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怕什么?
1994-08-24白云
白云
联合国有关机构显示,进入90年代以来,全世界平均每天发生1.65万起强奸案。
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我国的强奸案在整个刑事案件中呈上升趋势。
作者困惑不解的不是数字本身,而是在法制于这块土地上不断完善和被重视的今天,竟然会有相当数量的被害人本人或其家长公然拒绝司法机关的调查,不承认自己或孩子的“被害人”身分,甚至于举家外迁,远走他乡,宁愿“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从而使罪恶的灵魂得以逍遥法外继续残害其他人……
兰兰的父母选择沉默
古城苏州,春色正浓。
1993年4月24日,一个极普通极普通的日子。下午4点左右,9岁的小姑娘兰兰做完了老师留给她们的全部功课后,高兴得啪的一下将文具盒盖盖上,对与自己同一个学习小组的两名小伙伴说:“我们出去玩会儿吧。”3个小姑娘疯了似的冲出屋子,到外面玩起了藏猫猫,欢乐的笑声溢满了小院。
这时,她们中间出现了一个肤色黝黑,身材高大的大男孩,在一旁观望了许久,他的目光定格在兰兰的身上。他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崭新的洋画,建议已经跑得气喘吁吁的孩子们换个玩法,而后表示要带领她们玩捉迷藏。一块儿玩的人当然越多越好,何况又是一个大哥哥,三个小女孩同意了。“大哥哥”将兰兰与自己分在一起,先做“藏方”。他们藏了几次都被“找方”轻而易举地找了出来。看着兰兰沮丧的脸,“大哥哥”说:“下次一定不能让她们再找到了!”他拉着兰兰的手跑出了院子,连续拐了十几个弯,跑进了苏州市轻工技校,跑上了教学楼的三楼。
学生们都已经放学了,楼上空空荡荡的,静得可怕。兰兰真的害怕了,她和他藏猫的地方已经远远超出了她与伙伴们商定的范围,伙伴们肯定找不着她了,这样玩,这游戏就没有意思了。她对那位“大哥哥”说:“我们不应该这样玩……”话没说完,那个“大哥哥”一把抓住她,剥光了她的全部衣服。她挣扎着,拼命想挣脱那两只罪恶肮脏的手,力气用完了,她被重重地压倒在水泥地上,钻心般的疼痛使她昏死过去。
一刻钟后,她醒了过来,哭着穿好了衣服,扶着墙艰难地下了楼。她是不幸的,她遭到了强暴。可事后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遇见了值班的老师。那位老师发现她后立即明白了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在通知她父母亲的同时,也通知了苏州市公安局金阊分局金门派出所。
刑警们找到了她和她的爸爸妈妈。兰兰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父母非但没有提出请警察叔叔惩治凶手的要求,反而开始为她联系转学和准备搬家了。
兰兰的爸爸妈妈觉得公安部门的介入使兰兰“雪上加霜”。在警员们调查此案向他们询问情况时,他们自始至终保持一种常人难以理喻的沉默。这种沉默使9岁的兰兰第一次体会到在肉体的痛楚之外还有一种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悲哀!是什么?她说不清楚。
警员们只好绕开兰兰一家在外围展开秘密调查。他们从一位知情者嘴中得知,20天前的一个下午,一个7岁的小女孩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名素不相识的大男孩以“捉迷藏”的同样方式骗走。事后,那个小女孩的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被奸污,且手段极其残忍。
秘密调查的结果,该地区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发生几起恶性强奸案,受害者达20人。
凶手最终被抓获归案。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仅仅是悲剧的序幕。更惨烈的悲哀还在后面。当司法人员根据罪犯的交待找到受害人及其家属调查取证时,被害人及家人或坚锁口齿,或矢口否认,有的甚至避之犹恐不及,惶惶举家远迁……直至办案人员信誓旦旦再三表示为受害人保守秘密并以人格与党性担保,20名被害人才陆续予以配合。
受害人本身姑且不论,她们的父母大都在自己的孩子被奸当天,最迟未超过3天便知道了此事,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无一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罪犯的犯罪方式和地点,这种案件并不难侦破,若第一个被害人的家长果敢而及时地站出来举报,就不会再有第二个甚至第三个被害人的出现,报案者的行为无论是对受害者还是对社会,甚至对害人者来说,都是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害人者会因作恶少而服刑少,被害者则降至极限,社会则又多了几分稳定和安全感。可是……
他们为什么不报案,不配合警方捉拿凶手?兰兰的父母为何选择沉默?他们均曾经否认惧怕罪犯报复。那么,他们究竟害怕什么?
无形的“地狱”
如果说兰兰只是个尚无自主能力的孩子,父母替她作主隐瞒童年的耻辱情有可原的话,那么李霞可算是自己作主,也选择了一种逃避现实的非理智的方式,其骨子里也是充满了一种难以言状的恐惧。
那是一个夏夜,她披头散发、目光呆滞地撞进家门。妈妈见她的裙子上还粘着泥土,以为她骑车时不小心摔了下来。而当老人家得知女儿在下班的路上被歹徒强行施暴并抢走了手表和坤包后,沉默了很长时间。老人在沉默中替女儿考虑着出路。最终,她劝女儿“什么都别说,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对杨军更不能提起这件事情”。作为“过来人”,她懂得这事儿的分量。
杨军是李霞的男友。
然而,数日后,公安人员从被抓获的歹徒家中搜出了李霞的坤包以及包中的身分证。他们按证上的地址找到了她并要她出庭作证。
要么证实歹徒是个强奸妇女的恶魔,要么不否认曾与歹徒同流合污,不然无法解释清楚自己的坤包何以在歹徒的家里。她必须作出选择
她选择了前者。
尽管法院未公开审理这起性犯罪案件,但关于她的“故事”还是在一个早上被人“创作”出来了,洋洋洒洒万言字登在一家俗不可耐的小报上,冠以耸人听闻的标题,被报贩们拿到大街上叫卖。文章虽未指名道姓,但她周围的人谁看了都明白。自然,强大的舆论压力几乎将她碾得粉碎。杨军理所应当地与她分了手……
从此,她“如同生活在地狱中一般”。她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她对一切都失去了信任。曾几何时,她是那样地喜欢看报,她曾经把报纸看得十分神圣,把它视为自己人生的第二个老师,她曾经羡慕那些被称为“灵魂工程师”的作家,认为能把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写出来给人读的人是最令人敬仰和信任的。然而,这一切都被粉碎了!
她开始惧怕生活,惧怕舆论,惧怕见到有文字的东西。她与一个一般得不能再一般的人完了婚。新婚伊始,小日子过得还可以,丈夫顶住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专心致志地爱她,别人讥笑他娶了个“二锅头”,他反唇相讥:“二锅头怎么啦?够味就得!”好景不长。随着生活的深入,矛盾与摩擦的增多,丑恶又开始在她的眼前展现。丈夫酗酒,在外面搞女人。她极为懂得名声的重要。为了维护她自己和这个家以及丈夫的名声,她能忍受的都忍受了,只希望自己的忍耐能够感化丈夫,使他回心转意。然而,她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当丈夫又一次将一个三四流的娼妓领回家来作乐,她一怒之下提出离婚时,丈夫竟操起一个酒瓶,一边说着“你这个‘二锅头也配和我谈离婚?”一边用力将酒瓶子朝她的头上砸来。她最敏感的神经被触动了,她最害怕听见的话被她听到了,随着那个酒瓶子哗啦一声碎开,她的心也彻底地碎了!
是夜,趁丈夫熟睡,她摸出了菜刀。只一下,她结束了一个生命,也结束了她自己。当时,她什么都没有想,只是觉得自己走出了“地狱”。事后,她说,她始终觉得自己是生活在一个无形的地狱之中,过着一种无法摆脱的非人非鬼的日子。她无力与这个社会抗争,无力改变舆论给她造成的命运。她上刑场是必然的。可为了这些走上刑场太不值得。她搞不懂自己究竟为什么付出了这样惨重的代价。她自从被强暴以后,就不是在为自己而活,而是在为别人而活,在为躲避社会舆论和压力而活。很累。所以,最后必然会爆发……
李霞由一个受害者而成为害人者,其根本原因在于她失去了女人的“一次性特征”——贞操,而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失去了一切——这就是现代社会本不该有却偏偏接连不断出现的悲哀。而这种悲剧绝不是她们自己创作出来的!
愿她们不再怕
像男人终有自己的优势一样,女人也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但弱点不是缺点,更不是错误,充其量不过是一点点特征。可就是它,若被放在社会传统的放大镜下,就会演变成为一种“罪恶”,足以使一个生机勃勃的生命窒息,将一个原本健康的灵魂碾得粉碎。
因而,宁可损害身体,吞咽痛苦,也不能丢弃作为女人的“一次性特征”,丢弃了,不管是被偷的还是被抢的,便不成其为女人,便是丢弃了大节,便无法再做人—几千年的沉淀,传统的社会心理绝非一朝一夕能抹去的,也许表现的方式会更新,但核心内容仍然牢不可破。
这些众所周知。但非仅此。
兰兰们的父母亲绝非情愿目睹孩子惨遭蹂躏而无动于衷,更不是他们大度得对罪犯能够表示宽恕。他们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们看到在罪恶的背后还有一种比向他们的女儿施暴更无法承受的冲击波。舆论,若仅仅来自家人或亲朋好友倒也罢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一旦被那些以探人隐私为嗜好的寡廉鲜耻的文坛小丑钻了空子,演绎成耸人听闻的“故事”登上不负责任的报纸广为传播,其后果更无法想像。当今的一些报纸杂志将一己私利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以漠视受害者的个人隐私权和人格来换取经济效益早已使得许多人不寒而栗!兰兰们以及她们的父母能不怕吗?
受害者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孩子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哪个受害者愿意为自己套上枷锁,像李霞那样生活在“无形的地狱”之中;哪个家长愿意给自己的孩子压上一副沉重的十字架,让她们终身痛苦不堪?因此,他们保持沉默,因为沉默可以将这一切免去!这是社会的挽歌!
可怕的恶性循环该结束了!社会应该如何为她们抚去心灵的恐惧,让她们扬眉吐气,恢复做人的自信呢?我们的社会工作者应该彻底铲除那些龌龊心理,真正让自己的言与行有利于人道的弘扬,有利于健康社会心理的形成,有利于将陈腐的观念从社会的血液中剔除,从而促进崭新的社会关系的形成,使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家长、我们的社会不再有恐惧和后顾之忧。这一切,还有待于法制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有待于社会空气的进一步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