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代人译《红与黑》
1995-07-15许渊冲
许渊冲
《读书》一九九五年第一期发表了施康强的《红烧头尾》一文,评论了《红与黑》四种译本的“头尾”。“头尾”还可以另有一种解释,那就是闻家驷先生代表第一代译者,是“头”;我和罗新璋先后是闻先生的学生,代表第二、三代;郭宏安又是罗新璋的学生,是“尾”。研究一下这个“头尾”,也许不无趣味。
施文引用了罗新璋的话:“外译中,非外译‘外;文学翻译,非文字翻译;精确,非精彩之谓。”这话说得十分精彩。在我看来,闻译更重精确,罗译更重精彩,许译呢,施文说是“足尺加三”,例如《红与黑》第一句,许译是:“玻璃市算得是方施一孔特地区山青水秀、小巧玲珑的一座城镇。”闻译、罗译、郭译都是“小城”,许译偏要用“小巧玲珑”四字成语,是不是画蛇添足呢?非也!前三位译者译小城的名字,都用音译,只有我意译为“玻璃市”。作者为什么要用“玻璃”做城名?根据我四五十年前经过法瑞边境的印象,我“臆想”玻璃市当然包含“小巧玲珑”的意思在内,自己觉得不但“精确”,而且“精彩”。施康强说我“踌躇满志”,“顾盼自雄”;他称罗新璋为先生,可能是第三代人的学生,他哪里知道头两代人吃过的苦头!我受压三十年,居然还有出“头”之日,怎能不翘“尾”巴呢!
施康强比较了一句许译、罗译和郭译。许译是:“这种粗活看来非常艰苦,头一回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的游客,见了不免大惊小怪。”罗译是:“这活儿看起来挺粗笨,初到法瑞边界山区来的游人见了,不免少见多怪。”郭译是:“这劳动看起来如此粗笨,却使初次进入法国和瑞士之间这片山区的旅人啧啧称奇。”施康强说:“把碎铁送到锤下敲成钉子是种‘粗活,语义已尽,不必再加码说它‘非常艰苦。何况这个活计利用机器,并不特别艰苦。转不似罗新璋译……或郭宏安译。”我的意见不同。第一,“粗活”如不“艰苦”,怎能使人“大惊小怪”?旅人见了也不会“少见多怪”,更不用说“啧啧称奇”了。第二,上文分明说了:“每个铁锤不知道一天要打出几千枚铁钉来。”施康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大约没有经过劳动改造,所以不知道用铁锤打出几千枚铁钉的艰苦。第三,罗译的“活儿”“粗笨”,郭译的“劳动”“粗笨”,其实都是“文字翻译”,而不是“文学翻译”。我们只说“粗活”、“笨活”,“粗笨”二字连用,只用来骂人,而不用于劳动,否则,就有污蔑作者轻视劳动的嫌疑。我在劳改期间如果把“粗笨”和“劳动”连用,准要挨批挨斗,批倒斗臭。第四,“少见多怪”的含义是“多见不怪”,仿佛是怪游人见闻不广;“啧啧称奇”更是褒词,仿佛是说游人在称赞这艰苦的劳动了不起。但是施康强却“附带说,‘少见多怪和‘啧啧称奇与‘大惊小怪暗合,三家都得分。”可见第一、二代和三、四代之间的代沟多么深!
才开了一个“头”,就写了一千字,赶快煞“尾”吧。其实中段也是一样,可以举一反三,不必一一反驳。《红与黑》最后一句的许译是:“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也吻着孩子,魂归离恨天了。”其他译文多说:她离开了人世。施康强说,许译是“把原文力求避免的哀艳慷慨赠与原文”。是这样吗?“红烧头尾”不能没有一点鱼肉。如果尝尝鱼尾(四十五章)前两段的肉(四十三章),就会发现:“于连心醉神迷的幸福感说明他原谅了她。他从来没有这样爱得如醉如狂。”于连和她这样“哀艳”的生离死别,说她的死是“魂归离恨天”,恐怕不能算是“言过其实,不符合原作的风格”吧!我倒认为译文不但精彩,而且精确;虽然不是文字翻译,却是文学翻译。这似乎是自吹自擂、得意忘形了!但是我认为:如果武大郎说自己打过老虎,那是吹牛;如果武二郎说,那却是不卑不亢,当之无愧的,不必少见多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