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领导不拍案
1998-08-20赵丽新
中国青年 1998年5期
前一阵子有两件大案轰动全国,一件是郑州张金柱交通肇事逃逸案,一件是山西假酒案。
两件案件都得到了及时公正的查办,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百姓拍手称快。但在叫好之后,人们心底还是有一点隐忧。
山西假酒案,是惊动了总书记的。而张金柱案,很多人说,张之所以能那么快地被绳之以法,其中新闻媒体的作用不可低估。新闻的曝光使领导重视,有着复杂关系网的张才那么快地被处理。尽管后来有关部门也借媒体澄清说一切都是按法律程序进行的,没有任何领导下过什么指示,但很多人还是对此抱怀疑的态度。
其实不能怪百姓多疑,很多轰动全国(或是全省、全地区)的大案,在其新闻报道中,我们都会看到这样一笔:“某级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闻听此事拍案而起……”“某领导指示一定要尽快查办……
领导下指示,这说明领导对社会治安、对法制建设关心与重视,说明领导心里装着百姓的疾苦。但领导的力量、领导的信息渠道都是有限的,领导一年能关心多少案件?能拍多少次桌子?又能下多少指示呢?领导没有关心的案件又会怎样呢?是否会被速查、速办?或者说是否会被查办?
权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喊了好几年了。既然某些腐败官僚对执法者的干涉不应成为司法公正的阻碍的话,那么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的司法机关更应当主动及时地制止违法、惩罚犯罪。这本是他们的职责,干吗非要等到新闻媒体曝光、领导拍桌子下令不可呢?
吉林长春赵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