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住房“福利”制度
1997-07-15孙兴全
读书 1997年10期
孙兴全
郑也夫先生的《明补与暗补》一文(载《读书》今年第五期)破了暗补制度的障眼法术,暴露出了仍然割舍不掉的分房制度“穷帮富”的实质。
凭心而论,城镇职工中四分之一的无房户,大都处在什么收入层次?在分房制度中住上了条件优越的福利房的人都是需要“补”的穷人吗?特别是有多少需要“削”的人在分房制度中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相当于穷人的几份工资的住房福利?郑先生说了公道话。
一些人恋恋不舍的分房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本义恰恰是背道而驰的。本来之所以要搞社会福利,就要是弥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之不足,以“削富人补穷人”的方式转移富人的收入到穷人手中,从而“使社会福利增大”,并建立起防范社会不满和不安定的“安全网”。可见称这种“穷帮富”的制度为“福利”确实滑稽。
现在很多人在为住房问题(主要是盖了房没有人买的问题)开“药方”。我建议千万别回避这样两个矛盾:其一是缺房少房最想买房的人收入太少买不起房,买得起房的人很多住上了福利房实际上用不着买房;分房制度把一大批真正有买房实力的“赶”出了房产市场,房子卖不出怪谁呢?其二是一部分社会成员住上了够格的房子可以不掏钱、或象征性地掏点钱,却要另一部分人拿出十几万、几十万的“天价”买房住,这种厚此薄被的做法当然很难叫人心理平衡,买房住的人怎么会没有情绪?
像郑先生那样心中不打“小九九”,敢于为社会下层仗义执言的学者似乎不多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