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主人翁精神的再生
1992-08-24陈彩虹
陈彩虹
细细读罢《中国青年》发表的关于主人翁讨论的文章,我陷入了沉思。“主人的困惑”告诉我们,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出现了需要跨越的沟堑。
从理论上讲,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由于企业资产的全民所有(现阶段表现为国家所有),国有企业的资产都是国家的资产,也就是每个企业职工的资产,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主人翁精神将自然而然地迸发出来。但在实际生活中,企业中职工作为实实在在的主人的感受并不强烈,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仅仅作为一种思想教育的范畴对待,结果,解放初期那种通过剥夺剥夺者形成的资产的所有者的观念逐渐地淡化了。在职工心目中,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我不是资产的主人,仅仅是一个完成生产任务的雇员。那么,我们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
很显然,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的迸发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将会使企业产生巨大的效率和效益。我认为,呼唤国营企业职工主人翁精神的再生,应该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条主线。《中国青年》杂志组织的讨论颇具意义,关键就在于这一讨论有助于我们认清企业内部的职工主人翁精神的基础和表现形式,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建立国有企业内部对职工的激励机制和职工关心企业资产的机制,进而改革相应的管理体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下一步必须进行经济利益机制的再改造,充分地利用经济利益刺激职工的热情,同时进行企业职工对企业资产进行持股的较大范围的尝试,将职工对于自身资产的关心变为对整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关心。我们还必须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将国有资产产权具体化到企业头上,让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让职工以主人的姿态出现。一方面,企业在经营国有资产高效率高效益的情况下,职工享受一定的资产所有者的好处;另一方面,在对国有资产经营不利的情况下,职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上的补偿。通过这样的改革,企业职工将真正地成为主人,现在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和困惑就可望减少或者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