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主人权利要当仁不让
1991-08-20黄进
要分清“主人仆人”和“主人客人”
企业领导和职工都是主人
当“主人”要具备一定素质
“主人”与“仆人”是相对的
行使主人权利要当仁不让“主人”一词的确长期困扰着企业界,我以为这和中国文字的兼容性和灵活性有关。因为“主人”有两个含义,一是“主人客人”的主人,一是“主人仆人”的主人。前者重的是责任,而后者强调的是支配。我认为,我们常讲工人要做企业的主人,应该是前者不是后者。
职工是企业主人不容置疑。不要说社会主义条件下,就是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也有类似的心情。日本电影《金环蚀》中,企业出了事故面临倒闭,工人们举着标语牌在银行大楼前高呼:“用我们的双手重建‘阪神!”企业是巢,职工是卵,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有人认为提倡主人翁精神与企业管理有矛盾,我很难苟同。
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体现在职工自觉地出主意想办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自地参与管理。我认为把主人翁精神仅仅理解为多干、苦干,只讲奉献不论报酬,是对主人翁一词的降格和庸俗化。前一时期北京市搞“学松下”,树立企业精神,有相当多的企业就只停留在喊口号上,企图通过从肚肠中搜刮几句豪言壮语,去约束职工的情感,规范职工的行为。这种做法的失误就在于忽视了“职工本来就是企业的主人”。
企业中虽分出厂长和一般职工,岗位不同,但他们同是企业平等的主人。现在有的企业领导搞特权,凌驾于企业之上,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有的企业称厂长经理为“老板”、“掌柜的”,甚至用“君臣父子”那一套来形容企业的上下级关系。这些都是已死的封建传统的延续,不是正常的企业分工的必然结果。像伊群同志所在的工厂,厂长瞒着工人发奖金,难道我们没有嗅出其中某种发霉的味道吗?我时常感叹,如果企业领导都像《渴望》里的宋大成一样,也许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会发挥得更好一些。
我是个青年,企业中的那种压抑感也困扰着我。我经历过许多不平,亲眼看到许多有志青年被企业中的诸多弊端消磨得破罐破摔,直到玩世不恭。我本人也和伙伴们比过谁的牢骚发得更尖刻更恶毒更阴损缺德。可从伊群同志的信中我发现一种从未发现的新东西——我虽知道何谓主人,却从来没有认真维护过自己的权益。不是所有的厂长都专制,不是所有的分配都不公,但理智地坚定地交涉、说理,却是遏制不公,使大家心情舒畅的唯一办法——这才叫主人!
北京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