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悼念杨静仁同志
2001-11-22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卓越的领导人,国务院原副总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七、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杨静仁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1年10月19日7时3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19岁如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兰州回民特别支部宣传委员。在中共甘肃工委的领导下,他利用伊斯兰教学会和回民教育促进会,在回民中开展抗日、民主的宣传教育活动。23岁到达延安,由中央组织部介绍到陕北公学民族部学习,并担任第一班党支部书记。被中央派到回民骑兵团任党代表和团政委。他和中央派去的其他几名回族共产党员一道,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这支部队锻炼成党领导的人民军队。31岁被调到北平,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委会委员。筹委会党组干事会干事,具体分管民族代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他作为政协少数民族单位十人代表之一,参加了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随后,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参与了筹建中央民委组织机构的工作。36岁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央民族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在此期间,他积极组织和参与民族政策的调查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开创成功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之路作出了贡献。他参加起草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正确阐明了过渡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任务和政策,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高度评价。到宁夏等地调查宗教问题,提出改革宗教制度的重要建议。他还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具体负责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筹备工作,并促使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成立后,积极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团结各族穆斯林群众爱国爱教。他在广大穆斯林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42岁被中央委派带领工作队到西藏协助西藏工委进行工作。他通过细致的工作,帮助检查和纠正了存在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他在向中央的报告中提出:西藏还不具备合作化的条件,不能马上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有必要让刚从三大领主所有制转变而来的农奴个人所有制和个体经济发展一个时期,适当利用其积极性发展经济,中央决定最近几年不试办合作社是正确的。邓小平同志高度评价这个报告,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文件。
同年即1960年9月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先后担任自治区政府主席、党委第一书记、军区政委,西北局书记处书记。他团结自治区党委一班人,认真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深入调查研究,调整各方面的政策,与群众同甘共苦,艰苦奋斗,努力恢复和发展生产,使宁夏的经济较快地得到恢复和发展。同时,他还为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和群众进行甄别平反,落实政策,促进了宁夏的团结和稳定。
57岁经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邓小平同志过问,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革委会的领导工作,并任自治区第三届政协主席。碎行了互帮”后,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杨静仁同志当选为中央委员,以后又连续当选为党的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60岁被任命为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以后又兼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在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他在民族、统战工作中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62岁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主管民族和政法工作。他为把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大量繁重的、开拓性的工作。他筹备召开了中央边防工作会议,全面恢复和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在国家民委第一次委员会议上,他提出了新时期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各民族共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逐步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的发展差距。在他主持下,国家民委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语言文字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这一时期成为我国民族地区发展最快、民族关系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
64岁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兼国家民委主任,中共中央对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65岁又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负责主持党和国家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他出身回族,热爱自己的民族,同时也热爱整个中华民族,坚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反对任何形式的狭隘民族主义和分裂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