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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24彭建梅
彭建梅
据劳动、人事部消息,我国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是我国劳动人事工作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也是涉及劳动者就业与晋升、经济与福利收入等切身利益的大事。最近,我们特别就有关青年切身利益的问题,采访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王雷保司长和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楼炳光副司长,希望青年朋友关注。
记者: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
王司长、楼副司长: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把人才培养和合理使用结合起来”,“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是劳动部和人事部根据中央的这一精神共同策划的。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人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记者: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对青年的求学、就业、成才将有什么样的影响?
王司长、楼副司长: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也可以说是劳动力进入市场的入场卷。从这一点来看,职业资格证书不仅为青年求学、上进指出了方向,而且给青年从事某种职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更重要的是,为青年成才开辟了道路。与过去单一的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多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定,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这至少告诉青年:(一)文凭不是保险卷。比如,你虽然有医科大学文凭,但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那你就不能从事医师职业。(二)岗位可以成才。即使你没有文凭,但通过岗位锻炼、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也同样受到社会重视、认可。
记者: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如何实施?
王司长、楼副司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它主要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遵循申请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要实现职业技能标准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包括许可证和标牌)统一,考评员资格条件证书统一。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树立《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权威性,真正做到职业技能鉴定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楼炳光副司长还特别告诫青年:在申请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时,一定要找各级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这些部门认可的学校去学、去考,不要上当。现在就已经有许多假办班、假资格证书的案子正在审理之中,有待解决。
记者:目前有哪些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资格开始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试点?
王雷保司长:人事部将和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商定,逐步将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评价。比如,药师,医师,建筑师,宝石鉴定师,律师,以及飞机、船舶、房地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
楼炳光副司长:经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协商,确定了50个工种首批实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目前我们正在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组建试题库。这50个首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如下。
商业行业:商品营业员;冷食品制作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熟肉制品加工工;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
农业行业:农艺工;乳品检验工;家畜饲养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海水鱼(虾)贝育苗工;农机修理工。
机械行业:铸造工;锻造工;模型工;钳工;工具钳工;镗工;车工;铣工;磨工;电工;机修工;电焊工;热处理工。
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
技术监督行业: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长度量仪计量检定工;衡器计量检定工;电磁计量修理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纺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
电子工业行业:无线电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装接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程控交换机调试工;无线电调试工。
兵器行业:摩托车调试修理工。
其他行业: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发师;美容师;按摩师。
记者: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将如何进行?
楼炳光副司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到1993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1766.9万户,从业人员2939.3万人,其中从事技术性生产经营的约有210多万户,从业人员500多万人;私营企业23.8万户,从业人员372.8万人,其中从事技术性经营的约有10万多户,从业人员190多万人。
这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负责组织。没有成立私营企业协会的地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暂由同级个体劳动者协会负责组织。
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国家统一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这些证书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作为申请办理开业的有效证件。同时,这些证书也是他们境外就业、出国劳务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楼副司长还指出:这并不是限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而是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的管理,给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树立威信,促进其发展。同时,也保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