢,要知道,外国的汽车火车都是非常安静的,安静得可以读书看报,那些在公共场合打搅别人的行为是被整个社会唾弃的。如今读到《上海采风》报道的一件又一件老外在中国撒野的材料,义愤填膺。这些老外简直是流氓。我们的执法机关处罚他们,把他们驱逐出境完全是应该的。这对他们是一种教育。他们这般撒野的行径,如果发生在他们的国土上,他们国家比我国处罚得还要重,还要严。我觉得这也提醒我国立法部门要学习国外经验,从严处理这种撒野行为。从现有水平说,我们的执法部门并不因为这些撒野的老外在华有投资、有企业,就放他们一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世界公理。法律决不因金钱而打折扣。金钱永远不可能成为蒙在法律上的阴影。

如果就事论事讲,我认为老外在中国撒野有环境的影响,国人在有些方面确实没有成为好榜样。比如,有一个老外亲口跟我说,他很害怕中国人闯红灯,他第一天害怕,第二天紧张,第三天只好跟着闯,否则他就寸步难行。国人好酒,这在我游历的那么多国家中是绝无仅有的,所以外国人到中国也喝得特别凶。其中,环境因素不可忽略。

但是环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老外撒野的理由,撒野没有借口,比如在茂名南路扔酒瓶子,这不是外国人在酒吧的习惯动作——我知道按照外国风俗,只有在啤酒节上,扔酒瓶才是被允许的。另外,在酒吧餐厅和服务员有亲昵行为,这也不是外国风俗,从欧洲到日本,老外在自己国家吃饭都是要规规矩矩的。所谓文化差异造成了撒野行为,很多都是借口,退一步说,即使有些是出于民族习惯,也要懂得入乡随俗,要入我国“先进文化”之俗。

批评老外的同时,我认为尤其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国人的态度。看到老外撒野竟没人管、没人帮、没人作证,这很让人痛心,“哀莫大于心死!”中国人的政治冷漠和社会冷漠要不得。在国外,不肯作证的公民也是要受惩罚的。因为你对社会不尽义务。孕育这种冷漠的土壤不外乎两个:一是缺乏公民意识,二是金钱私利至上,要钱不要道德。对待他们我们只有用宽容感化他们,不失时机地教育他们。

用宽容感化人,不失时机地教育人,这是我们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对待国人——老内应该如此,对待老外也应如此。不卑不亢地宽容感化教育他们,理性地对待撒野事件。

另外还有一点要指出,我反对媒体利用老外撒野事件批评中国青年人的激进偏激,我们不能这样借题发挥。“上帝也允许青年人犯错误。”偏激是有来由的,不能因为青年人的一些偏激的思想方法而打击了爱国热情,对青年人的过激爱国行为也要宽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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