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孕妇应做产前诊断
1996-12-30王雄国
王雄国
产前诊断,又称出生前诊断或宫内诊断,它是在胎儿出生前,用专门的检测手段,查证胎儿是否患有遗传病和先天性畸形的方法。
据资料统计,目前我国新生儿的死因中,遗传病已占第一位,而且能够生存下来的,不是严重智力低下,就是发育畸形,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大多数遗传病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即使少数通过治疗,能够控制症状,但致病基因仍会继续遗传下去,这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产前诊断是避免遗传病患儿,实行优生的重要措施。产前诊断可以及早发现胎儿异常、明确胎儿性别,并根据医学遗传学原理进行分析,判断胎儿的病情,从而决定胎儿的弃留。对一些可以治疗的遗传病患儿,确诊后可以进行早期治疗。
产前诊断还可以对某些特定遗传病家族,预测胎儿情况,如果胎儿带有致病基因,则出生后可以避免诱因,尽量减少发病可能,保证第二代的成长。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产前诊断不同于产前检查。产前检查主要是检查孕妇的健康状况,也可以了解一部分胎儿的情况,是每个孕妇都必需进行的;而产前诊断则全部是为了了解和诊断胎儿的疾病,既不可能、也不需要每个孕妇都做。
那么,哪些孕妇应进行产前诊断呢?
第一,高龄孕妇。妇女年龄在35岁以上,卵子容易老化或染色体发生畸变,胎儿先天畸形或先天愚型的危险比35岁以下孕妇,高几倍甚至几十倍。因此高龄孕妇应该进行产前诊断。另外,丈夫的年龄超过55岁,由于精子的老化或染色体发生畸变,也可能发生先天畸形或先天愚型儿,尽管妻子年龄在35岁以下,也应做产前诊断。
第二,有习惯性流产、不明原因的早产、死产史的孕妇。习惯性流产或死产,有可能是胎儿染色体异常。在有习惯性流产的夫妇中,进行性细胞染色体检查,往往发现一方或双方性细胞有染色体异常,使胎儿发生染色体畸变。如再怀孕,胎儿仍有染色体畸变的可能。对具染色体畸变的胎儿,实行盲目保胎,‘将来可生出畸形儿或痴呆儿。
第三,已经生过一个先天性遗传性代谢缺陷儿的孕妇。生育过白化病、苯丙酮尿症等代谢缺陷儿的孕妇,再怀孕,胎儿生同样疾病的危险为25%。
第四,家族中有x连锁遗传病史的孕妇。x线性遗传病有的是母亲传给儿子,女儿正常;有的则是父亲传给女儿,儿子正常。因此,产前诊断可以预测胎儿,以决定留男胎还是留女胎。
第五,已生过畸形儿的孕妇。已生过无脑儿、脊柱裂等先天畸形儿的孕妇,再生同样畸形儿的危险为5%~10%。
第六,已生过一个先天性痴呆儿的孕妇。先天性痴呆儿一般多为染色体异常,如果第一个孩子染色体异常,第二个孩子有10%的危险,仍然是染色体异常。
第七,妊娠早期经病毒感染的孕妇。妊娠3个月内感染风疹、流感、带状疱疹等病毒时,可传染给胎儿,使胎儿发生先天性心脏畸形、耳聋、白内障和肝脾肿大等。
第八,孕早期使用过胎儿致畸药物的孕妇。妊娠早期孕妇长期大剂量服用可的松、己烯雌酚等激素类药物,或苯海拉明、扑尔敏等其他药物,约20%的胎儿发生畸形。
此外,近亲结婚的孕妇,羊水过多的孕妇,有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低下、肝炎、肾上腺机能亢进等慢性病的孕妇,以及医生认为需要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都应接受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是70年代开始应用于临床的新技术,20多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在我国应用较多的产前诊断方法主要有,B型超声波检查、羊水检查、胎儿镜和绒毛膜检查等。除绒毛膜检查在妊娠40~60天时进行外,其他方法一般都在16~20周内进行。
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应先经过遗传咨询,接受医生的指导,依照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