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的乳房能保留吗
1995-12-30赵祥生
祝您健康 1995年7期
赵祥生
长期以来,根治术与改良根治术一直是乳腺癌的主要手术方式,也就是说,得了乳腺癌就必须将乳房切除,这对患者(特别是年轻患者)是一个沉重的心理打击。早在50年代,就有人研究肿瘤切除后加放疗,保留乳房的方法来治疗腋淋巴结未能触及的病例,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科学的发展,术式、放疗、化疗的改进,保留乳房的“缩小性手术”已在欧、美得到了推广。大量的临床资料表明,只要病例选择得当,这种术式的疗效并不亚于根治术与改良根治术。可是,这种保乳术式在国内却迟迟不能推广,究其原因——
(1)患者、甚至部分医务人员本身认为手术越大、越彻底,疗效越好,影响了保乳手术的开展。
(2)我国妇女的乳房大多较小,肿瘤扩大切除后,所剩乳腺不多,保留的乳房不满意。
(3)国内早期病例少。
(4)一些患者因经济条件,不愿接受术后的放疗或化疗。
(5)部分地区不具备放疗条件,不利于保乳手术的开展。
然而,大量的临床资料证明,乳腺癌是一种全身性疾病,乳腺癌术后的死亡原因主要是肿瘤的血行转移,而不是局部复发,扩大手术范围并不能提高生存率。因而,保留乳房的“缩小性手术”必将成为部分早期乳腺癌的主要手术方法。
哪些病例适合行保留乳房的手术呢?
(1)肿瘤较小,最大直径≤2厘米,乳房体积大者可以放宽,但不宜超过3厘米。
(2)周围型肿瘤,肿瘤位于乳晕部者不宜。
(3)肿瘤境界较清楚,肉眼或显微镜下看不到清楚境界者不适宜。
(4)肿块单发、活动。与皮肤、胸肌无粘连。
(5)腋淋巴结无明确转移者。
必须指出,保留乳房的缩小性手术是在具备放疗、比疗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具备放疗设备的情况下,不宜进行保乳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