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几大方言?
1991-01-01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1年5期
一北方方言。以北京话为代表,包括长江以北、镇江以上九江以下的沿海及四川、云南、贵州和湖北、湖南两省的西北部,广西北部一带,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二、吴方言。以上海话为代表,包括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部分,浙江省大部分,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百分之八点四左右。
三、湘方言。以长沙话为代表,分布在湖南省大部分地区,使用人口占百分之五左右。
四、赣方言。以南昌话为代表,主要分布在江西省(东部沿江地带和南部除外)和湖北省东南一带,使用人口占百分之二点四左右。
五、客家方言。以梅县话为代表,主要分布在广东省东部、南部和北部,广西东南部,福建省西部,江西省南部,以及湖南、四川的少数地区,使用人口约占百分之四左右。
六、奥方言。以广州话为代表,分布在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和广西东南部,使用人口占百分之五左右。
七、闽北方言。以福州话为代表,使用人口占百分之一点二左右。
六、闽南方言。以夏门话为代表,南洋华侨也有不少说闽南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左右。
(摘自《湖北日报》)