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贪榜(1995年——1999年)
2000-06-14
北京·王宝森
1995年7月4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的党籍。王宝森贪污公款25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人民币和2500多万美元,于同年4月4日自杀。
广东·欧阳德
1996年4月,中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德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中央批准,中纪委决定开除欧阳德的党籍。
河南·朱振江
1997年8月和1997年12月,河南省周口地区原行署专员、地委副书记曾锦城,原鹤壁市市长、市委副书记朱振江皆因受贿罪被分别处以15年和12年有期徒行。
广东·杨启周
1998年1月,广东省阳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罢免了涉嫌贪污和买凶杀人的杨启周的副市长职务。
河南·杨善修
1998年春,河南省安阳市原市长、市委副书记杨善修被反贪部门推上被告席。
广东·马红妹
1998年5月29日,广东汕尾市嘴人民法院对马红妹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分别以贪污罪和受贿判处其有期徒刑各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北京·陈希同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希同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陈希同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广西·徐炳松
1998年8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徐炳松因犯受贿罪,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及其他财物。
广东·于飞
1998年10月,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报:中纪委会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在广东省纪委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严肃查处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于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女开办的香港德成公司在非法受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中牟取私利的案件。中纪委决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开除于飞的党籍。
海南·戚火贵
1998年11月,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戚火贵、中国银行东方支行原行长符荣英(戚火贵妻子)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戚火贵被判别死刑,符荣英被判有期徒刑16年。
河北·姜殿武
1998年11月2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姜殿武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姜殿武有期徒刑10年。
广东·陈同庆
1999年5月12日,广东审判机关对湛江特大走私、受贿等案的一批案犯分别作出一审判,原市委书记陈同庆等8人被判死缓。
辽宁·马向东
1999年8月,中纪委在沈阳市进行肃贪行动,除在澳门豪赌输掉千万元的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外,至少还有13名官员被隔离审查。
浙江·许运鸿
1999年9月23日,中纪委建议中央全会撤销许运鸿的中央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许运鸿宁波市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代表职务。鉴于许运鸿的有些问题涉嫌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审查。
广东·郑荣芳
1999年10月9日,广东省高院指令江门中院依法再审恩平原副市长郑荣芳案,并将其改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