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官官相杀”
2000-06-14■鄢烈山
■鄢烈山(广州)
“官官相杀”在当下的中国官场已不是什么骇人听闻的奇闻,最近披露的一起“谋官害命”新闻发生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长青乡:3月22日晚,乡教育办公室27岁的副主任付殿忠,为了早些得到升迁机会,雇佣杀手谋杀乡教办主任孙纯才、吴景学,因为他俩离退休年龄太远。噫,为了一个挑不上筷子的乡一级的教办主任的正职,居然就要两位同僚人头落地!
对于“官官相杀”现象的产生,人们已经有很多分析和谴责,比如“官本位”思想,权力的“含金量”太大,一些官员私欲膨胀,道德水平低下等等,我没有异议。我想说的是,如果剔除主观因素,仅从机制上来分析,“官官相杀”的“积极意义”至少可以列出以下三条。
第一,“官官相杀”与“官态平衡”。“官官相杀”主要是副职谋杀正职。为什么要杀他?邓小平早就指出过,我们的政治体制有一个弊端,就是权力过分集中,集中在少数人特别是第一把手身上。如今,这个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几乎是一掌遮天,正副职之间有如君臣之别。权力集中在正职手上,顺理成章地风险当然也就集中在他身上,利害相生嘛,谋杀正职,无非两条:一是要想篡位,彼可取而代之,这符合经济学上“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基本假设,即所有的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要报复,泄其不予提拔重用或决定查办处分等私愤。如果在领导班子里真正实行民主决策的原则,一人一票,“一把手”不是金口玉言一句顶一万句,加官进爵的干部自然不会把恩德归于“一把手”一人,撤职查办的干部也自然有人“分谤”,不会咬定是“一把手”存心整他。这样看来,在“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的今天,日益增大的“官官相杀”的巨大风险,是否可间接抑制一部分“一把手”为所欲为?
第二,“官官相杀”与打破干部提拔中的论资排辈。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是:想“篡位”者如果杀了白杀,他还会费心费钱去杀吗?如果是公开竞选,民主投票,这种“谋官害命”的事就会少而又少。退一步讲,虽不搞公开竞选,但也不是论资排辈地按官员排序递补,副职杀害正职(比如江西安义县的县长雇凶杀县委书记)的“积极性”肯定也会大大降低。这种“谋官害命”的官员最讲究“投入产出效益”的,要不是成功的机会大大地有,他才不甘于无私奉献、为人辛苦为人忙呢。
第三,“官官相杀”与改变领导培养选拔接班人时对于驯顺的偏好。那些官迷大都是些大大小小的野心家,都跟林彪一样是人精、马屁精,为了取得掌权者的信任向上爬,总是装出唯我独忠的样子,阿谀奉承,唯唯诺诺,极力迎合。这些貌似恭顺的家伙,信奉“忍为高,忍为高,忍字头上一把刀”,一旦伏低做小达不到目的,或急于抢班夺权,就会露出杀机,不择手段地扫除仕途上的障碍。我可以肯定,这些杀官的官,平时在他要杀的官面前必是表现得最谦逊最忠实。等到被杀的官醒悟的时刻,已经晚了。他们晚了,对于其他的掌权的官们还不算太迟,只要肯以别人为鉴。
我讲上面的话,固然不是对“官官相杀”幸灾乐祸,更不是鼓励“官官相杀”,而是坚信物极必反、“一物降一物”的天道天理,坚信任何现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