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上说的”和“报上说说的”
2001-02-13端文
端 文
笔者不是新闻从业人员,只能从一个普通读者需求出发,提出读报中常常产生的一些悬念,试举几例:
在胡长清伏法以后,平头百姓认为,收受胡长清贿赂的“有关人士”一定会浮出水面,然而,至今仍然语焉不详。某省一位领导在介绍本省经贸洽谈成果时说,“八载春秋,签订合同总金额达四百多亿元”,而省计委一位处长私底下向记者露底,实际到位资金不到2亿元。读者相信这是实话,想听“下回分解”,那位说大话、假话的省领导被查处了没有,那位说真话的处长后来的日子怎样。南通一家公司的程总经理在本市一邮电支局存入28.5万元,8天后再去该储蓄点取款时,被告知帐户里缺少了15万元,被他人在海南省海口市邮局通兑支取。而这位总经理的身份证未失落过,密码也未告诉过他人。上诉法院后一审裁定认为,海口邮局在取款时核对手续无误,操作符合规定,不存在过错,驳回原告的起诉。而这个在海口冒领者此前已被抓获,报上说“内幕将真相大白”,可半年多过去了,也未见到大白“真相”。
我相信,不见“下回分解”的悬念新闻,并非老记有心吊读者胃口,也不会是因健忘或偷懒而不去追踪,可能有难言之隐。是想“大事化小”,减少“负面影响”。比如,胡长清行贿,读者尽人皆知,许多人认为至今未见下文,其实,“下文”是有的,只不过缩到一份影响不大的报纸的一个角上。要责怪,只能怪读者没有认真去看各地、各种报纸。有的只能深沉“海底”,到此“划上句号”。比如,成克杰的警示教育材料表明,其几千万的权钱交易,发生在1994年至1997年期间,而这个在广西称王称霸的腐败分子,却是在贪污以后升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于是,群众在“拍手称快”以后,未免要产生疑问:一道道的严格考察是如何通过的,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出来承担失察责任?
该有下文而就此“刹事”的新闻,可以掩住真相,却揩不掉读者头脑里的问号。因怕产生“负面效应”而就此划上“句号”,或虽有“下文”而缩到了“报屁股”或某个“角落”里,其“负面效应”恐怕不仅不会缩小,反倒更大。
过去,我们的报纸威信很高。有人传播一条什么新闻,倘若有疑问:“你是哪里听来的?”传播者只要回答,某月某日“报上说的”。听者也就深信不疑。如今再出现这种情况,听者就会反驳说:“哦!你去相信它!这是报纸上说说的”。从“报上说的”到“报上说说的”,一字之差,反映了报纸信誉在人们心目中的变化。
舆论是讲究“导向”的,如果群众心中的悬念传媒常常避而不谈,甚至绕道而行,将“导向”变成了“导想”,使群众的疑窦越来越多,这与“导向”的宗旨岂不南辕而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