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和口香糖史话
2002-04-29毛俊
●毛 俊
宴席上不饮酒或者将饮料掺入酒内,最合适的饮料,首推可口可乐。但有关可口可乐的历史,能道其详的人,却为数不多。
1886年,一位居住在美国佐治亚洲亚特兰大的药剂师约翰·彭伯顿,用古柯叶子与可乐果核混合制成了一种棕色果汁,并把它作为一种包治百病的良药在商店内出售,命名为“可口可乐”。但光顾“可口可乐”的人寥寥无几。于是他将它卖给了另一位名叫阿萨·坎德勒的药剂师。坎德勒决定把可口可乐作为一种苏打水饮料而非药品出售,并大做广告,招揽顾客。他的两个合作伙伴建议将罐装可口可乐改为瓶装,坎德勒接受了这个建议,不久他们三个人都成为了百万富翁。到1903年,古柯叶子已不再是制作可口可乐的原料了。但由于可口可乐公司坚守其配方秘密,所以适合配制可乐的精确成分与剂量仍然是一个谜,无人知晓。
关于用可口可乐掺入烈性酒内的做法,在国外已经十分普遍,并且很多人都知道,用它掺入的烈性酒以古巴的名酒—朗拇酒味道最佳。有这样一个故事:
1898年,古巴刚获独立,美国人在古巴独立战争后期向西班牙宣战,事实上继承了西班牙对古巴的宗主权,在古巴岛上驻军。当时,美政府正在国内实行“禁酒令”。1898年11月的一天,一位美军中尉走进一家名叫“美国俱乐部”的酒吧,大大咧咧地要了一杯加冰的“巴卡迪”(朗拇酒的一种),一转身却瞥见在吧台上坐着的另外几个美国军官杯子里都是一种黑呼呼的东西—一种由美国出口到古巴才几年的饮料“可口可乐”,这位中尉才猛然想起了“禁酒令”。于是他也迅速要了一杯可乐,兑进朗拇酒内。没想到这一“救急”饮料竟然味道奇佳,俱乐部里的其它人竞想效尤,很快成为了古巴人杯中的爱物。1907年这种“酒”传入美国,同样深得美国人喜爱。30年代末期,好来坞著名影星埃格尔·弗林对这种“酒”也偏爱有加,使得它很快在她的影迷中流行开来,后来更是风靡了整个美国西海岸。二战期间可口可乐兑朗姆酒,一时间成为了军中最受欢迎的饮料。
今天,如果你有机会去古巴,特别是在哈瓦那看热带歌舞表演时,当你选好位置坐定之后,通常都会有侍者给你送上一杯插着“舞女腿”(塑料吸管)的“洗脚水”(朗姆酒兑上可口可乐)来,供您享用。至于为什么叫“洗脚水”,也许是由于它的颜色禄褐,也许是由于它诱人的芳香……,但总之,古巴人都知道并喜欢这个幽默的名字。
许多人都喜欢嚼口香糖,尤其是在宴席之后,除了增添口腔中的香气之外,还能去掉酒后口腔中的异味。
口香糖是美国人发明的。其实,这种嚼口香糖的方法来自远古。几千年来,一直就有人喜欢嚼一种从树干中提取的树胶。例如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爱嚼从人心果树树干中提取的树胶。
1850年墨西哥与美国在得克萨斯交战,安东尼奥·洛佩斯·圣阿纳将军率墨西哥军队作战,最后墨西哥战败;圣阿纳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迁居到纽约,他随身带去了大量的树胶。一个名叫托马斯·亚当斯的美国人从圣阿纳手里买了一些树胶,他最初打算用这些树胶做橡皮,但未能成功。后来,亚当斯断定这种树胶最好还是用来咀嚼。1871年,他成功地制作并出售了首批口香糖。
19世纪90年代,一个叫威廉·里格利的人首先制作出了今天众所周知的口香糖,并把它制成了条形,还加进了特殊的香料。如今,里格利牌的薄荷口香糖和果汁口香糖已成为美国畅销口香糖之首。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军发现口香糖能使士兵们生津止渴,于是每天都给士兵们发口香糖,一传十、十传百,口香糖就这样开始在欧洲流行起来,今天,它已遍及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