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中国“第一贪”
2000-06-14
过去的一年,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阳光化、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制度开始深入民心,反腐败工作也引人瞩目。下面是去年一年中有关部门查处的各地"第一贪"。
浙江第一贪:现年34岁的宁波中拓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华光,1999年6月10日因涉嫌贪污被依法逮捕。据查,被告人朱华光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里,侵吞公款达989万余元。
甘肃第一贪:1999年5月7日,兰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甘肃省兰州市连城铝厂原厂长魏光前。魏光前在1992年至1996年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149万元,另有46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广东第一贪:谢鹤亭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最早发现的巨贪,终于在去年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谢鹤亭在担任广东天龙食品集团公司总经理及集团公司驻港企业香港日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共贪污公款人民币419万元、港币584万元。
河南金融第一案:被称为"河南金融第一案"的马江平(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分行解放路支行黄委会分理处原主任)和董亚光(原郑州城市合作银行郑汴路支行行长)联手鲸吞公款近2亿元一案,于去年3 月
26日经郑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马江平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董亚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湖南第一贪:1999年3月24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建国以来湖南最大受贿案,原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林国悌因贪污受贿被起诉,同时,林国悌的儿子林如海、妻子赵幼娟也因涉嫌受贿、窝赃而被押上法庭。
羊城第一贪: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经过调查证实,原广东省鸿联信息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罗荣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计人民币2201万余元,挪用公款1000多万元。
广西第一贪:1999年1月27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原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乘龙死刑,并没收其受贿所得人民币374万元;追缴其收受他人送的红包及财物合计人民币230万元;追缴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差额财产650.4万元。
四川第一贪:1999年7月9日,成都市检察院依法对贪污、诈骗1000多万元的四川省外汇管理局副科长兰一克提起公诉,最后,兰一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海南第一贪:1999年11月,原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戚火贵、原中国银行东方支行行长符荣英(戚火贵的妻子)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16年。经法院审理查明,戚火贵在任期间利用职权共收受贿赂达人民币187万元,此外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