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意识”比“主人翁意识”更明确,更紧迫
1991-08-20杨正平
中国青年 1991年10期
杨正平
企业为了增强凝聚力,号召职工为企业排忧解难,提倡职工要有“主人翁意识”。可是“主人翁”一词容易产生歧义,在实际生活中难免发生偏差。所处地位不同,厂长容易把“主人翁”理解为“工人就是要埋头苦干,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不争奖金”;一般工人则难免把“主人翁”理解为“我既然是主人,你厂长遇事就要和我商量,否则主人就是空的”,甚至片面理解为“工人是主人、厂长是仆人,仆人不应该比主人拿得多”。伊群等工人和厂长发生的冲突,实际反映了这一,点。
现在的企业已和过去大不相同,已从行政性的生产单位逐渐变成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面对咄咄逼人的市场竞争,如果不拼命干,连生存都成了问题。在这种情势下,提倡“企业意识”尤其显得紧迫。企业兴旺,厂长工人都得益;企业倒闭,厂长和工人都要去领失业救济,企业“主人翁”也当不成了。
我认为,“企业意识”可以包容“主人翁意识”的内涵,剔除其过时的、容易造成误解的东西。一个一时半会儿说不清、需要理论家出来解释的概念,为什么不可以被一个一说就明白、易于为企业家和工人接受的概念取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