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为仆人,互为主人
1991-08-20樊竞
中国青年 1991年9期
伊群同志,读了你发在《中国青年》上的信,发现你对主人翁的理解有偏差。我认为,这和报刊宣传主人翁不当有关。以往,我们报刊宣传有失偏颇,说起“主人”,单指生产者,忽略了管理者;说起“仆人”,又纯喻各级领导,把生产者撇在一边。其实,厂长经理和工人的关系是互为主人,互为仆人。厂长拥有决策权,“发号施令”,当然也是企业的主人。从“领导就是服务”的角度看,他为企业操心,为工人办实事,他是大家的仆人。工人呢,从生产管理的角度看,他要为不同的工序、工种、车间服务,为整个企业服务,他也是企业的仆人。简言之,我认为只有厂长和工人摆正关系,互为仆人,互为主人,互相尊重,彼此同心,企业才能协调一致,蒸蒸日上。
北京樊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