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烟民杀死亲父
1995-08-22周海
周海
行凶只为烟钱
“曾九明被儿子曾银打死了。”这消息在重庆市江北县关兴乡五垭村炸开了锅。
15岁的曾银整天为烟钱发愁。特别是1994年的11月份,曾银“手气”不好,购烟、赊烟欠店主5元,欠同学9.6元,欠其他人40多元。这几笔钱并不多,但对毫无收入的曾银却不是小数目。店主江某向他索讨烟钱:“再不给,就给你爸告。”曾银也感到欠久了,自己很没面子,再拖下去其他债主也会找上门来。于是,他厚着脸皮向父亲要钱还债。父亲不给,他想到了偷。11月12日晚没偷成,15日晚又接着干。父亲把钱锁在抽屉里,要偷到钱,首先得拿到父亲拴在裤带上并压在枕头下的钥匙。夜里9点钟,父亲打起了呼噜,曾银摸到床前,钥匙没扯出,倒把父亲扯动了一下。他担心父亲醒来钱又偷不成,抓起床边防贼用的木棒对准父亲当头就是一棒。从内心讲,他并不想要父亲的命,只要能偷到钱就行。父亲挨了一棒,“哎哟哎哟”直叫唤,曾银慌了,就此收手已来不及,他害怕邻居听见父亲的叫声不得了,也害怕父亲认出不会放过自己,于是又举起了木棒……抽屉内只有40多元钱。钱到手后,他又伪造现场,演出了贼喊捉贼的闹剧。
第一支香烟的诱惑
四十开外的曾九明是五垭村6社的农民。在林场当护林员的妻子患有特殊病症,且很少在家,无力管也管不住儿子。管教儿子的责任自然落在他头上。曾九明给了儿子深深的父爱。每天清晨,他天不亮就起床煮饭,为的是儿子能吃饱、穿暖赶去上学。中午有好吃的,他必然给晚上才能回家的儿子留一份。儿子开口要新衣裳,家里钱再紧,曾九明勒紧裤带也要挤出钱购买。曾九明对儿子既不娇宠,也不溺爱。“要好好读书,要管好自己。”他常把此类提醒儿子的话挂在嘴上。然而,曾银没管好自己。他和绝大多数吸烟者一样,熬不过青少年期的“烟草关”。他没能抵制住第一支香烟的诱惑。在小学6年级,一次午休,曾银和同学一块逛马路,杨某摸出香烟来撒。“老师发现要糟哟!”曾银提醒道。“不会,这里没外人。”杨某回答。同学们每人一支。曾银尽管心有余悸,但出于好奇,也接下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吸烟。他想尝尝香烟到底是何滋味,于是便吃“巴巴口”,也就是抽烟时尽量不把烟雾往里吸。但头一次品尝就令他失望:这烟抽起来怎么火辣辣的,并且还有点头晕?
失望归失望,这第一支烟却给这位小小少年的单调生活增添了某些有吸引力的内容。以后同学一起玩,有烟谁都撒,曾银硬着头皮抽。时间一长,光抽别人的烟不行,自己也得掏钱买,也得拿烟出来撒。虽然有法明文禁止将香烟卖给18岁以下的年轻人,但这个法在实际应用方面却不能很好地被执行。曾银没有钱,小卖店的业主为了销售,可以把烟拆开一根一根零卖给他,甚至赊帐。在这种“特别有利”的条件下,曾银养成了吸烟的恶习。
为了过瘾无所不为
有了烟瘾,曾银千方百计找烟钱。开始,他在父亲每天给他的搭伙钱中宰。本来,父亲每天只给他3角钱:蒸饭1角,吃一份小菜2角。曾银不吃小菜吃葫豆瓣,每天挤牙缝似地省下1角5分。“南腰界”牌香烟3角一包,节省两天就是一包烟钱。或者以购书、本子、笔为借口向父亲骗取少量烟钱。曾银最初抽得最多的,就是这种最低档次的香烟,价钱便宜不说,还带过滤咀,叼在嘴上同样有派头。每包6角多的“蓝雁”“重庆”等烟本也是低档货,但在此时的曾银眼里却是奢侈品,只能偶尔抽抽。
成年瘾君子戒烟尚难,让一个少年改掉烟习谈何容易!
曾九明一发现儿子染上此等不良嗜好,便给一顿皮肉教训,并请亲友、邻居等共同监督。他对邻居说:“发现这娃抽烟就给我缴,不听招呼就给我打。”一天,邻居发现一背书包的小孩边行走,边悠然自得地喷着烟圈。“这么大点,还真像个少烟哥。”邻居走近一看,是曾银,当即缴下香烟予以毁掉。这时他13岁。又一次,曾银叼着香烟被熟人撞见。“为啥还抽?”熟人话音刚落,曾银慌忙将烟折断扔在地上,并踩了两脚,似乎向人表明:再也不抽了!熟人离去,他又拣起了“烟屁股”。儿子的烟瘾越来越大,曾九明又能有什么“回天之术”?进入初二,曾银几乎每天要抽一包。老是抽孬烟,既失面子,也不好抽。他认为该换换档次了。他开始抽每包1元的“甲秀”和1元5角的“大前门”,以及2元至3元的精装“山城”“翡翠”。开销由此增大,曾银整天为烟钱发愁。这时,他想到了一条财路——从赌桌上捞。最初,他和部分同学赌。凭借自己个子高、拳头大,把对方“马倒吃”。但这些同学毕竟也是“无产者”,身上有钱不多。于是他又经常旷课到社会上赌,为此多次被班主任老师在赌桌上拿获,并两次受到学校处分。
赌,有赢也必然有输。赢了,自然有了烟钱。输了呢,烟却不能不抽。这时他就去偷。偷家里,也偷别人。家里的粮食,他一次偷出几十斤低价卖掉,20来元烟钱便到手了。曾银记不清自己偷卖家里的粮食有多少次,他估计总数不下数百斤。一次,曾银到村里么婶家玩,顺手牵羊偷走现金100元。包里有了钱,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购回“甲秀”香烟两条藏起来。20多天后,么婶找上门来,曾银已经烟瘾过足。
“我既恨它,又离不开它”
1994年11月24日,笔者到江北县看守所采访曾银个把小时,身着“双排扣”西装的他索要香烟两次。两个半月后,1995年2月8日,笔者再访曾银,他的手指头依旧熏得很黄,身上却没了双排扣。原来,他用这件西装与服刑的“劳动号”换了“甲秀”香烟2条,偷偷地抽了1个多月。“为什么不借坐监的机会戒掉?”“戒不掉呀!”曾银有些激动,“我从各种渠道捞的钱,抽烟抽掉的占七八成。我赌、骗、偷,主要目的只有一个——过烟瘾。这可是个无底洞,因为烟瘾是过不足的。今天抽了,明天还想抽。烟这东西,我既恨它,又离不开它。”
采访结束时,曾银告诉笔者,再过两天就是正月十一,这是他16岁的生日。什么时候谁能帮他把烟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