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的“国家利益”
1999-06-05何仑
何仑
在国内,与其他部门和行业相比,电信部门及其垄断企业前所未有地成了全民“讨伐”的对象。在此情形下,电信部门孤军奋战,且越战越勇(最近失小得大的所谓“大调价”便是一例),但电信部门的某些官员面对“讨伐”,依然大言不惭地用“国家利益”的旗号来抵挡,委实叫人不舒服。
在此,笔者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为电信部门声称的“国家利益”找两条理由:其一,电信业垄断得来的巨额暴利中的相当部分归根结底要上缴国家,国家会用其造福于人民;其二,在同等规模的业务中,中国电信业的暴利使其得以维持比发达国家多十几倍、比泰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多几倍的就业岗位,从而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可问题是,暴利之中究竟有多大部分上缴国家(国家对垄断企业并无特殊的高税收政策)?有多大比例用于再投资?特别是又有多大部分会以内部分配的方式打入所谓运营成本(电信业人士收入列各行业前茅)?……面对这些问题笔者便无能为力了。
看看外面的世界,人们不难发现,那些既得利益者为维护个人或部门利益,抵制改革开放,总会按惯例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旗帜视为最厚实的遮羞布。在巴西,不少享受特殊社会福利待遇的官员、议员、军警、国企领导们,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为招牌,抵制卡多佐总统对腐败透顶的社会保险体系与负债累累的国企进行改革,结果使巴西的债务有增无减,最终导致了严重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金融危机;在印度,那些惯于玩弄审批权的官员、享有特许垄断经营权的资本家、被政府娇生惯养的国企领导们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名义,将民族主义情绪煽动得无以复加,使外资在攻击和抵制中惶惶不可终日,使印度的改革开放进程步履维艰,更导致了核爆炸危机。但即使这样,巴西也于去年将其最大的电信公司私有化;而被认为是世界范围内改革开放的落伍大国——印度,也于去年宣布开放电信市场。不知它们的国家和民族利益因此而蒙受了多大损失?也不知它们的政府是否已被本国人民视为卖国贼?
电信部门作为国家权力机构的一部分,自然应当代表相应部分的国家利益。但当这部分“国家利益”不仅不能体现人民利益,反而与人民利益形成对抗,造成国家利益与国家权力的异化或变质,这相当可怕了。
笔者以为,电信部门某些人由于其政企分离和垄断地位的结束日期迫近,情不自禁地要为本部门捞一把,似在情理之中;但今后面对公众的指责或压力时,最好拿掉“国家利益”这块已是漏洞百出的遮羞布,干脆出示一本经济帐,倒也相对光明磊落些。 (龙君摘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