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把握历史机遇 加快云南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选拔
2001-04-07木桢
木 桢
西部大开发,人才是关键。把握历史机遇加大云南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云南建成“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三大目标,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人才是云南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关键所在。
云南是一个集民族、边疆、山区为一体,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省份。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底子薄、基础条件差、文化教育落后、人口素质低、人才匮乏,使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与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逐步拉大。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云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人才资源的开发,把这一项工作作为“科教兴滇”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我省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措施,在资金较紧的情况下每年加大投入。到1998年底,我省已拥有各类少数民族人才254181人,占全省人才总量的25.16%,其中,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61765人,占少数民族人才总数的24.3%,中专文化程度的113542人,占少数民族人才总数的44.67%,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2532人,中级职称的29997人,初级职称的109957人;有106人获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有13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18人入选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这支队伍在推动我省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这支队伍还远远不能满足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人才匮乏,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紧缺,仍然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其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云南省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4%,少数民族人才仅占全省人才总量的25.16%,低于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比例9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才占少数民族人口的1.9%,低于全省人才总量占全省总人口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4.3%,低于全省人才同类学历比例近15个百分点。
(二)少数民族人才结构不合理。一是少数民族人才的地区间与民族间分布不合理。少数民族人才主要集中在昆明、玉溪、曲靖三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而边远民族地区的人才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才较少;在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白族、纳西族、回族、满族四个民族人才占少数民族人才总数的39%,其他21个少数民族仅占61%。二是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民族地区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在飞速发展的旅游业、生物资源开发等行业中,少数民族人才更为紧缺,严重影响了民族地区新兴产业的发展。三是少数民族人才的行业分布不合理。少数民族人才中,64.8%集中在党政、教育部门,而从事卫生、科技、农业、经济等行业的人才仅分别占7.7%、3.6%、0.2%和0.6%。四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只占1.6%,低于全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1.2个百分点。
(三)民族教育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少数民族人才的健康有序成长。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均受教育年限为5.8年,云南只有4.6年,民族自治地方还不到2年。民族自治地方文盲率达 36.5%,高出全省15个百分点。1995年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大专院校录取率仅占录取总数的17.2%。
(四)民族自治地方人才外流严重,盘活人才的机制不健全。
我省民族地区参与西部大开发,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大目标”,当然需要国家给资金、给政策、上项目。但无论是加快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还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光靠政府或外因是不够的,重要的是靠内因,是靠充分利用政策调动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靠教育先行,科技先导,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后发优势,依靠科技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为此,我们必须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抓住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契机,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兴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国际大通道”的三大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为动力,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发少数民族人才资源,使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选拔作为全省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开放促开发,盘活存量与提高质量并举,培养本地人才与吸纳紧缺人才并举,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减少少数民族地区人才流失,为振兴民族地区科技、经济,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云南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选拔的目标任务与对策措施2000—2005年云南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选拔的主要目标是:增加数量,提高质量,调整结构,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培养一支适应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
人才总量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资源开发相协调的原则,到2005年少数民族人才总量由1998年的25·4万增加到36.4万左右。年递增率为6%。
人才学历结构目标。到2005年,少数民族人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1998年的6.2万人增至9.5万人左右,中专学历的由1.4万人增至19.2万人。
人才配置目标。从2000年至2005年,全省5000人以上25个世居少数民族要有1名以上干部担任省、部、委、办、厅、局的领导职务;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由1998年的15.8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7.5万人,年递增1.5%,少数民族经营管理人才由1998年的2.5万增加到3万人。
劳动者素质目标。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劳动者的整体文化素质,力争到2005年民族自治地方文盲率由1992年的36.5%下降到18%;消除少数民族中35岁以下文盲。
高级人才目标。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由1998年的250人上升到2005年的4000人;少数民族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998年的24.3%提高到30%;少数民族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由181人增至300人。
云南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人才的主要任务,一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培养,实行分类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分层次的办法。对少数民族党政干部、科技干部、经济管理干部“三支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从2000年起,每年选送400名少数民族县处级公务员到省外发达地区及省内各级党校学习培训,力争到2005年,全省少数民族公务员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大少数民族领导到中央、省直机关及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每年选送50名左右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挂职: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中全面推行继续教育,力争到2005年,接受教育面达50%以上。
二是借助省院省校合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抓住与国内著名高校全面合作的有利契机,加快少数民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通过教育合作选送少数民族人才做访问学者,进修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方式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从2000年开始,依托国家人事部通过国内名牌高校及科研院所为我省以导师制的方式每年特培50名45岁以下的优秀少数民族学术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力争到2005年培养、引进250名左右少数民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使我省25个少数民族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民族拥有学术学科技术带头人。
三是委托本省重点高校为少数民族地区特培一批紧缺的少数民族科技骨干。从2000年起,每年选拔100名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科技、教育、卫生、经济、农林等方面的优秀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到省重点高校特培,力争到2005年,培养500名左右少数民族科技骨干。
四是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从云南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到2005年在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力争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民族地区创办各类培养当地急需人才为主的职业学校,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农村科普教育及实用技术培训,办好农函大。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推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普及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做到培训与绿色证书相结合,自培与委培相结合,扫盲与传授实用技术相结合,使每个贫困户每年至少有1人得到技术培训。三到五年内学到1——2门实用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
为实现云南上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人才的目标任务,要深化认识,把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选拔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更新人才观念,充分认识人才是生产力诸多构成要素中的首要要素,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各级领导要象抓经济建设那样抓好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把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作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重点来抓。
要实施“四大工程”,推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素质工程。核心是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以提高人口素质,实现“普九”为基础,以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开发初中级人才为重点,以发展高等教育为突破口,继续对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和在校学生比例低的14种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中考适当降分及对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的政策。省内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办好民族预科班,并不断扩大招生规模。省、地、县各级要多渠道筹措和建立资助贫困学生教育资金,并重点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鼓励和支持各类内地大中专毕业生到民族特困县、边境县和散杂居民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民族地区的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
农村人才工程。县乡两级政府对农村人才开发的目标、任务、专业、数量、步骤要制订规划。重点开发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掌握一定专业技术或具有一定工艺水平的乡土人才,起到“培养一批能人,带动一方百姓,搞活一片经济”的人才效应。建立灵活多样、层次分明的农村人才培训机制,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及农民技术职称评定,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支柱产业人才保障工程。民族地区要以支柱产业的发展为依托,积极培养选拔支柱产业急需的各类人才。力争到2005年在民族地区建立一批高效创汇农业、能源、生物资源、林产业、热区资源和食品加工工业的科研机构或中试基地,为培养使用当地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输送大批优秀人才。
高层次人才工程。要结合《云南省1996——2010年人才资源开发战略规划》提出的“543人才工程”的要求,组织实施“555民族人才工程”,即到2010年培养引进5名45岁以下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50名40岁以下进入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500名35岁以下进入地州市及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
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做到以事业吸引人、以机制留人、以感情暖人,创造有利于少数民族人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要千方百计增加投入,为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选拔提供经费保障。
总之,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决定》,加强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