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癌症患者谈放疗
1998-12-25朱崇兵朱福云
朱崇兵 朱福云
癌症的治疗,目前有手术切除、放射治疗(简称放疗)、药物化学治疗、免疫疗法和中医中药治疗等手段,而放疗为其中主要手段之一。据文献报告,有70%的癌症患者需要放疗。有的癌症单独放疗便能获得根治效果,例如早期鼻咽癌、皮肤癌、宫颈癌、声带癌、淋巴瘤等,治愈率高达90%以上。放疗在癌症的综合治疗方案中,也占有重要位置。放疗工作虽然有多年历史,但是一些群众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很少。为了回答癌症病人和家属的询问。我们走访了放疗专家王守明主任医师。王主任从事放疗多年,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他谈到了以下的注意事项。
一、消除恐惧心理,树立战胜疾病信心。有的病人初次接触放疗,产生一种恐惧感,担心放射线会致癌,怕机器出故障时射线损伤正常细胞组织,实际上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放疗机器经过多年的使用和改进,技术已成熟。目前使用钴60、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等放疗设备,故障机率都很低,均安装保护装置。一旦出现故障,首先强行回原,射线不会对机体继续照射。使用时放射剂量及时间都通过科学计算,一般不会致癌和使放射线在体内残留。有人认为患了癌症等于判了死刑,出现情绪紧张和悲观心理。因为精神状态高度紧张,往往造成病情发展,放疗效果也差。医务人员和家属必须帮助病人树立信心,讲述放射治疗的道理,邀请已治愈的肿瘤患者现身说法。当病人出现不适等症状时。医生要积极认真地给予处理,家属和医务人员都要对患者特别关心和体贴,使其增强治疗信心。
二、保护照射野,切忌用力揉擦。照射野是医生根据肿瘤生长的部位和大小而划定的。技术人员按医生划出的照射野进行治疗,若照射野划线不清时,就会影响效果。因此,病人一定要细心保护好照射野划线,在洗澡前可请医生描浓,洗完后再描一次。夏天出汗多,千万要注意保护好。若照射野墨水痕迹全部掉光,再重新描画有很多麻烦。因为放疗一段时间后,肿瘤已缩小或看不清,定位较困难,容易造成治疗差错,也浪费时间和费用。照射野皮肤可能出现皮炎样反应,抵抗力下降,因此切忌用力擦,也不要用肥皂洗。穿衣要宽松,不能太紧,皮肤不能直接在日光下曝晒。对颈部、腋下、会阴部要特别注意保护。皮肤瘙痒时,切忌用手指抓,痒得厉害,可用手轻轻拍打,也可拍些痱子粉之类的药物止痒,但不能滥用碘酒、油膏等损伤皮肤的药物。在潮湿不透风的部位,放疗引起的反应很大,因此,对腋窝、腹股沟等部位在放疗中要经常注意保持干燥通气。
三、保持良好习惯,同时治疗合并症。放疗前后患者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要戒烟酒,进食要细嚼慢咽,避免吃粗硬和刺激性食物。要少吃多餐,改善营养,以高维生素、高蛋白饮食为好。按时起居,对失眠的患者,可适当用些催眠药,保证足够的睡眠。病情较轻时,还可适当地活动,如散步、打太极拳等,但应避免激烈运动,因为骨骼经过放射线的作用后,容易发生骨质疏松和骨折。若合并有甲亢、糖尿病、肝炎、肺结核等,应认真治疗,到病情基本稳定时再放疗。肺部肿瘤发生感染或继发炎症时,要控制好炎症。有创伤者要清洁创面,保持引流条通畅,避免任何机械、理化的刺激。另外,放疗时抵抗力下降,特别要注意预防感冒及各种传染病。
四、认真处理放疗反应。坚持全程治疗。由于照射部位不同和机体及剂量的差异,各个病人的反应都不相同。常见的有乏力,食欲不振或恶心。有的病人白细胞下降,一般情况下可给予对症处理,不一定要停止治疗。若血象下降较快,要暂停放疗。局部反应的程度与照射面积大小,剂量高低和组织器官先前有无病变有关。例如照射头颈部时,常有咽部粘膜炎症反应,若本身有咽喉炎,反应就更大。慢性肺气肿患者照射胸部时要严格控制剂量。严重肺功能不全者,不宜照射肺部。腹部照射时要防止发生腹泻。只要患者提供真实病史,放疗中出现症状时配合医生积极治疗,全疗程一般都能顺利的进行。
五、放疗结束后,坚持定期检查。放疗全疗程结束后,患者一定要来院定期复查,作预防性化疗。出院1.5~2个月后,应找医生全面检查,接受化疗,以巩固疗效。若在随访中发现残留病灶,应及时给予综合治疗。复查时间,第一年每2个月一次,第二年每3个月一次,第三年起以后,每半年一次。以后复查有困难时,可与医院保持书信联系,以便发现问题时医生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