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
2000-02-10钱颖一
计划经济、传统(traditional)市场经济、现代(modern)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并不是新东西,它早就存在于计划经济之前。传统的市场经济有两个特点:(1)合同的执行靠声望与关系而非第三者;(2)国家或政府在对企业和产权的关系上不受制度的约束,政治和经济没有界线。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和罗森伯格最早把西方的崛起归于国家在对个人和企业的关系上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英国光荣革命开始,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政府与经济开始保持距离,这就是我们说的基于法治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起源。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基础、以自由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在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与传统的市场经济不是基于法治的。
法治的两层经济含义
我们这里讲的是经济体制作为一种游戏规则(rule of game),而现代的规则就是法治的规则(rule of law)。法治在这个意义上有两层含义:首先是为了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同时也是为了约束个人与企业的经济行为而创造一种环境:有秩序、稳定、公平竞争、产权界定、合同执行。这两个方面讲的都是在制度上如何定义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关系。
----首先,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这就是“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根本差别。前者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皇帝可以通过法令的形式来约束老百姓,而后者的重要成分是老百姓通过法治程序约束政府。这是本质差别,因为只有后者才可保障经济自由。
----下面从经济学角度讲为什么约束政府是第一重要的。第一,政府的权力天然地大于个人;第二,政府对经济随意干预的倾向是不可自我抑制的;第三,一旦老百姓理性地预期了政府的这种行为,便会不愿投资,或做扭曲投资(短平快),或贿赂官员,这是经济没有活力的首要原因。事实上,这是“双输”局面,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税收反而会减少,经济学家称之为“不可信承诺问题”。
----反过来,通过法治约束政府的行为可以达到“可信的承诺”,并造成“双赢”:第一,政府受法律约束,不能对经济随意干预;第二,这就造成了“政策稳定”的环境,个人与企业可以放心投资;第三,由于经济增长政府反而可以从中得到更大的好处,即收取更多的税。
----这就是“权力的悖论”。政府的权力越大,越是我行我素,它的许诺就越不可信,结果是老百姓不相信你,没有生产的积极性;反过来,法治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得政府的承诺可信,结果是政府也因此受益。英国17世纪的光荣革命削弱了皇家收税的权力,权力转向议会,结果在后来的英法战争中,英国反而可以发行国债,法国就难以做到。
----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政府在不直接干涉经济的情况下,应起到公平执法的作用,包括定义产权、维护公平竞争、反垄断、执行合同。不能由政府随意定义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什么需要加强管理。只有当政治比较超脱的时候,执法才会公平,也就是常说的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任何执法都有可能出错,因此,法治必须使个人和企业可以对政府提出挑战,可以告政府执行失误。
----执法的一大障碍是司法腐败。显而易见,司法腐败造成的合同和产权的不确定性迫使企业回到传统市场经济的交易方式,而不是使用法律手段。这是经济停滞的原因之一。从制度上解决的办法只能是给人民上诉的权力。
两个与当前有关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近来“规制”、“加强管理”、“许可证”、“证书”等等,打着“规范市场”的旗号来势汹汹,除了少数是必要的外,多数是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的。法治的经济意义,是尽量减少寻租、加强竞争。在西方,许多政治的管制不成功的原因是政府被商业利益集团“俘虏”,至少在那里,政府的初衷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但经受不起商业诱惑。而我们就走得更远了:民航管理局本应代表乘客利益,鼓励竞争,相反,却理直气壮搞价格垄断;各城市纷纷限制农民进城,造出各种“证”来——我们的粮票、油票已经进了历史博物馆,现在是开始收集许可证、上岗证的时候了。更为恶劣的是,一些部门借国家安全之名,行谋取垄断利益之实。
----现在企业、个人被压得喘不过气,根本原因是政府在“加强市场管理力度”的旗号下,开展大规模的“造租运动”。这样下去,就会成为拉美或印度的“制度性腐败”,那就真的成为坏的市场经济了。
----需要提出的是,我同意不能一卖了之。俄国的例子很说明问题:私有化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根本变化,政府依然不断骚扰企业,使得企业无法有活力。
----第二个例子是分配不均。这不仅是公平问题,也是效率问题。过度不平等会造成社会动乱,但对此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解决办法。一种是加强政府干预,增加累进税,抽肥补瘦,这是很危险的,又回到吃大锅饭的时代。另一种看法则不同,在当前,人们对分配不均最不满的是腐败和权力造成的分配不均。美国硅谷产生亿万富翁没有什么人抱怨,而通过腐败和权力,那怕只有几十万,人们也会愤怒。腐败的根源是政府权力过大又不受约束,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减少干预,减少造租和寻租的机会。因此,法治是减少腐败、减少收入分配不均的重要手段。
现场点评
茅于轼
(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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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与劳动一样是创造财富的,因为交换使双方都得利,而不是使财富从一方转到另一方。但交换创造财富有一个前提:双方必须是平等的自由人,如果一方受制于另一方,则交换无法创造财富。使双方得利的交换早在有文字产生以前就有了。为什么市场制度直到300年前才建立?根本的原因在于,特权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被破坏,有人可以侵犯他人的所有权和自由。在中国,这种特权就主要地表现为政府特权,举例来说,农民减负这个概念本身就是政府特权的表现。在这里,农民负担变成了橡皮泥,想减就减,想加就加。法治的根本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进一步说,就是取消特权。
樊纲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有两个不同的词,法制和法治。中国目前还是“法制”,“制服”的“制”,以法律制服别人,而不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
----我想换一个角度来更好地理解钱颖一所讲的问题。市场经济存在两种物品: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中最重要的是法制结构,即法律、执法、秩序或者说规则。如果说企业生产私人物品,那么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规则应该是超乎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上的共同使用的规则。也就是说,政府应该代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物品,但政府往往却在谋取自己的私利,首先是政府官僚的私利,其次是企业集团的私利。
----中国的这种问题尤其严重,因为传统官僚体系非常发达,官僚的权力不受约束,而同时我们有一个非常大的国有部门。国有企业作为利益集团,非常名正言顺地以国家的名义谋取私利。于是就有了公权导致腐败的问题。改革的目标首先是发展独立的私营经济,其次是改革国有部门,使之不能再打着国家的名义谋取私利。
段永基
(四通集团董事长)
----我想谈两点体会:第一是立法和执法的配合问题,往往是有法但执行起来特别困难,以至于企业非常难。守法吧,其他企业的那种不合理竞争无法忍受;不守法吧,我们能做吗?非常痛苦。第二是运动式执法,把法律的解释权放到了下面,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企业痛苦。
----本文为钱颖一(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系终身教授)在中国经济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节选。点评均为现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