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行江湖
1992-01-01台湾郑明娳
台湾郑明娳
在生活的江海中载浮载沉,乃是人类的宿命吧。
若要与命运抗衡,就得活得自在。时常这么想。
大学毕业以前,就像一尾小泥鳅,豢养于沟渠之内,以泥巴与浊水为养料,一路行来仍能自适。待毕业时,栏栅一揭,五湖四海横陈眼前,乍然变成不系之舟。只觉一阵车昏船晕,看不出天地之广、江湖之阔,才是驰骋人生的平原。几场躲避球下来,又逃回学校,重作冯妇。
球赛终究收场,我仍然被判出局,进入社会。
在社会,“不幸”,被分派“为人师表”的职业。初时想到动见瞻观,必须行规步矩,心情就不免沉重。
幸好经过一段适应期,终于从形式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其实,孔子也喜随缘,偏爱自在,因此他有幽默感。
我乃决心,依旧走我邋遢随性的一生。
小时候,喝美援牛奶、吃美援玉米、穿拼装的美援衣服——总该培养出美国式魁梧身材吧?事实不然。也许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担水走路,负重行军的结果,把要窜出来的细胞都压缩回去。长久以来,打造出五短身材,穿衣省布、吃食节米,堪称经济实用。
然而,在青涩的年岁,也曾幻想裁云为裳、织花为容。常想,一身光鲜该多神气!
年少第一道光鲜出现在初中开学,仅仅是蓝色上衣、黑色百褶裙、白色鞋袜而已,但一身簇新,感觉上已脱胎换骨。新衣新鞋叫人战战兢兢,每天回家,褪下长裙,一摺一摺叠好,压在床垫下,让摺痕不易走失。中学六年,日复一日,把新衣摺成旧裙。
那么漫长的时间,足以让我理解,十口浩繁之家,一套新装得来不易,也只有在珍惜的心情下,才有眼力去注视裙褶由黑而灰慢慢转白,逐层褪去光泽所代表的意义。我开始喜欢那饱含手泽的旧之气息。是以多年来,每逢搬家,多少陈年旧服,都在不舍中又装了箱。妹妹为我清理东西,连连叹气:衣服堆积如山,却没有两件“称头”的。不错,高中时,母亲手裁的短衫,仍是夏天我最喜欢穿的便服,她手织的毛衣,仍是冬天最温暖的工作服。
高二过年时,母亲为我买了一件藏青色长裤。它足以代表台湾纺织业的光荣、裁缝师的骄傲。质地软硬适应,不论弯腰曲腿,伸缩自如,越穿越服帖。它的身材适中:当流行窄裤管时,我的,只稍稍宽了点:而流行喇叭裤时,我的,不过约略嫌窄。它不仅经磨耐穿,又受得起时间的考验,要不是我夫子自道,还没有人看出它已经一大把年纪了。
近年来,旧衣既难于割舍,新装复不断进门。倒不是勤于采购,乃是有两位妹妹酷嗜添购新衣,淘汰率极高。我,不但先天的乞丐身材,又后天具有补漏本领——任何衣服套在身上,只有嫌大的可能,只要从腋下车两道就修葺完事。
有一天,两位妹妹同时宣布停止“美援”,她们咸认为我该自力救济。母亲也发出最后通牒,要我“装修门面”。显然沆瀣一气对付我了。
过后,遇有饭局时,便提前半小时,先逛当地服饰屋,仅仅走两遭,就感到与时代有严重“代沟”。平时虽然觉得妹妹们花枝招展太甚,但见了“时代广场”服饰大展,方有今世何世(饰)之感。标价甚高之奇装异服,套在模特儿身上,犹如各色面粉袋短饤而成之“百衲服”,记得中学时代曾经盛行“布袋装”,两片切割整齐的布料相对一逢,成为直布笼统的一个袋子,上下开口,就可以装人,腰间一带轻轻绾系。当时见姐姐日日穿着,玲珑有致,婀娜多姿。
而今的“布袋”实要复杂许多:不论冬装夏衫,一律在肩部垫块大海绵,让每位女性天天耸肩缩耳;其次是宽领大袖,肩线掉在手臂上、腋下宽幅比裙摆还大。上衣穿在我身上,比洋装还长。想来“潇洒”、“帅劲”是今日时兴的潮流。不过老眼看去,像一串不修整的流苏挂在身上,“吊儿郎当”四字足以尽之。如此名贵时髦衣物搭在我此种五短身材之上,明显可看出已与时代脱节远矣。
女性服饰流行风潮变化不但多样,且速度飞快,实非我辈能望其项背。仅仅下半身之裙幅就极尽变化之能事:有时快速往膝盖上窜升,说是“迷你”,有时又骤然跌至脚踝,名之曰“迷地”。其宽窄尤其富于弹性,“蓬蓬”裙走势时,满街都是降落伞;窄裙当道时,路上只见一颗颗烧肉粽。常想,洋装尽可以招摇,长裤总该规矩些吧,实又不然,不但上下伸缩如意,左右也自在开弓。所谓三分、五分、七分裤云云,在我还摸不清尺寸时,又出现裤裙之类的混血儿。最令人消化不良的是裤之宽窄也喜欢走极端。喇叭裤盛行时,非裤非裙,是耶非耶?如果女人当被喻为扫把星,这时最像,但物极必反,很快又风行紧身裤,女人又像打了绑腿要上前线的花木兰。
如果稍稍留意家庭版报纸,或是洗头时瞄一下女性杂志,我们会发现女人“门面”的流行不但瞬息万变,而且日趋精致。春天还热闹,美容师已宣布“今夏美容新趋势”:眉毛由细转粗、腮红由脸颊爬上颧骨,口红要画到唇线之外……怪的是女人们都很合作,美容师的兴致就更高了,再宣布:上班妆、上学妆、约会妆、晚宴妆、家居妆……这十八般武艺并非参加三个月美容课程恶补可以练就,因为它永远处于推陈出新的流动状况之下。
曾经,在美容师手下任她点画,出“院”应酬完,返家临镜卸妆,才惊见自己尊容:血盆大口,确实唇红齿白,但“造型”容易让人联想到长舌妇:剑眉倒竖,确实生气勃勃,但未免杀气腾腾。最让人忐忑者,乃是眉眼之间那块小盆地:红橙黄绿蓝靛紫,七彩大拼盘,且金光闪闪、银粉熠熠。才知当晚参加的应是化妆舞会,或是拍《倩女幽魂》之类的电影。
出门,总是不能不要“脸”,既然不习惯由美容师装潢,只好自己练就一套“素描法”,在出门前五分钟胡乱点画,至少感觉上还像自己。因此,也不管他潮流走势,春夏秋冬,我就以不变应万变。
女人再潇洒,碰到“足下”,也就不得不跟着流行“走”;鞋子足以让人疲于奔命者在此。记得中学时,大街小巷“太空鞋”盛极一时,平底软皮,脱下时,两边跷起如弓,套在脚上,如履平地,想来是最舒适的行头。可惜我没赶上,在我刚可以不穿学生鞋的时代,正时兴尖头细底高跟鞋;女人在路上,其姿态如踩跷卖耍、其形状如敲钉打桩、其声音如狠詈赌咒,其感觉其视觉比缠足还不便亦不雅。可是此种“尖”风却在女界流行数年。有一次,大二上词选课:柳耆卿、温飞卿,正在飞觞醉月陶然忘我之际,突然划时空一声“咔嚓”把我们从古代唤醒,老师尴尬地看着她的足下,原来高跟鞋跟插进年久失修的木制讲台,却又无法自拔,咱们学生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趋前相救,最后还是老师以拔萝卜方式自力救济,解除困境。这位老师给我的身教是,日后总是穿低跟鞋登上讲台。
皮鞋之折腾人实不止此,如果一生一世都流行尖头细跟鞋,那么,经年累月苦练,有朝一日终究可以磨出踩跷的一技之长。难堪的是,好不容易适应了这款方式,鞋形又往宽头粗跟厚底变化。流行至“尖峰”时段,走路如脚携铅球,让每个女子时时感到任重道远。
旧鞋不比旧衣,其报废率高,怪鞋当道时,你只有两种选择:穿它,或者是赤脚!
青少年时,食无甘旨,衣无新装,自然谈不上其他装潢。直到考上大学第一志愿。父母大约是倾家荡产——用所有积蓄为我买了生平第一条金项链。实在说,我从不曾感觉一条千足项链挂在脖子上,能使自己增加任何富贵气质,恰好相反,平时颈项坦荡荡,突然套上一条锁链,很有变种——成狗——的滋味。生活上,也多有不便,冬天人体畏寒,却让肌肤与金属相亲。夏天忌热,汗流浃背之时,一链系颈,滋味大不好受。垂首工作,不论读书写字,老觉下巴冒出山羊胡须。沐浴擦皂,牵绊尤多。在种种不便与不惯之下,终于解禁,顿感无“链”一身轻。
女人除了遮身蔽体实用等必置佩件外,还有许多装潢名堂,例如发簪、戒指、胸针、围巾、手环、腰带……等等。偶尔兴来,也曾经玩票一二,但立刻发觉徒增负荷,头上插根簪珥,总担心它会溜下来。出门时脖子绕着围巾,掌上戴着手套,往往回家时才发现有“零件”遗落在外。腕套玉玦、耳挂环珰,实际与镣铐无异。身任某种职业、上了某个年纪、进入某种场合……,社会似乎已约定俗成给女人一套装潢样板,使得女人出门前如临大敌,要整修门面。回家后,得收拾残局,大费周章。
衣衫过时仍爱穿——实际上我眷恋的是那个无拘无束自由出入人间的年代。在今天,许多人只有蹲在家里,才敢抛弃铅华,还原为一个原始的自己。而我,却仍能放任自适行其邋遢之途,岂不快哉!
(雷洁摘自《中外散文选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