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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1994-01-01鹿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4年2期
关键词:女孩子流浪小女孩

鹿 子

东方人的握手礼和西方人的接吻礼,几乎同样稀松平常。

一个女孩子,却因为一次不握手错过一段情缘,你信么?

那时,她,十五岁。梳两条长辫子,白底紫花短裙,白圆领衫,带搭襻的圆口黑布鞋。清爽,灵秀,宛如一株新栽的小叶杨。

她和他相识在一次联欢会上。女中的学生和大学联欢。围成一个圈,跳邀请舞。

一个高个儿男生来到她面前,微微一弯腰,伸出右手,作出“请”的姿势。她脸儿一红,羞答答地跟着他踏步、旋转。两眼望着自己的脚尖,一曲终了,她才那么似笑非笑地抬了一下眼皮。哦,他的眉毛很黑很浓,好像,嗯,卓别林的胡子粘错了地方。想到这儿,她禁不住用手背轻掩芳唇,生怕笑出一颗虎牙。他嘴角一迳带着笑,微笑而来,微笑而去。两个人同舞一曲,没说一句话,便分手了。

大家手拉手边唱边转圈儿。她退到墙角,两手背在身后倚在墙上,浅浅地笑着,好像站在画框之外欣赏一幅青春流动的画。

一个身影在眼前一闪,有点眼熟。又是他!几分意外几分尴尬,两人相视一笑,算作打招呼。

又同舞一曲。

那时她住校,在教会女中,校规很严。简直像古时孔老夫子治学,食不言寝不语,男女授受不亲。坐在那儿,裙边要盖住小腿肚。等等。清规戒律真不少。到了初三,社会风气一变,校风也抵挡不住。那扇总是落锁的大铁门终于打开了。放学后到晚自习这一段时间女孩子们可以到校门外的小铺子里买点糖果、话梅来解解馋,带壳带皮的食物绝不可带进大铁门,怕弄赃了校园草坪。

她和他,便有了几次不期而遇,他的大学和她的女中只隔一条河。

一条小河,一条黑河滨,水似乎静止不动。上面有一架小木桥,叫天钥桥。这桥名有点怪,有点宿命的味道。几十年之后,她曾去母校造访,木桥依旧,小河却像一条小溪,校园也不过像一个小花园。

在桥头,他谈文学,问她喜欢谁的作品。

“屠格涅夫,高尔基。”

“读过?”他话语间透出惊奇。

“还有曹雪芹。”她仰起细瘦的脖子,声调很自信,“《春潮》、《罗亭》、《在人间》,还有《红楼梦》,都读过。不过,是当妈妈不在家的时候。”

“偷看的。最喜欢的书呢?”

“为什么要说个‘最字。这本书里喜欢这个,那本书里喜欢那个,……最近读了《童年·少年·青年》。”

“高尔基的。我没读过。”

“喜欢流浪,渴望流浪,长大了我也要去流浪……”

“这儿又不是沙俄帝国时代,怎么流浪?”

“到处走,看看外面的世界。”

江南的春日烟雨濛濛,她的黑发上蒙了一层细珠子,连睫毛也沾湿了,显得又黑又长。她倚着摇摇晃晃的木栏杆做着浪漫的流浪梦。梦里只有她自己,并没有什么白马王子。她还是个小女孩,连胸脯也还是平平的没有发育成熟。只是做着一个渴求新奇渴求知识的小女孩的梦。

她,第一次向一个青年一个大哥哥说出内心神秘的渴望,本以为他会发笑,可从他亲切的眼光里没有看出一丝嘲弄的意味。

“我也想离开这个城市,走得远远的。”

“为什么?”

“我是孤儿,只有一个妹妹。无牵无挂。”

“你学的造船,可以坐上自己造的船游遍全世界。”

“野心真不小。”

他像个大哥哥又像个朋友,在他面前可以随便说出心里所想的而不至于招来白眼。对于一个从小失去父亲失去父爱、孤僻敏感的女孩子来说,这就够了。

他有时约她到桥头,送她散文集、短篇小说集,扉页上常常留下他笔划遒劲的字迹。

初中毕业有一个去北方的机会,她决然离开和她相依为命的妈妈,远走他乡。

他来送地。

在火车站,地甩着一头伞形的短发,跑出队伍。一身浅灰色衣裤,腰间束一条宽布带,添了几分神气。发型变了,衣衫变了,神情变了,不变的是眼睛,梦幻的,像两泓微带涟漪的泉眼。晶莹,却见不到底,永远让人捉摸不透。

他向她伸出右手。

她不明白他要做什么。十五岁。十五岁的女孩子。从来没有人向她伸出手表示要握住她的手。那是大人之间的事。向她伸出手的虽然是个大哥哥,可他毕竟是男的。她不懂,那时,一个女孩子如果不伸出右手,就是失礼,就会伤害对方的自尊心。

她,在他微笑的眼光前,羞怯、惊慌,把两只手都背到身后,摇着一头伞形的黑发。

他,愣了一下,放下手,宽厚地一笑。

“给我写信。”

“嗯。”

同伴们在进站口大呼小叫,她甩着头发跑了两步又转回来。她在心里喊:“再见,妈妈。再见,上海。再见,葱油饼。再见……”

没有握别,也许,连小说上写的什么回眸一笑,也没有。

过了些日子,她想起临别的允诺,给他写了信。

回信很快飞来,字很密,排满两小张纸,谈自己的学业谈未来的工作,嘱她好好适应北方的风沙雨雪,依然把她当个小女孩。

他,大学毕业了,分配到大连。离别了无父无母的故乡,很失落。很久见不到她,也很失落。

在她的生活里,有的是五彩的梦。香山红叶,颐和园绿莲,碧云寺风铃,无处不迷人。

青春,没有现实,只有梦。

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她长成大姑娘了。

依然孤僻、任性,遇到不痛快的事就哭,方才想起在更远的北方有一个大哥哥可以向他倾诉。快乐的时候,她便很少想起他。

十九岁的某一天,春日里,黑裙子、黄衬衫、黑皮鞋,玻璃窗映出她的身影,修长、轻盈。女孩子的自我美感,沉睡很久的自我意识,甦醒了。怪不得当自己的夹着几本书走过院子时有人频频回首。

长大了。长大了。

一股新鲜的青春的血在身上涌动。

想起了远在大海边的他,给他写信。不久,他的信来了。

大信封里空落落地躺着一张又短又薄的纸片。

她爬到单人床的上铺,展开信——××:

你好1谢谢来信。

……我把这些年你的来信一一重读,感到字里行间并没有特别的情,也许你只是一个小女孩,把我当成一个大哥哥而已。

在一次厂办舞会上,我和一个女技术员相识,她温柔、善良……

以后,恕我不再给你写信,照片,也寄还给你。

×××

信还没看完,忽然涌起一阵阵痉挛,一阵针扎般的疼痛从心口蔓延到整个胸部。她闭上眼,双手紧捂心口,以为马上会昏厥过去。

许久,痉挛过去,心却麻木了。

第一次,她想让岁月倒流,重作小女孩;第一次,她品尝到失恋的苦涩。不再回信不再期待不再幻想,失落了未曾拥有的一个梦。

要是几年以前临别时伸出手让他紧紧一握要是不那么幼稚要是大胆地乘上轮船去找他……

她不知去争取那份本来可以属于她的情,不知去向他表白,只知把失落的伤感埋在心底,像把一瓶苦酒藏于地窖,留给自己独个儿慢慢去品味。

不握手,怕握手,一个羞怯的女孩子的遗憾。这便成了一段未曾公开的初恋。什么时候回忆起来都像瞥见一片落叶似地引起一段对春的追思。

(晓雪、田苑摘自美国《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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