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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的王菲?

2002-04-29

天涯 2002年1期
关键词:回帖王菲另类

潘 玮

为什么喜欢王菲?

王菲捧走“最受欢迎女歌手奖”、“亚洲最杰出歌手奖”之类的奖项,或许是如今各大流行音乐颁奖礼上,最没有悬念的一出戏。王菲已经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道风景或者一个现象,也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有香港乐评人说1990年代的华语流行歌坛是王菲的时代,而且,看来这个时代还会继续下去。持批评态度者尽可以对此说法嗤之以鼻,不以为然,却也无法否认,确实有众多“菲迷”的存在,而虽不是铁杆fans,但王菲出片都也还愿意掏钱买来听听者则为数更巨。

王菲,无论是作为媒体制造物或者一个真实的人,引起的讨论非常广泛,从专业乐评到各种八卦消息,已经说过很多话,写过很多文章。在网上,随便哪个搜索引擎,用“王菲”做关键词,检索结果都会是十万百万之巨。BBS上有关王菲的帖子浏览数和跟帖数通常是比较高的。我在几个人气较旺的BBS上发帖征询网友对王菲的看法,提出的问题很简单:喜欢王菲吗?为什么?我所得到的回帖中显然存在着几种不同话语,包含了大量值得分析研究的信息。所有的回帖可以大致分成三类:

第一类回帖的作者对人们经常议论的王菲本质上是文化工业生产出来的商业产品非常了然。对文化工业他们不抱好感,而这却并没有影响他们对王菲的喜爱。他们坦陈喜欢王菲,并且毫不吝惜溢美之词。

他们似乎面临一个困境:一方面,他们认为商业的文化产品通常是不好的,王菲本质上也商业,也应该是不好的;另一方面,他们又无法不去喜欢王菲,承认无法抗拒文化工业制造的王菲的魅力。

这个困境是以一种非常聪明的方式解决的。回帖作者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圆满的解答,那就是“这些都是商业行为,只是做的很好,向文化更靠近一点。”这就是说,虽然王菲是商业的,但商业也商业得有水平、有个性、够品位,所以,喜欢王菲。这里的所谓“文化”,指的显然不是大众文化,而是高雅文化、“真实”文化,比如像芭蕾、歌剧、诗歌、绘画之类。很明显,回帖的作者是在大众文化意识形态的立场限制下陷入困境。“大众文化意识形态”认为大众文化是文化工业强加于人的,力图控制和操纵,使人们安于现状,接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统治的政治操纵文化。大众意识形态以看似义正辞严的批判态度,实则忽视了大众接受过程中的快感范畴,把自己置于日常生活的审美框架之外。从这些王菲喜爱者的实例来看,正是大众文化意识形态的过于武断和精英立场给他们带来表述上的麻烦。王菲给他们带来了实在的可触摸的快感:她出众的嗓音、前卫的装扮带来感官的愉悦,她歌曲的旋律、编配尤其是歌词,触动了听者内心最为柔软的部分,道出了现代都市人无法言说的心灵体验,王菲的欢喜与哀愁,在广大的听众那里获得最广泛的共鸣。但是,面对一种看起来不证自明,而且拥有一套完整的话语体系的大众文化意识形态,这类回帖作者依然是自觉自愿地在它的立场以内说话,与此同时,又竭力为自己喜欢王菲辩护,把王菲描述成大众文化里的离经叛道者。这是一种迂回的话语方式,并且又不至于脱离大众文化意识形态。在这里,大众文化意识形态确立的审美规范、价值标准和个人的感受经验、快感范畴取得了协调,王菲的喜爱者终于在“爱与痛的边缘”挣脱而出:喜欢王菲,因为王菲是流行,但不媚俗;是商业,但无伤艺术。这看来很合乎逻辑,却正是大众文化意识形态的裂痕所在。

第二类的回帖仍然来自王菲的喜爱者,比较而言,他们的态度比较直接,没有第一类回帖作者那么复杂,篇幅相应较短,而在所有回帖中的数量却是最多的,如:“‘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喜欢FAYE的《彼岸花》,喜欢她唱歌时漫不经心的腔调和一点点落寞的神情”;“看过《誓言》的MTV吧?变调唱‘天越黑,心越累的时候,手指一舞,如楼上所说‘一点点落寞的神情……”;“一点点落寞,一点点孤单,还有一点点倔意,这就是王菲不张扬的个性!”等等。这些回帖篇幅短,而且惊人地相近,这些关键词频频出现:冷漠、个性、张扬(或者不张扬)……似乎喜欢王菲,首先要紧的并不是她的歌如何,而是王菲的不同一般的性格,是她之于公式化、商业气息浓郁的流行歌坛的另类姿态。

在这里,发生了罗兰·巴尔特所谓的“转义”过程。菲迷们所看重并喜爱于王菲的个性,来自王菲音乐所具有的前卫、另类特征,从the Cranberries的高腔唱法到Cocteau Twins的清冷美声,从新英伦摇滚到brit-pop曲风;来自王菲不断变换的装束,从晒伤妆到蝴蝶妆,从黑眼圈到五彩轰眼妆,从飘逸的中分直发到爆炸式大波浪;来自王菲演唱会、MTV、电影中独特的表演,从精彩演唱会上的长袖善舞到唱游演唱会上的冷酷到底,以上这些,毫无疑问是文化工业制造出来的。但是作为文化符号的王菲的本义,重新成为能指,文化工业所期待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并没有仅仅消费文化工业所赋予王菲的意义——有个性的流行歌手,而是重新生产了王菲的所指意义——反商业反主流的特立独行。消费者同时成为生产者,再生产出了这样一个王菲:“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不受约束的、追求独立的人物,她坚持做自己的音乐,而一直与只求娱乐的香港歌坛做着不妥协的斗争,通过一次更比一次激烈的改变,王菲对抗着唱片公司、流行市场和大众欣赏趣味。”(李皖《看透王菲》)“通俗文化是一个符号的战场。在这个战场中,冲突在融合力量与抵抗力量之间展开。在外部强加的意义、快乐和社会属性和象征性抵抗行动产生的意义、快乐和社会属性之间发生冲突。”(1)简单地说,冲突的结果是,有个性的王菲经过转义,被菲迷丰富改造成为反商业的王菲。

第三类回帖和第二类一样直言喜欢王菲,也不像第一类那样复杂,相反,还非常的简单,和第二类的区别,正在于更加简单,如:“还行,我喜欢的少数几个港台歌星之一”,“喜欢,说不清理由”等。

第二类回帖作者多少还给出一些理由,而第三类回帖作者甚至简单到只一个“喜欢”、“agree”便完了。但是,他们喜爱王菲,背后的立场和前一类作者其实是相同的,因此,这两类回帖可以归为一类。这是一种莱恩·昂称为平民主义意识形态的观点。 “它(平民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是反理论的,主要由一些简短的口号组成,‘人各有所好就很说明问题。因此,平民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主要在实践的层面,由人们日常生活中几乎是‘自发地和无意识地持有的常识性观念所组成。”(2)平民主义意识形态没有提供有效的完整的话语系统,所以,这一类王菲喜爱者也只能以这种简短的话语方式回答我的问题。但是,平民主义意识形态使他们相信个人的审美趣味独立的观点,所谓审美标准在多元价值的社会中并不存在,因此,他们也并不为自己可资调配的理论资源少而显得底气不足。只需要归结到一句话:喜欢就是喜欢。潜台词甚至是: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平民主义意识形态的庇护,使回帖作者能够遵从自己的直观感受,喜欢就是喜欢,甚至不需要给什么理由。而且,的确有回帖理直气壮地反问:“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文化工业通常会利用平民主义意识形态来为自己的产品做宣传。它首先令消费者接受“人各有所好”的观念,同时,又以各种意识形态的方式影响和限制消费者的审美判断,使他们按照文化工业的预设相信其所推销的产品是好的,从而实现其商业目的和利益。文化工业对王菲的成功运作即是一个典型例子。唱片公司制造了王菲的种种特性,预设了菲迷获得快感的可能性和方式,并由传媒不断为王菲的特性和菲迷的快感进行命名,同时,极力掩盖制造的痕迹。并通过乐评文章、排行榜、颁奖典礼,放大菲迷获得的快感,使个体的快感取得合法性,上升为群体的喜好,将实则受到的操纵当成看来自主的选择。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对意识形态询唤作用没有自觉的广大消费者是自觉地接受商业文化趣味的灌输和麻痹。比较一下,传媒制造的王菲和菲迷心目中的王菲,两者之间其实是充满区别的。而这由本义到转义的区别过程,形象地展开了葛兰西的霸权概念。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在他们购买王菲的唱片、收看王菲的MTV、到现场听演唱会、关心王菲的个人感情生活的消费行为中生产的快感和意义远不是工业巨头、唱片公司所能控制的。他们决不是被人操纵的“文化傻瓜”,相反,他们的消费行为中包含着能动的颠覆性的意义再生产。“当生产者无法预测什么产品卖得出去的时候,消费者的力量就显示出来了。‘13张唱片中有12张无利可图,电视连续剧被整打的砍掉,昂贵的电影很快跌入赤字……”(3)而为唱片公司赚回利润的王菲,必须以反商业的另类形象出现才能赢得歌迷,这正可以看作厌倦了大众情歌的消费者们给予一味批量生产重复、机械的流行歌曲的文化工业的一个绝妙讽刺。

以上的几种回答,概括起来,一言以蔽之,即王菲是另类,所以我们喜欢王菲。对第一类回帖作者而言,王菲的另类是因为离“真实”文化近。对第二、第三类回帖作者而言,王菲的另类是他们从王菲的音乐、形象、行为里感受到并生产出的。两者内涵略有分殊,但可以大致不差的归于“另类”旗下。这个“另类”,实在是值得继续分析的关键词。

王菲“另类”吗?

王菲的另类最直观的体现,在王菲的喜爱者看来就是与众不同。普通的流行歌手,通常只是“空洞的能指”,在菲迷们看来,这些大小明星是纯粹靠商业炒作包装起来的,如果有个性,那也是程式化和功能化的,所以层出不穷,大部分也转瞬即逝。事实上,制造明星本就是文化工业的份内之务。但是王菲不同,作为一个文化符号的王菲,是有着丰富的所指意义的。这些所指意义由几个部分组成:王菲的或者说王菲所诠释的歌,王菲出现在唱片封套、MTV、演唱会及各种公众场合的形象,王菲个人的被媒体或不太光彩曰狗崽队曝光的私人生活、感情生活。并不是说其他流行歌手没有这些,而是王菲在被制造的过程中,因为她个人性的因素、她的制作人的因素、唱片公司的因素等等,做得比较好和丰富,走在了潮流的尖端,而且显得比较自然化,似乎王菲生而如此,斧凿的痕迹不明显。但是,哪怕暂时不考虑菲迷们消费行为的能动作用,仅就唱片公司对王菲的制作而言,王菲也决非生而如此,也有一个由主流渐另类的过程。通过对王菲演艺生涯的回顾,可以更清楚地说明这个过程。

唱片工业起先恰恰是按照流行音乐的标准生产模式来制造王菲,听一听王菲早期的几张专辑吧,《王靖雯(王菲原名)》,《Everyting》,《You're the Only One》,《Coming Home》,哪怕是1994年大获成功,从此确立王菲在华语歌坛天后地位的《迷》,其中的大部分歌曲,包括一些现在已算作经典或者成名曲的作品,比如《仍是旧句子》、《容易受伤的女人》、《执迷不悔》、《我愿意》,其实只能算作一些流行意义上的佳作,很难说得出和郑秀文、陈慧琳、林忆莲这些歌艺不错的港台女歌手有什么很根本的区别。当然,仍然有一些特别的作品,散见各张专辑之中,比如《多得他》、《这些那些》,以及众多的改编歌曲,正是这些,令听乏了千篇一律的旋律和嗓音的消费者觉得王菲与众不同,也逐渐吸引了一些敏感的乐评人的注意。当然,王菲专辑中渐渐凸现的非主流因素,对于唱片公司和制作人而言只是大胆地让王菲翻唱Cocteau Twins,而且,歌手在出了几张专辑后改变形象和风格,也是流行乐坛常见的制作手段。此时,消费行为的能动作用就显现力量了。“文化工业的商品文化在有选择的消费行为和生产性的阅读和阐明行为中被重新定义、重新定型,并改变了原来的方向,而这一切往往与其生产者的本意或所预见的情况截然相反。”(4)消费者通过自己对旋律、歌词、编配的理解,并将聆听的心理感受和自己的日常生活进行比照,通过比照又生发出强烈的认同感,于是竟然生产出了一个反商业的另类的王菲。这个“另类”集中体现为王菲卓尔不群的姿态上,而“商业文化”的特征恰恰是所谓同质化。唱片公司一面始料未及,一面也洞若观火。他们当然非常愿意王菲的歌迷做如是想,这正是王菲的卖点,销量和利润的保证。于是王菲在另类的、先锋的路线上越走越远,也越走越宽。于是,《十万个为什么》、《胡思乱想》、《天空》一直到《浮躁》,这些越来越呈现王菲另类和个性素质的专辑接二连三被摆上货架。王菲确实已经超越了唱片公司通常习惯的生产流程,放在其他歌手身上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唱片公司自然以之为得计,王菲也便被菲迷们推崇备至,时至今日,甚至成为一个消费主义时代里反商业的另类的文化英雄。

王菲如此这般一路“另类”而来,现在是要对这个“另类”做一番名词解释的时候了。对语言符号所指意义的刨根问底,通常也就暗含着对它的解构。从王菲的另类里面,我们又能解构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呢?

王菲的另类首先是对爱情、人生、现代都市生活以及娱乐圈透辟的看穿。

对爱情:“如果你能给我一个真诚的绝对/无所谓/我什么都无所谓……别以为/执着的心就不会碰碎/别以为/我真的无所谓”(《誓言》)。“谁说爱人就要爱他的灵魂/否则听起来让人觉得不诚恳/是不是不管爱上什么人/也要天长地久求一个安稳……别希望我会爱到满身伤痕/我不怕沉沦/一切随兴能不能“(《闷》)。“变脸的玩意/证明爱一个人到底容不容易/算不算便宜/多可歌可泣/万一你的面孔失去原有比例/要不要坚持完美主义”(《如果你是假的》)。

对人生:“讨好自己/现实逃避/不知不觉/抽离/漫天的是非/做我的真理/一团和气/处世道理/遮遮掩掩/脸皮/其实都自卑/其实都自欺”(《讨好自己》)。“九月天高人浮躁/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浮躁》)。“看/当时的月亮/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谁能告诉我/哪一种信仰/能够让人/念念不忘/当时如果没有什么/当时如果拥有什么/又会怎样”(《当时的月亮》)。

对现代都市生活:“没有别的想法/只想放纵一下/就当没发现/美好背后的虚假/敷衍着灵魂/勉强地挣扎/什么也没错过/其实一无所获/谈不上失落/陶醉和麻醉交错”(《堕落》)。“美丽留着眼泪/向自己告别/虚伪展开笑脸/在人群中周旋/道理说服不了自己/决定放弃/欲望买下了一切/也没能满足空虚”(《末日》)。“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谁曾伤天害理/谁又是上帝……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开到荼蘼》)。

对娱乐圈:“我讨厌当明星/又希望引人注意/翻开娱乐版/慈善大表演/大家都来捐钱/这就是我们的贡献”(《出路》)。

我不惜篇幅、不厌其烦地列举这些歌词,实在不需要再做更多的注解。这些出自王菲本人或者其专用词作者林夕手笔的歌词,正表达着王菲面对世界的姿态:独立,拒绝凡庸和媚俗,看似冷漠但不乏热情,审慎、理性而偶尔沉醉。前面分析第一类回帖的时候我说过,王菲之所以被喜欢,是因为她是大众文化里的另类,是离高雅文化近一点的大众文化。但是,仔细分析起来,这样的另类是透辟,却并非批判。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无奈、空虚、嘲讽,但是,并没有看到高雅文化许诺给人们的信仰、希望、创造。王菲唱出了现代都市人的生存处境,描摹着都市男女的情感状态,而且她的方式比较特别,她的声音更能够进入人们轻易无法触碰的心灵空间。问题在于,她只是在一个四周围栏皆是厚厚海绵垫的拳击台上左突右撞,向虚拟的敌手发出虚拟的进击。她对既有环境的破坏系数降到了最低点,她对现存秩序的叛逆更多的只是一种姿态。

应当指出,在讨论音乐话题的中国语境下,摇滚通常担当着反秩序反主流的文化功能。从崔健开始的中国摇滚——更确切的说是中国地下摇滚,一开始就担负了音乐以外的社会责任。崔健也正是以叛逆的、反偶像、反主流历史宏大叙事的文化英雄形象登上当代中国文化舞台。与摇滚相对立的,无疑是商业化的流行音乐。王菲之于摇滚千丝万缕的联系,对王菲的另类成型至关重要,反过来,也值得重新分析。

王靖雯时代的王菲毋庸讳言属于流行,属于商业,而自从窦唯和张亚东的名字出现在《讨好自己》的专辑内页中,王菲的音乐风格便开始了更为明显、更为坚决、也更为决定性的转变。《浮躁》是一座高峰,因为与窦唯的婚变也就无从超越。记得香港一篇乐评曾认为“如果现在王菲组建了自己的乐队,也是意料之中的事”,这张用准乐队形式录制的专辑,王菲的确和她的北京伙伴们炮制了一张没有一首大众情歌、却有四首无词曲的“私人”专缉。整张专辑弥漫着一派低调、唯美的迷幻音乐气息,Cocteau Twins也再次在王菲声线暗处低回缠绕。《无常》、《野三坡》放到窦唯的《艳阳天》里,相信也不会感觉突兀。以至于有的论者干脆就认为王菲就是属于北京音乐圈或者说摇滚圈的。游走在摇滚和流行之间,是她之于流行乐坛的另类的重要来源。然而,王菲毕竟只是利用了摇滚的一些形式,摇滚的姿态并不等于摇滚的精神,无论这些形式对王菲有多么重要。在王菲的看似另类的姿态里,摇滚精神的绝望、挣扎、反抗了无踪影。整个的看来,王菲的另类并没有突破传统或主流意识形态的强烈愿望和激情,事实上,也完全没有受到来自后者的压抑和桎梏。我们可以将崔健和王菲放在一起比较。前者金刚怒目式的激烈表达,很多时候内容甚至挣破了形式,从来没有人只把《一无所有》当作一首情歌来听。崔健所担负的是整个理想主义时代的精神追求。后者,仍以最摇滚最另类的《浮躁》为例,音乐风格虽然不见柔媚,歌词也没有一字男女情爱,却仍然时时让人感到一派“九月天高人浮躁/ 一切都好/ 只缺烦恼”的小儿女风情,引人百听不厌的也是王菲信手拈来一般“la zha bo”式的低吟浅唱。

王菲的另类从来就是体制内的另类,甚至没有任何试图冲破体制的冲动,王菲的另类风格或许真的只是“伪风格”。她的服装、化妆、发型,的确是反叛既有的时尚,在公众面前乍一出现,确实是够另类,但实际上,这更是引领新的时尚。王菲已经和我们达成默契,每次新专辑她都会带来新酷的前卫打扮,既而引领新的潮流,从来没有令人失望过。“王菲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审时度势的、善于模仿的歌手,她以拒绝的姿态——一种扮酷的手法,求新、求变、求时髦和新潮,没有人比王菲更懂得时尚的真谛。”(李皖《看透王菲》)这个说法或许偏激,却也不无道理。时尚的真谛是什么?未尝不正是所谓的另类。从这个意义上说,王菲的另类,确乎正是当下都市中大大的时代主流——紧跟时尚潮流,并且试图引领时尚潮流。

前面说的文化工业影响和限制消费者审美判断的意识形态方式,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为消费者预设一个另类,来规约菲迷们的想象方式,把他们的再生产行为纳入到自己的利润体系当中。这个过程充满冲突、融合,其结果往往是另类摇身一变成为主流。牛仔裤上的破洞原本是青年亚文化对循规蹈矩的中产阶级文化的象征性抵抗,可不到多久,在LEVIS裤腿上打磨做旧,便成了新款517的特色。王菲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把王菲和围绕王菲的各种话语也看作意识形态,那么,显然,消费者购买唱片、收看MTV、听演唱会等等消费行为,始终伴随着意识形态实践,对于“另类”的喜好和需求,更是意识形态的虚构。归根结底,意识形态制造了对“与众不同”、“不同凡俗”的欲望,又预设了欲望满足的方式。

无论是王菲的另类姿态,还是喜欢王菲的菲迷,甚至不少关于王菲的论述,都隐含着文化精英主义。文化工业力图使消费者相信,“真正重要的不是以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为基础而产生的阶级差别,而是在某些特殊商品的消费方面形成的差别。因而社会身份也就变成了一个我们消费什么,而不是我们生产什么的问题。”(5)更何况阶级身份,在当下中国语境下,本就是一个敏感的被回避的问题。由“消费什么”所产生的社会身份差别,由此也就反而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所竭力凸现的。大众文化意识形态在这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商业化的流行音乐没品位,反过来,流行歌曲的消费者就需要通过选择并喜欢某一个与众不同的、反抗纯粹商业性的歌手,来确认自己不同凡俗的欣赏趣味,进而是精英的社会地位。王菲于是被安置在这样一种精英主义的期待视野内。喜欢王菲与否,甚或成为衡量社会身份差异的坐标系。请看下面两则回帖:“我们喜欢王菲的和不喜欢的不在一个档次上,让他们在那些乱七八糟的音乐中陶醉。”“王菲——女人中的女人,真是太女人啦,喜欢她是有品味,不喜欢她是……(自己发挥吧)。”

菲迷从王菲的另类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进而产生了精英主义的自我意识。上面的两则回帖,正是菲迷精英心态最浅白甚至霸道的表露。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和文化工业一起,相互生产出了王菲炫目的另类光华。王菲成为菲迷们的镜像,他们从王菲身上看到了自己,这个“自己”是何其令人向往:“我不是你们想的如此完美/ 我有时也会辨不清真伪/ 并非我不愿意走出迷堆/ 只是这一次是自己而不是谁/ 要我用谁的心去体会/ 真真切切感受周围/ 就算痛苦/ 就算是泪/ 也是属于我的伤悲/ 我还能用谁的心去体会/ 真真切切感受周围/ 就算疲倦/ 就算是累/ 只能执迷而不悔”(《执迷不悔》)多么独立的姿态,多么颓废的美丽,多么令人心动的刹那间的感觉。王菲的魅力是无法抵挡的,王菲的歌的确是好听得要死掉!作为一个个体,菲迷在王菲的音乐所打开的想象空间里找到了灰姑娘的水晶鞋。现实生活的压抑、疲惫、琐碎,在王菲的询唤下,消失在一个强大的主体性面前,菲迷们获得了主体身份的确认,这便是按照王菲的样子面对自己的生活。从而,菲迷也更加愿意把王菲想象得更美好,同时,自己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假想性关系也更加稳固,王菲给予菲迷以力量,以支柱,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一个这样的声音为了自己在歌唱。同样的想象空间在听其他流行歌手的时候同样为歌迷打开,但是,“唱歌时漫不经心的腔调和一点点落寞的神情,”“一点点落寞,一点点孤单,还有一点点倔意,这就是王菲不张扬的个性!”她时时给我们以惊喜,她的歌声时时撩拨我们的思绪,唱出心底难为人道的情绪,令听者唏嘘不已,这样绝对的吸引,是只有王菲才有。消费者生产出来的王菲的另类——自行其是、反对媚俗、特立独行,确乎在两岸三地的流行乐坛,再难找出第二人。

另类与主流意识形态

以上的分析将王菲的另类置于一个非常可疑的境地:王菲的另类和当下中国都市生活的主流意识形态(复杂之处还在于,当下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官方意识形态并不是一回事情。两者之间即彼此借重又存在冲突。厘清两者间的关系,当是另一篇论文的任务,此处不作展开),实则是一种合谋的关系。另类以一种看似拒绝的姿态,将菲迷们询唤至旗下,实际上却并没有偏离主流意识形态的航道。如果说王菲和刘德华有区别,前者代表“离文化近的”严肃的流行音乐,而后者不过是纯粹商业性的流行音乐,那这也是华亭伊势丹里LEVIS专卖店和满大街上BALENO专卖店的区别。而且这样区别,显而易见是意识形态的和虚构的。王菲的另类,因此获得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庇护,喜欢王菲,因此成为了有品位的象征,进而形成一种社会身份、一个社会群体。“发烧族(fans)群体奋力反抗凡夫俗子的日常要求……反对‘芸芸众生的文化被动性……发烧族构成了广大被动消费观众中的精英部分。”这种文化精英主义不单无助于揭开意识形态对于个体与现实世界假想性虚构性的主体建构过程,反而继续深化这一遮蔽的过程,使得诸如“品位”、“身份”这样的意识形态话语看上去更加自然化,把这些观念更加内化在社会成员意识当中。王菲的另类对产生社会差异、加大社会鸿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按照新葛兰西派文化研究的霸权概念,另类的亚文化在消费主义时代的文化工业笼罩下,不外乎三种可能的未来:边缘化,消失,或融入资本主义制度的盈利关怀之中。这是约翰·斯道雷在《摇滚霸权:西海岸摇滚乐与美国的越战》一文中,通过描述西海岸反文化运动从抵抗到合营的过程,所得出的结论。他的分析“切中位于反文化音乐核心的一个基本矛盾。一方面,这种音乐能够激发人们抵制征兵,组织反战,而另一方面,它赚取的利润又可能用来支持战争。”(6)西海岸反文化运动是霸权过程——社会的主导集团允许对立的声音在一个领域内说话,这个领域巩固了主导集团继续占有主导的位置的一个发人深省的例子。正如前面分析过的那样,消费者在接受王菲的过程中,创造了王菲反商业的另类形象,而这一点又被唱片公司利用,继续生产出源源不断的另类的王菲,并以此获取高额利润。这同样是一个霸权过程。但是,和西海岸反文化运动所不同的是,王菲的另类并没有像西海岸摇滚那样因为向商业化的敞开而逐渐告终,反而是继续一直另类下去。王菲既没有边缘化,也没有消失,而且也没有在成为文化工业的利润来源之后被同化。这儿就是我们要得出结论的地方:王菲的另类本来就是文化工业利润链上的重要一环,只是因为文化工业故意地消除痕迹,以及菲迷们不由自主添枝加叶,从而被涂抹得看来确有其事一般。

我们为什么喜欢王菲?“因为王菲另类”这一答案仍然成立,但是经过以上的分析,“另类”的内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们恰恰是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笼罩底下,消费着王菲的另类,同时,积极建构着自己的主体性地位,完成自我身份的认同。或许我们不应该对王菲有太多的期待,的确有回帖质问我:“王菲经得起这样的分析吗?为什么要把单纯的快乐复杂了呢?”或许问题的答案是更加简单——“好听”二字,如此而已。用林夕的一句歌词作结:“就算蝴蝶飞不过沧海/ 没有谁忍心责怪”。

注释:

(1)约翰·斯道雷著《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第二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1月 p300。

(2)莱恩·昂《达拉斯与大众文化意识形态》,见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 中国社会科学出社2000年9月 p394。

(3)同(1) p300。

(4)同(1)p173。

(5)同(1)p167。

(6)见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9月 P441。

潘玮,大学生,现居上海,本文为其首次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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